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就餐制度[精品](精选33篇)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依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学者,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时上学,可以先用通讯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请假,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2、每个班设点名册,做好有关考勤情况的登记。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缺勤情况填入手册和学籍册。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3、学生请事假、病假要有家长证明。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申请请假条,并认真填写好交到班主任。
5、对经常旷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热情帮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动退学的也应千方百计动员其复学。
6、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上学的学生,应请假治疗,由医生确认并具有证明没有传染性,方可回校学习。
7、患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可申请休学,直到病愈可再根据时间长短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一、严格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工作。
二、晨检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学生或有健康隐患者进入餐饮区域,保证食品安全。
三、晨检时间为早晨学生上岗前10分钟。
四、晨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摸:学生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学生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学生进行检查。
五、晨检人员如发现疑似患病人员,应立即向安全员报告,安全员经过复检决定是否上学。
六、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感染者,应立即拒绝其上岗,留隔离室隔离观察,并由安全员带到医院去确诊。对确诊为传染病患者的所在岗位,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七、晨检后,安全员应将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其去医院诊治。
1.体育部成员在参加监督,组织活动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
2.体育部成员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要保持积极、乐观、主动的工作态度,不得敷衍了事,逃避责任;
3.在开展各种活动时,要树立自尊、自信的理念,努力捍卫和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名誉,不得私下参与或发动反动活动;
4.在与老师、同学交流中,要礼貌、忍让、谦虚、稳重,不得对老师、同学进行言语攻击或私自滋生事端;
5.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舍弃个人利益,服从全局。
学生会体育部签到制度
1.中午16:10-17:50为学生会办公时间,请假及旷到应备案。
2.值班人员的值班当天工作内容为:收取本会函件、接听来电、整理办公室内务、接收归还本会办公室的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3.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有明确接收单位或个人的,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人,无明确的接收单位个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办公室报告或知会当事人。
4.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相关负责人。
5.来访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办公室移交有关部门。移交本会各部门的,该部门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报办公室备案。
6.本会值班及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来访人员提出的学生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首先接触的干部必须为来访同学解决或指引联系到本会相关部门或人员。
7..值班时间表由相关负责人根据无课表安排。
学生会体育部会议制度
1.体育部成员须准时参加体育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会议请假经得部长同意,方可生效,不得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3.缺席会议的成员须及时向同事了解会议内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4.例会时将手机关机或者调整为震动状态;
5.会议出勤列入个人考评。
学生会体育部奖罚制度
1.对给本部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成员,可推荐成为学生会优秀个人;
2.对违反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激励上进;
3.对工作态度不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实行劝退。
学生会体育部有关活动细节说明
1.在举办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拿学生会财物;
2.举办活动的活动经费统计报销时,须持有正规发票,不得以口头形式上报;
3.活动举办后,及时清点物品,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
4.活动举办后,所有成员尽早起草活动总结,及时上交,以便汇总上交学生会秘书处;
5.活动中如果遇到纠纷,应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冲动闹事;
学生会体育部常规制度
一、日常工作:
1、召开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同学体育爱好及特长等。
2、定期召开体育部内部会议,总结不足,交流经验,讨论活动计划。
二、系上常规工作:
1、组织各全系各班级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各类比赛。
2、组织系篮球,足球队定期训练。
3、对有体育特长的同学统一登记,为运动会选拔人才做准备。
4、带队参加学院运动会;“旭峰杯”篮球,足球赛;“锦江杯”乒乓球羽毛球比赛,以及其他一些体育比赛。
5、可据具体情况开展一些其他活动。
为落实学校规范化管理要求,保持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如下卫生工作管理要求:
一、个人卫生要求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天坚持刷牙、漱口、勤换衣服、勤洗澡、勤理发,保持服装整洁,个人卫生好。
2、讲究饮食卫生,不买小商小贩食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3、认真上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坚持体育锻炼,搞好课外活动,做到劳逸结合。
二、室内环境卫生要求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落实卫生责任制,坚持每日二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实行垃圾定点处理,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实行卫生流动红旗,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2、地面无废弃物,墙根、墙角、桌椅下面无积土、不存垃圾,保持卫生工具摆放有序、适宜。
3、讲台保持无粉尘,板擦、粉笔盒摆放整齐。
4、桌椅保持排列整齐,经常检修桌椅螺钉,确保牢固有效。
5、教室墙壁无脏手印、鞋印,无划痕,无乱写乱画现象,各种镜框、贴物要规范。
6、保持窗帘干净、不起皱、不破损、悬挂整齐。
7、灯管、窗台、玻璃、门窗干净整洁。
8、保持教师空气流通,上下午各开窗30分钟。
三、室外环境卫生要求
1、每周五下午第三节为打扫除时间。
2、室外卫生责任区做到无杂草、杂物,无果皮、纸屑,无痰迹,各班卫生委员应督促值日生随时打扫清除杂物,保持校园干净整洁。
3、砖面、水泥面无积土,地面无落叶,花圃内无存留落叶,无废弃物。
4、厕所勤打扫(一天一次),勤洒药,定期灭蝇灭蚊,防疾病传播。
5、定期进行体检造册,经常开展卫生宣传,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四、落实健康教育
1、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学校健康教育课题的研究,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
2、继续抓好大卫生工作,配合社区做好除害防病工作,落实除害措施,定期下药,清除蚊蝇孳生地。广泛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宣传工作,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积累、统计和分析工作。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大方得体,不许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
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1、 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
3、 做好全校学生的甲流、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针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开展紧急接种。
5、 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禁忌症等。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发放、填写和收缴工作。
6、 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证接种秩序。
7、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8、 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9、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绿色监中,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求学殿堂。
荆楚名校,我们向往,文明学生,我们争创。
值此“创建荆楚名校,争做文明学生”之际,我们高中部全体学生在此表达以下决心:
决心做一个仪容端庄朴素的人,不染发,不烫发,不留怪发,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
决心做一个语言文明懂礼的人,不说脏话,不抵触老师,不讽刺挖苦同学,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决心做一个举止得体大方的人,不随地乱扔垃圾,不故意损坏公物;不在桌面上乱写乱画;不损坏花草树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教室和楼道内打闹,喧哗;不和校外不良青年乱交朋友。
决心做一个心理健康,豁达的人,不以自我为中心,不用暴力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宽厚待人,严于律已,遇事冷静,笑对人生。
我们全体同学,将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文明谱写青春之歌,让青春与文明同行,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和诣的校园,争做文明学生,我们将用“正人先正己,从我做起;成才先成人,以德养身”的德育理念来规范自己,为创建荆楚名校尽心尽力。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堂是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应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礼仪规范。规范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优化课堂育人环境、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学生在上课期间,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原则上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携带手机者须在课前将手机放入指定手机存放袋。
第四条任课教师承担课堂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未经允许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予以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应扣减本课程平时成绩,并将情况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反馈。对于确需学生使用手机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在教务办进行备案,没有备案即视为不允许学生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在学院检查中发现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将在教学简报中同时公布学生姓名和任课教师姓名;对于一学期内在教学简报中被公布超过3次的任课教师,其当年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五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明确课堂纪律,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学院对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于一学期内因违反本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超过3人次的班级,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班主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六条学院定期开展课堂巡视检查,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通报。
第七条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加深教师服务学生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执行。
一、值周护校领导教师分工及要求:
1、值周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就餐行为习惯。以身作则,做好护校教师的分工,维持好学生就餐秩序,监督护校老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监督学生安全有序用餐。值周领导必须在放学前五分钟检查门卫宿舍餐厅,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为学生安全舒心用餐创设良好的'环境。
2、三名护校教师至少提前2分钟到学生餐厅。两名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各班就餐学生人数,准确记录在学生用餐统计表中。一名教师在餐厅里维持学生打饭秩序,杜绝插队、拥挤和推搡现象,保证学生按序排队自觉刷卡取餐,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值周教师放学后做好教学楼和校园的巡逻工作:促使学生到餐厅按时用餐,制止学生吃泡面吃垃圾食品或不吃饭现象,禁止学生买零食吃零食。
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及要求:
1、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积极宣传并引导学生人人在学生食堂就餐,教育学生少吃或不吃零食,杜绝在校外用餐或吃泡面现象。
2、学期初班主任要统计好本班上灶学生人数并如实上交总务处。定期召开就餐学生会议,不定时地去食堂清点本班就餐学生,了解学生就餐情况;摸清吃泡面学生和校外就餐学生,对他们要批评教育并要求定时返校就餐;班主任要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做好对家长、科任教师和学生的正面解释和宣传工作。
3、班主任对生活委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好生活委员周日下午以班为单位统一充饭卡的事项,生活委员督促并统计本班就餐学生每周冲卡的生活费,和班长一起代理学生如数冲卡。二是定期帮助生活委员组织就餐学生放学后排队有序地进入餐厅打饭用餐,对跑步抢饭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制止不良用餐行为,不断促成学生自觉排队文明用餐的好习惯。三是协助生活委员做好一周饭餐的意见或建议征集,及时处理学生在用餐中得突发事件;周五下午一点前向总务处交回学生饭餐反馈单以及下周所需的菜谱。
4、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要按时下课,积极帮助提醒生活委员组织本班就餐学生两人一排整队有序带入餐厅,并做好签名登记;督促学生及时就餐。
三、学生就餐要求:
1、各班学生必须听从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服从生活委员的安排,下课后拿上自己的餐具自觉排好队,由生活委员带领整齐有序地进入餐厅。做到不奔跑、不大喊大叫、不用筷子敲打餐盘;进入餐厅自觉排好队,不拥挤、不插队、不推搡,自觉刷卡取饭。
2、节约粮食,安静专心用餐。做到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内乱跑乱窜,不偏食、不挑食、不乱倒乱扔剩饭剩菜,不把零食拿到餐厅去吃。尽量把饭菜吃完。
3、就餐完毕,及时离开餐厅,不在餐厅里逗留,禁止在餐厅追逐打闹嘻戏。自觉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的地方后,将碗筷洗干净并节约用水。
四、奖惩办法:
1、各班学生就餐的秩序、人数和就餐率是每周被评为学风学纪优胜班级的依据之一,而且纳入班主任考核之中。
2、凡对学生就餐出力献策的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考核中以一定比例给予体现。
3、班主任:主要以各班就餐的人数和就餐率的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学生食堂实际情况确定每分价格。就餐人数和就餐率各占50分,就餐率以50%为起点,每升高一个百分数为一分,低于50%该项为零分;就餐人数每次以总数为基础分——50分,每少一人减一分,各次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两项分数之和乘以每分的单价即为奖金。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
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学生宿舍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人性化教育管理原则,为了解决离校较远住校学生的实际困难,经宿舍核准,本人申请,家长与宿舍鉴定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宿舍登记造册,方可留校。
二、凡留校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双休日留校生作息时间统一作息,不准私自各行其事。
三、留校生留校期间按规定不允许离校,确需外出的,必须由家长或亲属到校与管理教师当面办理请假接送手续,凡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取消留校资格,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四、留校生需外出购物的,每周六12:30——14:30由一名值班教师统一带队上街购物后带队返校,其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购物取物。
五、留校生在校期间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在体育活动、自习中必须遵守活动、自习纪律,爱护体育用品和饭厅公物、设施。凡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双休日值班教师全面负责留校生统一管理,对各年级留校生要登记造册,在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安排,不得随意乱改。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七、值班教师每周必须对留校生管理提出要求,对留校生夜间休息要检查考勤,杜绝乱窜楼层、宿舍,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八、留校生必须统一服从值班教师管理。凡因不服管理,顶撞教师,无理取闹,不遵守作息时间、纪律的,随时取消留校资格。
我校生源地所属地区,农业人口多,外出务工人员多。大多数务工人员将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管,或寄养在亲戚家里,留守学生成为我校新的学生群体。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些“留守学生”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是学校面临的一个崭新的课题。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留守学生”领导小组和校外协调小组:
组长:徐世辉
副组长:宁福林 谢国新
成员:胡波 祝志妹 各完小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校内学习生活指导组,为“留守学生”的学习提供保证。组长由祝志妹兼任,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保障留守生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留守学生。
三、从一年级新生开始,学校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各班有专门的留守生名册。
四、加强家校联系。
1.班主任加强与留守生的联系,不定期找留守生谈话;科任老师每期找所教的留守生谈话至少一次,了解留守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2.不定期走访留守生监护人,协助他们安排留守生的假日生活。
3.通过电话、书信的'方式,定期与留守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让他们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
4.加强留守生的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和生理知识教育;加强留守生的生存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控制不良行为,抵制违法行为。
5.倾力帮扶贫困留守生,使他们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并发挥工委的作用,组织学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与其结对子,实行“代理家长制”。
6.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论白天、晚上,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1、就餐地点:
一楼、二楼学校食堂。
说明:高三(1)部学生和补习班学生在食堂一楼就餐;高三(2)部学生在食堂二楼就餐。
2、就餐时间:
早餐
6:40-7:10
高301-309班/食堂一楼
高315-321班/食堂二楼
负责人
当天值班班主任
中餐
11:40-12:10
高301-309班/食堂一楼
高315-321班/食堂二楼
负责人
当天值班班主任
早餐
5:40-6:10
高301-309班/食堂一楼
高315-321班/食堂二楼
负责人
当天值班班主任
3、具体要求:
①就餐时所有学生必须从食堂东门有序进入,餐后从食堂北门有序离开。
②就餐时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距离,在指定的区域就餐;
具体位置安排如下:一楼食堂从左至右依次为:301-309班(一轮)310-314+补习班(二轮)
二楼食堂从左之右依次为:315-321班(一轮)322-328(二轮)
③每位学生必须使用自备单独餐具,否则不予就餐。
④就餐时必须在餐桌一侧就坐(餐桌对面不坐人),不得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得说话,不得聚集、聚众就餐。
⑤就餐时注意养成文明就餐的习惯,餐后要主动清理桌面残渣,并倒入指定收集桶。
⑥餐后要及时清洗餐具,洗手、漱口、并及时佩戴口罩。
为确保我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应保证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每天要达到9-10个小时。人体内的生长激素对孩子的身高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生长激素主要在夜间分泌,在入睡后两小时和即将清醒的时候,是生长激素分泌的两个高峰期。所以睡眠是影响孩子身高的关键因素,良好的睡眠非常有利于孩子身高的增长。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师生必须遵守:
1、住宿学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不得叉楼层、叉班住宿。
2、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宿舍作息时间:早上7:00离开宿舍;中午12:40进入宿舍,下午14:00离开宿舍;晚自习结束后21:00进入宿舍;晚上21:30必须熄灯睡觉。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开放,晚上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带到宿舍与宿管老师交接方可进入。
3、学生须按时起床和就寝,在熄灯前进入宿舍。熄灯后宿舍区内保持安静。熄灯后一律不准进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许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班主任老师要协助宿管老师严格学生洗漱秩序。
4、寝室内严禁点蜡烛(遇停电、只准用手电照明,用应急灯照明),严禁将点燃的蚊香放至在床下、床杆或桌面、凳子上。
5、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和督促本寝室同学的生活、安全、卫生、纪律、节水、节电及睡眠时间的管理等工作。
6、每天晚上21:30班主任老师监督洗漱入睡后,准时到所在楼层的宿管老师处汇报本宿舍学生当晚在校的住宿情况签字后方可离开,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7各班寝室安排寝室长、寝室长的职责是督促本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按时上早操、按时上课,熄灯后讲话影响本宿舍同学休息的立即制止,并向宿管老师反映。
8、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等,确保充足的睡眠时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来源,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来源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xx〕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订如下奖励制度。
一、荣誉和信心是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最大动力,对学生应该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要经常对学生的优点、成绩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物质表扬三种。学校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校园十佳”、“升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员”、“班级之星”等荣誉称号。学校和根据需要另设特种奖、单项奖。
三、奖励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升旗手”、“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三好学生”、“班级之星”、“校园十佳”等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一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同时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团员(少先队员)的,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少先队员)”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优秀,操行银行分处于班级前三分之二;学习成绩优秀,小学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体好,体育达良好级以上,每期评1次。
2.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敢于挑重担,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任干部一期以上,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每期评2次。
3.礼仪标兵: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文新学生校园礼仪行为规范》、《家庭礼仪规范》、《学生社交礼仪规范》,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学习好,学科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必须进入班级前2/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合格以上标准。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学习的榜样,每期评2次。
4.成绩优胜者:段考、期考各评选一次,要求小学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进步奖:凡在学习上、思想表现上进步较大者,被同学们认同,可获进步奖,每期评2次。
6.升旗手:凡在一周内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担任升旗手。
7.文明学生:在思想表现方面优秀,被同学们认同,是学习的榜样。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张以上贷分单。
8.优秀学员:参加各科兴趣小姐,表现突出,由各科任教师进行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校园十佳:思想表现好:①在家表现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②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③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三好学生”。在班级中操行评定为优秀;④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学习好: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②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③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体育成绩为优秀;③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个性特长发挥好:①爱好广泛,关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好,关于合作交流。②个性特长发挥好。在学校中有一项或几项能力强,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评选1次。
10.专项奖励:对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予以奖励。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成绩优胜者”、只要条件符合均评选,其余奖项比例和名额由学校分配,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评选和奖励。
2.师生评议,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3.出席上级的优秀个人在当年优秀人员中择优产生。
4.团内评优由团委会根据《团章》另外评选。
5、“校园十佳”的评选要经过班级推荐、师生评议、才艺展示、评选小组评议等过程。
1、不带手机,mp3进校园。
2、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须露出耳朵),不理怪异发型。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女生不穿高跟鞋,不得穿拖鞋(生活区除外),不得穿背心、无袖衣服进校园。
4、不佩戴首饰,如项链、手镯、玉器、耳环、小饰品等。
5、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6、为保证良好的学习环境,校园内在教学区、公共场所不得携带随身听、MP3等物品。
7、寝室内不得违规拉、接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器。
8、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学生在校必须佩挂胸卡。
9、教学区、生活区不得开展体育活动(走廊通道内踢球、打球等)。
10、不得在教学区用餐(方便面、快餐等)。
11、未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离校。
12、为确保交通安全,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开汽车上学。
13、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珍爱生命,不抽烟、不喝酒。
14、爱护学校公物,节约水电,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严禁偷窃行为。
15、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一、上机前必须在计算机室外面排好队,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计算机室,并按安排的机号就坐。
二、上机时必须在指导老师安排下开关计算机,不得随意触摸任何设备,不得涂画设备。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设备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
三、上机时注意爱护计算机及计算机室内的'其他物品,只可使用铅笔,正确摆放学习用品;正确使用耳机。
四、计算机室不得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以及磁盘。
五、下课前填写好使用登记,摆好凳子,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
六、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暂停使用,立即报告教师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七、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摆放好凳子,填写《计算计算机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八、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将与上机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计算机教室。
九、计算计算机室卫生坚持每周打扫一次制度,包括计算机设备,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
为规范我校学生睡眠状况监测管理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睡眠状况资料,推动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睡眠状况监测测试;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3、教导处负责我校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综合组共同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
4、我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睡眠状况监测工作。
5、睡眠状况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
6、我校对学生睡眠状况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
7、学生睡眠状况监测结果由教导处公布。
学生睡眠状况监测结果公布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睡眠状况监测结果。
8、学生睡眠状况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数据和资料。
10、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1. 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水下及起床。睡觉时间:12:00,起床时间:14:30。
2. 幼儿午睡必须排队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3. 保育员应及时进入午睡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情。
4. 午睡时要注意开窗通风(冬天提前开窗通风),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
5. 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更不能扎堆闲聊。
6. 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服的方法及顺序。脱衣服应先脱裤子,用被子盖住腿后再脱衣服;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面先穿衣服,再穿裤子。有效防止幼儿感冒。
7. 午睡室要勤于打扫,幼儿被褥勤换洗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8. 保育员要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作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隐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园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后果严重着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选好读物
1.要依据《小学生读书活动方案》中所列出的书目与相关内容,组织学生阅读。
2. 开展与语文课本相联系的拓展性读本。
要在每学年开学前依据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布置学生完成本学期必读书目的购买。对选读书目,要根据学生与班级实际,组织学生购买。对本地图书市场上没能的书种,教师要想方设法帮学生联系,让学生自行购买。每班选读书本数每种不少于班级生数的三分之一。
二、落实时间
1.落实统一指导的时间。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让学生按时完成适量的、形式多样的读书作业。
2.落实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
每天实行晨读。学生在上午到校至上课时间为学生自由读书时间。读书期间由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班主任教师巡视,负责学生读书时的解疑答难。
三、开展活动
1. 开展好班级读书活动。每班每周要开展一次读书成果或方法交流活动。
2.开展好年级组读书活动。每年级组每月要开展一次读书专题交流活动。
3.开展好校级读书活动。校级活动主要为:读书征文活动、与读书相关的绘画竞赛、读书卡、手抄报等活动。校级活动开展要有方案、组织过程等。
四、活动管理
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评定与活动组织等工作。实行校级、年级、班级三级管理与部门的分工协作管理。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留守学生”关爱小组。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二、重视思想道德教育。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五、建立了关爱留守学生的应急机制。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六、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关爱经验交流制度。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一、小学生睡眠充足的重要性
充足合理的睡眠有如下好处:
1.保证大脑适当休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大脑是人体的司令部,充足睡眠可以使大脑保持功能正常,在它的调理下人体得以维持正常的生长发育、生活,保持人体健康状态。
2.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旺盛时期,充足的睡眠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在深度睡眠的时候,脑垂体生长激素分泌较多,可促进孩子身体各方面的生长,尤其对身高的发育很重要特别是对父母身高较低者的孩子更为重要。
3.
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功能处于最佳状态,免疫功能增强,可防御细菌病毒的入侵,预防感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的发生。
4.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对精神、情志、记忆等的调节功能正常,使孩子精神饱满,情志稳定,记忆力增强,这对孩子的学习尤为重要。小学生长期睡眠不足,大脑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就会导致大脑功能失常,可出现容易疲劳,记忆力减退,失眠,健忘,注意力不集中,烦躁,易激动,甚至发生抑郁症、神经衰弱等疾病。
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保持充足睡眠就要按时作息,这对养成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习惯很重要。良好的睡眠习惯,孩子能按时自己去睡觉,这样父母在管理上就会省事很多,孩子也会在习惯中学会自我管理,渐渐形成独立的生活意识和行为。
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每天记得让孩子早点睡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