首页 > 实用范文 > 行政文秘 > 规章制度 >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选28篇】正文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选28篇】

| 来源:网络整理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通用28篇)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

第一条:总则:为了协作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其次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老师要树立坚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常对同学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同学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试验规章,遵守操作规程,留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留意交通安全等。发觉安全隐患,应准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同学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便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留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留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同学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留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留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四周洗涮。住校同学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留意用电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在教室、宿舍随便接电或触摸电线。发觉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准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留意防火。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急墙壁等危急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急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看,以免发生担心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食堂、库房、试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觉隐患,应准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开发生偷盗大事。值周老师要常常留意校舍安全,准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内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巡游、活动、劳动等,肯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状况下,经学校讨论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巡游、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试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老师要常常检查或发动同学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觉隐患应准时清除。各类试验课在试验前肯定要检查药品、试验器材等的安全牢靠性,并向同学讲清安全操作的规章后,方可进行试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同学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常常留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准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选购食物时要留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当保管好存粮的状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准时清理,严禁随便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四周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留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同学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老师也要留意准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常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上升、室内外温差不大的状况下,特殊要留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同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

1、认真落实产科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

2、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3、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

4、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5、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3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村(居)两委成员必须参加。根据需要,本村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前本村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抓落实,安全管理员具体督办、检查。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4

根据嘉峪关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

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5

1、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2、不属库房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因需要进入,应遵守库房安全制度。

3、库房内物资,分类堆放整齐;

4、库房内照明灯泡一般不得大于60瓦。

5、发料或下班后,必须切断库房内电源。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6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老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准时组织对师生安全学问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同学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同学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需排查担心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同学参与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同学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老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老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便留同学。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同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准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快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7

一、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安全与健康负有全面的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3)负责审查和批准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纳入本企业总体规划之中。

(4)把安全工作纳入厂长任期目标和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目标及经济承包指标中,严格考核。

(5)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的落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现场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

(6)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领导并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车间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本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的责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三同时”原则。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注意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班组长(工段)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全体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

(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四、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努力实现安全目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领导发出的违章指挥指令有权拒绝。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地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8)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职责(或安全管理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报告。

(5)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8)监督检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改造工程的设计的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

(10)负责引进现代安全管理先进技术及方法,积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负责对公司的考核评比工作,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检查其质量和使用情况。

六、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计划。

(2)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3)检查生产进度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执行情况。

(4)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研究有关安全卫生技术革新及建议。

七、机械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与安全技术部门合作,负责研究改进机械设备的安全卫生装置。

(2)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3)检查并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4)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状态,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八、动力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安装、改装、拆卸、修理动力设备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条件,采取正确的安全卫生措施。

(2)定期检查锅炉、管道等受压容器及各种危险性设备的安全状态。

(3)经常检查动力、电气设备及管路、线路的安全技术状态。

(4)保证动力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

(5)制定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对操作动力设备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协助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和业务的教育及培训。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8

公共场所安全工作制度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公共场所,是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种集会、文体活动、庆祝活动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凡在学校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举办单位报保卫处备案。

二、大型活动的组织者、主办单位的领导是保障场所人员安全的责任人,活动前要对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电火、爆炸、坍塌,场所要有疏散安全门,指示安全应急灯,并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力量。

三、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参与涉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各项活动。

四、外单位借用学校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室、体育场、进行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五、校各部门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制定出具体安全保卫措施,在整个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均由主办单位负责及处理。保卫处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公共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由分管科室负责,并建立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安全责任制。

七、凡不执行上述规定,影响学校治安秩序,造成一定后果要追究举办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场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的社交活动和娱乐生活提供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公共场所是影剧院、音乐舞会(厅)、茶座、电视录像放映点、公园(游乐场)、文化宫(馆、站)、运动场(馆)、展览馆、电子游戏室、文娱茶室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包括临时举办的各种大型联欢活动、商品展销、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

第三条 凡属于第二条规定的场所,不论是国营、集体或者中外合资、合作、外资经营还是专营、兼营,定期或不定期经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均要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六条 经核准开办的上述场所,凡扩大经营范围、歇业、转业、合并、转让、租给他人经营等,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所属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具体领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影剧院录像放映音乐舞会茶座运动场展览展销场所公共秩序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要接受公安机关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9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到处把爱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急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老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准时排解担心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损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老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生疏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缘由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爱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实行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担心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老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常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帮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掌握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爱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准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支配、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加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争论月安全工作方案,讨论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争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老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争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准时排解、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养。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0

一、护导岗位安排及职责要求:

1、护导行政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一天学校值班工作,处理偶发事件。协助少先队大队部做好学生上午到校校门口接待工作;课间做好教师护导、学生休息的巡视,督促护导教师按时到岗值勤;中午组织回家学生放学,做好午餐文明用餐、卫生安全巡视工作;下午组织放学和巡视校园,做好校园安全卫生记录。

2、护导教师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按护导岗位责任区及分工要求,加强安全巡视力度,维护校园秩序,维持纪律,严禁学生危险举动与乱丢乱抛、追逐等行为,做好滞留学生的看管。

二、护导教师具体值勤要求:

1、课间,各护导教师按护导分工区域加强校园安全卫生巡视,处理好各类偶发事件。

2、不能履行护导的必须向护导行政请假说明情况,由自己与他人协调对调或由护导行政妥善安排好,护导行政如实记载好当日护导教师出勤履责情况,写好护导记录。

3、护导教师在值勤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乱丢乱抛等情况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应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组织卫生打扫。护导教师发现校园内存在不安全因素和设施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护导行政反映,由护导行政负责落实处理。

4、护导教师在值勤时不得做诸如改作业、看手机等与护导任务无关的事情。

5、行政护导人员中午需检查各班级午餐值班教师到岗情况,遇无人看守的情况,第一时间做好值班人员调整安排。

6、行政护导人员值勤当天早晨7:30到校,在校门口协助保安人员维持校园门口的安全秩序,每天放学需到校门口协助保安维持校园门口的安全秩序,并对校园清场后方得离校。

7、午餐值班教师视为中午班级护导教师,需在学生午餐时及时到岗,与学生一同就餐,维持就餐纪律,教育学生珍惜食物。如不能履行午餐值班的,由自己与他人协调对调解决。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以及教室等都应制定相应的防汛安全制度。

2、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3、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4、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楼道、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2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当前和今后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2、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各类文化演出中安全防范工作;

3、区博物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行工作,并做好我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区图书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图书阅览室等开放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5、区少体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游泳池开放、运动员训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6、文体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演出、体育比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把握公共娱乐经营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审批的安全关,并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8、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做好对我区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印刷企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工作是长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的管理;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治理工作要突出文物保护、歌舞厅、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演出市场的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制度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六、奖励和处罚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等。

2、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被省、市、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为:警告、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3

一、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4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老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老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学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5

一、学校应成立保安工作机构,落实办公政敌和经费,配备以学校领导教师兼职的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

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物防按有关规定装备,校园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必须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三、积极开展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常识培训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落实校园呢值班、巡逻守卫制度,加强守卫、巡逻工作。

五、严格实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六、加强校园内放火安全管理,及时检查维修校内消防设施,确保其使用良好。

七、学校内外交通规则合理,标识完备,交通秩序良好。

八、加强校园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通校生管理工作,落实登记和管理制度。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岗的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二、具体要求:

第一条:教职工应全力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教师在课堂上,除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严密组织课堂秩序,并留心学生注意身体、精神等诸多方面的状况,保证学生课堂中的安全。

2.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时值勤)积极维护好课间秩序,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进校前,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班主任教师应按时去接学生进楼,并全程护送至教室。

4.学生一经进校,除放学外一律不准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由教师陪同出校。

5.学生放学,一律统一站队,由班主任教师护送离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和执勤教师共同护送学生到解散地点。

6.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活动,责任教师(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裁判员教师等)应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7.学生参加校内集会或校外活动,一律安排配班教师。配班教师应协同班主任教师组织好学生秩序,责任共担。

8.学校实行静校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在放学时随意滞留学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许学生使用电器。

10.后勤部门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学校的门窗、护栏、墙皮、电线设备及防火设施等,体育教师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体育设施,保障学生不受伤害。

11.教职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有责任按照学校各项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第二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事业道德规范。

12.教职工不得参与邪教等会、道、门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侮辱学生或侵害学生人身权力。

15.教职工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严禁在校传销,代销未经学校许可的有关物品。

16.教职工一律不许让学生从事为教职工服务的事情。

17.教职工应礼貌对待每一位来校家长,不得与家长发生任何争吵。

18.教职工之间应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得挑拨离间,造成事端,不得发生教职工之间争吵甚至打斗行为。

19.教职工之间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师乃至学校的声誉。

第三条:教职工有责任保护学校资产不受侵害。

20.教职工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1.教职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22.教职工不得窃取学校财物,不得借用公物长时间不还而据为己有,不得丢失公物,不得因违规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损害。

23.校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财产保管制度和财经手续纪律,不得因此给学校造成损失。

24.违规处罚:

如有违反以上有关条款,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将由学校行政依据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扣除当事人、主管主任、主管校长的安全奖,并视情节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布执行处罚。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7

①报告的内容

a、一般情况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包括:专业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电影、幻灯、展览等的'次数及受教育的人数。

消防安全检查方面包括:检查的次数、参加的人数、发现隐患数、已整改数、未整改数等。消防器材方面包括:添置、更换器材数。义务消防队活动方面包括:活动的内容、次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情况报告,可分月、季、年报告。

b、火灾情况。包括火警、火灾次数、参加人数、发现的隐患数、未整改数等。

②消防安全工作统计上报要求

a、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火灾情况统计,由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综合统计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直至当地消除部门。

b、一般火灾事故由企事业单位先用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填写报告表,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c、重大火灾事故,企事业单位要在24小时内,填写火灾报表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随后要写出有调查、有分析、有处理意见和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公安消防部门。

d、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迅速、准确、填写清楚。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8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晨读、“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做到把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明确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三、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常规活动安全管理

1.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各任课教师要全面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要求,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3.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学生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应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进行相应处置。

4.学校或班级组织卫生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操作规程,且有教师监护。

5.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指导。每天课间操或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6.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应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8.学校要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知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9.坚持特殊时期每天对学生的晨检制度。学生出现较重受伤或疾病症状,当堂负责教师应热情关心,及时向学校报告,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及时送正规医院救治,不得延误救治时间。出现疑似流行病疫情症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二、校外活动安全

1.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制定该项活动应急救预案,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规避措施。活动安全预案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后方能进行。

2.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勘探好活动目的地安全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切实排除活动地点安全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说明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学生有无异常体质表现。活动过程中,带队教师必须全程密切关注活动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学生活动所涉及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不得租用不法车辆。

5.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纯商业性的活动。 6.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间内向110.120或119报警,并马上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加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校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设施设备

(1)学校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器材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2)必须设立有体育设施专兼职管理和保管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头。

(3)运动场地必须平整,室外器材要安放牢固、完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体育设施要定期检修,以保证安全。室外体育设施每年要定期油漆。

(5)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器材,在自我锻炼中注意安全。

2.体育课

(1)体育教师课前要布置好场地,检查和准备好器材。

(2)上课时要清点人数,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上课者,经教师同意后,由教师安排在指定地点见习。下课时必须再次清点人数。

(3)学生上课时,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鞋,身上不带小玩具和小刀等金属物品。

(4)教师安排运动量要适宜,要循序渐进,并做好保护与帮助。

(5)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爱护和正确使用场地器材。上课时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离开操场。

3.体育活动

(1)体育教师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2)体育教师要到场认真组织、安排和辅导,作好学生活动情况的详细记载。班主任要到场协助组织好本班学生并作好考勤记载。

(3)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开展活动。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4)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

4.体育训练

(1)校运动队队员原则上是自愿参加,通过体检身体健康。

(2)训练时要做到学生、教师、场地、时间四落实。

(3)训练要有计划、有记载,安全措施要落实。

(4)训练要有科学性、合理性,要循序渐进。

5.体育比赛

(1)学校要认真制定参赛安全预案,切实加强参赛学生在往返途中和比赛过程中的安全。

(2)根据体育各项目比赛的特点,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比赛方案。

(3)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6.其它

(1)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体育活动,学校应通知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知晓。

(2)体育活动中,发现学生行为和动作具有危险性时,要及时地告诫、纠正或制止。

(3)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4)在体育活动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教师要马上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送医院救治,同时要尽快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相关安全预案进行处置。

(5)在户外活动中,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以强化安全意识,防止交通、溺水及其它可能事故的发生。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进入5月份以来,一些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__〕11号)。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汛期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要特别注意防范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一是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

二是对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受地震、台风、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是对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妥善安排。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搞好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险情,以及将学生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1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管养的指导,“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特制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

二、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保持现有绿化存量,大力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着重生态环境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绿地建设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因地制宜,各类绿地功能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三)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种树的原则

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建设必须有规划,施工必须有设计。以科学的态度,按照季节栽种不同树种,适地适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

(四)坚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施工和养护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细。

(五)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取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城市绿地建设

昆明四季如春,年温度变化不大,但干、湿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为植树月,一月份栽种以落叶树为主的树木,六月份栽种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保证500米服务半径,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城市风景林。

城市改造项目中的绿地履行报批手续,以保存现有绿化为原则,不得随意砍伐、移栽修剪树木。

新建道路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化为主,满足道路绿地率指标要求。

树木栽种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月历”(见表一)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种。保证栽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绿化指标要求

(一)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绿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在80%以上。

(四)附属绿地、防护绿地满足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五、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xx)》、《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绿色图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编制要求

(一)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项目施工设计阶段。

(二)城市绿地布局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确定其绿地的范围和性质,编制规划设计。

(三)城市公园绿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务人群进行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设置休闲、康体锻炼、儿童游嬉等内容,设置避灾场地,绿化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适地适树,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和小环境。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四)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面积的功能。坚持经济、适用、美观、自然的原则,遵循本地自然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绿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树木,凸现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五)居住区绿化要满足居住环境的需求,布置相对集中的中心绿地,并设置老人、儿童活动场所。

(六)城市绿地设计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施工节约,中水回用、管养方便。

(七)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按规定报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审批管理

(一)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经规划部门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后,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指标、绿化方案审批。

(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指标进行“绿色图章”审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方案前往实地查看,并按规定进行指标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提交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求提交图纸和说明书。即:现状分析图、竖向规划图、总平面规划图,植物规划配置图,重要位置的纵剖面、横剖面图、1-2个主要园林建筑单体方案和说明书。

(五)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成果进行归档。

八、园林绿化种植

(一)种植原则

1.严格按《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和《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树木种植和栽后养护。

2.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

3.绿化施工场地要清运原有的建筑垃圾、按照规范配置土壤,不得在原有的建筑遗留硬质场地上覆土进行绿化。

4.栽种树木要按照不同季节、不同的气候特点进行栽种。

5.引进外地苗木时,运输尽可能在冬春季节;如反季运输,必须经过假植成活后,才能进行种植。

6.反季节栽种树木要选择熟苗,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开高温时段、及时栽种和喷水、3-5月是蒸发量最大的季节,种植树木以发芽较晚的落叶树、根系恢复生长需要较高温度的树木和萌发力强、耐修剪的树木以及萌发新笋前的竹类为主。

7.每种树木种植前都必须有充足的准备期,以做好大树的断根、种植备苗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种植技术要求

1.萌芽力强的树种可在反季移植,移植时需对树种进行适当修剪;萌芽力弱的树种,反季移植时,可疏叶、疏枝,并在干季,每天对树木进行喷水。

2.冬春开花的树木要抓紧落叶后至花芽萌动前的短暂时间进行移植,并在移植时尽量不进行修剪;夏秋开花的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移植时,可适当进行重剪,这样可以促使移植树木来年萌发更多的开花枝,并提高成活率。

3.对于肉质根类、根系不发达或不宜恢复植物要采取消毒、撒生根粉等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后方能栽种,保证成活率。

4.移植时要对土壤进行消毒,施足基肥;带土球移栽树木的土球直径不得少于移植树木胸径的10-12倍。

5.松柏类植物移植,为保持树型,不宜进行修剪。

6.为确保树木成活,干季至少每周浇水一次。

(三)树种推荐

1.常绿树木

常绿阔叶树:香樟、大叶樟、天竺桂、石楠、滇润楠、长柄桢楠、头状四照花、小叶榕、云南山茶、红花木莲、乐昌含笑、云南拟单性木兰、银桦、金江槭、桂花、大叶女贞、广玉兰、山玉兰等。

针叶常绿树:翠柏、雪松、华山松、南洋杉、柳杉、塔柏、龙柏、干香柏、罗汉松、藏柏等。

棕榈类:加拿利海枣、棕榈、加州蒲葵、董棕等。

2.落叶树木

观花落叶树:云南樱花、冬樱花、腊梅、梅花、白玉兰、朱砂玉兰、紫薇、垂丝海棠、紫叶李、桃花、碧桃、李、梨、云南紫荆、滇合欢、合欢、滇刺桐、楝树、流苏树、滇楸、蓝花楹、云南复羽叶栾树、海棠石榴、木芙蓉等。

观叶(色叶)、观果落叶树:银杏、枫香、檫木、柿树、蓝果树、乌桕、滇朴、黄连木、云南无患子(皮哨子)、金钱松、鹅掌楸、五角枫、青榨槭、复叶槭、紫红鸡爪槭、水杉、池杉、墨西哥落羽杉、滇杨、山杨、垂柳、紫叶李、紫叶碧桃、盐肤木、板栗、麻栎、栓皮栎、枫杨等。

3.竹类

油勒竹、黄金间碧玉竹、小佛肚竹、青皮竹、绵竹、孝顺竹、观音竹、凤尾竹、小琴丝竹、料慈竹、慈竹、龙竹、大叶慈竹、人面竹、紫竹、金竹、美竹、桂竹、黄杠京竹、灰金竹、花杆毛竹、云南方竹、筇竹、扫把竹、秀叶箭竹、云南箭竹、棉花竹、大姚玉山竹、苦竹、油苦竹等。

九、城市绿化苗圃建设

城市绿化苗圃建设按照国有、集体、私人等多种方式培育城市绿化用苗,解决我期以来苗源靠外省,绿化无特色的问题,通过政府扶持,各届参与,提高我市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一)市、区级国有苗圃必须有计划地按照现有的道路行道树培育行道树树苗,保证各条道路行道树缺塘补栽有树种,新建道路有苗源。

(二)动员集体、私有苗圃按照城市绿化需求和《昆明绿化树种规划》培育我市城市绿化树种。

(三)支持鼓励发展民营苗圃,对国有苗圃进行改制,凡是改制到位的,按扶持苗圃政策进行奖励。

(四)为保证道路行道树“同规格,同树种”的更换需求,县、区级绿化部门必须有计划建设行道树专业苗圃,市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苗圃进行检查,鼓励、支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的苗圃,对使用苗木情况进行考核,对苗木自给率突出的县、区绿化部门给予奖励。

十、绿化施工管理

(一)绿化施工要求

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二)绿化施工单位责任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城市绿化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施工和监理。

2.承担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或承接工程项目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凡进行城市绿化施工的绿化企业,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缴纳绿化施工保证金;凡向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植城市绿化树木经过批准的,要与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死一补三”合同书,保证移植树木的成活。

4.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5.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提交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6.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

7.绿化工程中适宜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须达到98%以上,反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达到95%以上;死亡树木经认定必须在5日内全部补植完成。

8.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施工场地特别是道路两侧产生的各类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余泥土、修剪下的枝条、树叶等)必须于当日清除,场内物品堆放整齐一致。树池开挖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种植完毕。

9.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执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0.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必须绘制竣工图,做好工程决算和竣工报告,以便建设单位验收审计。

(三)绿化工程规范要求

1.施工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需具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2)施工人员应按照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3)植物栽植成活率达98%以上。

(4)种植土严格按照“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5)行道树需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

2.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十一、绿化施工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验收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1.经批准的绿化设计图纸;

2.绿化工程竣工图纸;

3.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4.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文件;

6.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7.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8.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9.施工总结报告;

10.填写《昆明市城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

(二)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l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三)绿化工程验收将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四)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2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3

(一)掌握全村(社区)涉及食品药品的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做好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办事处)、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加强对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做好本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就餐人数200至500人的聚餐活动,要及时上报至当地乡镇(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要及时上报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督促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履行聚餐报告备案义务,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告知书》,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分类指导制度,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0至500人的,由所在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派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监督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要求举办者停止举办。

3.现场指导重点内容:检查农村聚餐厨师备案、体检、培训情况,农村聚餐厨师和帮厨人员岗前健康状况;检查聚餐活动及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用水情况。督促指导举办者、承办者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不得有腐烂变质、“三无”、过期等食品,并索取对方购销凭据,以备查验;聚餐、加工场所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做好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采购外卖熟食在食用前应重新加热,凉菜制作应严格控制温度和环境;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等。申报地正在流行传染病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地邻近正在流行传染病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4.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现或者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 传染病报告的,要立即向乡镇(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帮助举办者或承办者将患者送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本村(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来历不明的病死畜类、三无产品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从正规渠道购买安全食品药品。

(五)定期接受食品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好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流动厨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六)服从本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期望和要求,收集并反映群众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当进行,特殊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大路、铁路交通规章,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赶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伴随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同学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任凭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修理、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同学在校内及走廊上追赶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班级学校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急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老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老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爱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支配同学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同学参与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同学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留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当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留意安全。

5、要让同学留意肯定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老师应在上专业课前叙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学问教育。

7、劳技课场全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同学集体参与校外活动,肯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方案、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同学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每月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二、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在检查辖区单位时发现隐患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特重大节假日前,社区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公共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网吧、商场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在责令立即整改时应同时报告街道安监办;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6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削减因校舍发生的担心全事故,经讨论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觉和发生准时作好逐级上报,排解和乐观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常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修理,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常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家长、同学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仔细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7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同学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依据不怜悯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需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留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报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简单路段的中学校校主要出入口有老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进步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支配人员协作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内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内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内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同学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同学,要求凡接送同学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爱护同学安全。

绿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8

1、全体教职工对幼儿园安全应始终树立高度警惕性、高度负责的意识,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报告相关负责同志或当日值周人员,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2、园内一旦有幼儿发生意外事故,班级保教人员或其他在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当日值周人员,通知保健室及时处理,积极救助,同时告知幼儿家长。

3、园内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如情况严重时,由园长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伤12小时内上报,重大伤亡事故6小时以内上报,特大伤亡事故3小时以内上报。

4、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由保健医生和相关责任人向分管领导和园长汇报,如有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幼儿园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园内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门卫或事件现场人员应迅速报警,按紧急报警按钮和警铃,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同时向园长报告,各班保教人员听到警铃声要全力组织保护好幼儿,将幼儿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护园队成员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件现场,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视轻重由保健医生作处理或迅速送往附近医院诊治,并通告幼儿家长,园长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6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