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精选32篇)
为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性、适宜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市场各部门、各层次人员。
二、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全城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2、分管安全领导负责标准化实施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和协调。
3、安全办负责搜集相关资料、拟定评定计划等。
4、各部门负责总结、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及持续改进的计划。
三、程序
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安全办收集日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资料和目标完成资料。
3、各部门提供标准化管理、隐患以及整改、持续改进的计划等资料。
4、各部门将绩效资料报安全办,安全办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验证检查,然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安全标准化实施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的依据。
四、绩效评定的实施
1、总经理负责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分管领导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部门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各部门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规章制度的贯彻、隐患及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变更、纠正预防建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备案。
五、标准化绩效评定内容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2、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的适宜性。
3、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的符合性。
六、绩效评定的输出
1、通过绩效评定,就以下几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安全责任的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
2、安全管理部门将存在的问题汇总报上安委会,安委会讨论制定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中。
3、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包括标准化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市场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纠正或修订工作计划。
七、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1、根据对各部门绩效的考评,依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
2、依照日常安全管理绩效,对每个员工予以奖罚兑现。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目白勺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白勺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白勺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白勺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白勺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白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白勺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白勺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白勺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白勺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白勺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白勺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白勺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郝 副组长:薛 组员:郑x、麦、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白勺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白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白勺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白勺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白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白勺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白勺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白勺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白勺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白勺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白勺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白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白勺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寻咨宗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白勺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白勺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白勺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白勺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白勺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白勺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白勺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白勺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白勺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白勺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白勺规定,由指定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白勺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白勺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白勺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白勺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白勺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组织领导(10分)
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形成了纪要。成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了有工作机构、有办公经费、有专职监管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有文字记录。在半年、年终及时向镇安监站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和临时性工作材料。
二、责任落实(10分)
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建立其他责任人安全生产一岗双制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考核标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
三、隐患治理(10分)
对辖区内或所属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对确认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原则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订挂牌监控和定岗防范措施。
四、宣传教育(10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并有宣传标语、广播、专刊和相关宣传教育资料,开展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信息。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五、专项整治(10分)
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政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凡本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对村、场单位主要领导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评估,砖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评估率达100%。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安全条件合格率达100%。
六、行政许可(10分)
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加强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督促搞好辖区内或生产经营单位证照审批发放,严格市场准入。督促辖区内或所属单位的所有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三同时”审查、审批和验收。
七、安全保障(10分)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督促辖区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用。督促辖区或所属高危企业(砖厂、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督促辖区或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投入。
八、事故控制(30分)
认真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实上报事故发生情况,及时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没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干部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__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
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
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环卫清扫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扫和除雪作业时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环卫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一、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和疲劳作业。
二、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熟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熟记于心,问之即答。
三、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安全标志服装;在街路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正确摆放安全桩,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
四、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
五、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个除雪区域或班组都应安排带有袖标的安全员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环卫清扫工人往窨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盖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
七、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相互提示
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八、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要牢记车型、车牌号。
九、各基层所(队)可依据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队)操作细则,力保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
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
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1、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杜绝事故。
2、所有环卫职工上班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4、尽量夜间不要参加作业,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须设置警告标志、照明灯具和监护人员。
5、大风、大雨、大雾(中雾)天气应不得进行环卫作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环卫职工作业前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后还应经常性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作业
7、主路作业时应始终保持在行车道的最右侧,严禁越位。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4、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5、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__进行消毒。
6、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7、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8、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9、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10、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第一条:根据《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
(1)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处指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和到场机械的安全组织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安委会反馈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信息,接受处安委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为事故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项目部进入工地后必须实行 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组长一人(由项目经理担任),专职安全员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组(队)(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设立安全员,主要职责是:
1是认真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操作规范意见,并付诸实施.
2负责生产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制止、纠正违章作业.
3发生事故时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处理.
4做好本班组"四防"工作和职业保护工作.
5对新招用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并指定专人短期监护,跟班实习.
6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产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处安委会汇报.
②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槽开挖深度在1.5m~6.0m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最小放坡依据《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槽边1.0m范围内不准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两端应设警告标志和围墙。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过2m时,四周应设作业平台,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力争在白天进行浇筑,避免晚上工作,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对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时,应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须有专人看护。严禁在行走机械前后方休息(谈话)。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3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机械操作禁令事项。
4冬季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术室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规范,审核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绘制施工图,图表上墙,向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操作要点交底。
2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参加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设计技术工作。
3负责指导测量、质检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质量的反馈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办理有关变更设计的报批和实施。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对图纸,核实工程量,掌握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度,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工作,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作好施工记录,汇总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视资料。及时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和检查签证情况并分类搜集整理保管。参加编制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技术人员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
5组织有关科研课题和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控制,施工指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4)试验室安全守则
1在电器加热过程中不能离开,下班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保证试验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专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3试验室的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增设或更改线路。
5试验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易燃物品应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各试验室都应该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装置。
6在使用强碱、强酸、易爆、含毒、腐蚀性试剂、溶剂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发现事故时,应沉着冷静,按有关程序处理。
7操作人员在一些对身体有害的操作环境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应准确无误,原始记录不得私自撕毁,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员一律穿标志服,配戴上岗证,施工地段设置醒目路标,由路政人员专门维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的伤亡要迅速抢救伤员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类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当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2事故无论大小,肇事单位和肇事人应如实上报并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委会,48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到处安委会办公室.
3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呈处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决定.
4轻微事故的处理费用开支,必须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处理费必须经过安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处理办法
对肇事当事人,根据所造成事故的类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偿经济损失;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安全责任制考核
处安委会每半年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条款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由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为了确保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教学科研及生产生活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发展的大局,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第二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卫科是院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受学院安全工作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在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各级领导在进行教学、生产、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项管理工作中,要本着对社会和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中心工作同时计划布置,同时抓好落实,同时检查评比,同时总结考核。
第五条 严格按审批要求,加强安全申报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保证有完备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和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第六条 各部门、系部纳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学院每年与各单位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实施考核。
第七条 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各部门要分别与下属的单位或岗位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条 凡进入院内进行建筑道路施工、物业管理等各种经营活动的单位,在与相关部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九条 各系部学生进行实习,应由带班教师或指导员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
三、安 全 管 理
第十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本安全生产系列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张挂(贴),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切实做好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 根据需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安全情况,整改安全隐患,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 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关心一线工作的职工。
第十四条 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不得污染校内外环境。
第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具备当场整改条件的,应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隐患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各类在用的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 新进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方能独立工作。
第十八条 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交通安全、化学危险品管理、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监察的管理规定,学院保卫科、后勤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条 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对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学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优秀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奖励;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整改及其他必要的处分。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2车间主任/带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2.1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工作,抓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2.2组织开展本车间,班组的教育和培训,督促检查工人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4只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检查现场安全。纠正、阻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时,及时报告排除。否则,有权责令停产撤离现场。
2.5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记录,做好安全生产交接班工作。
3科室人员安全责任制
3.1负责室内办公设施的安全。
3.2做好室内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3.3财务室人员负责保险柜的安全。
3.4把贵重东西锁好,离开时,一定将门窗锁好,以防被盗。 4库房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4.1入库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对怕潮或易上锈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3对保管物品登记上账,标明物品名称与数量、规格型号、单价,做到账物一致。
5警卫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5.1非本厂员工进入需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
5.2保安人员应对本厂的公共财物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失窃。
5.3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对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各级各部门检查次数安排
⑴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或分公司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⑵企业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⑶车间或作业现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⑷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日、班巡回检查。
1.2检查内容:
⑴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情况;
⑵查制度。主要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贯落实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杜绝三违;
⑶查管理。主要检查各生产系统、各作业地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正常;
⑷查安全隐患。检查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运行是否正常,各生产作业地点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⑸检查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2.1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清除职业危害的设施,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2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劳动卫生要求。对人身有危害或对环境有污染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对容易发生危险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准上岗。
2.3劳动场所要有可靠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如湿式凿岩、洒水除尘设施等)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有电危险”、“严禁烟火”等标志)。
2.4对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对接触有毒物质、粉尘等危害健康的作业人员,从事电器操作、高空作业以及其他特种作业的人员,要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2.5对从事接触尘、毒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2.6对有尘、毒、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要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1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1.1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方法。
3.1.2总经理、主管生产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
人)以及专职安全技术管理干部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3.2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2.1新工人入厂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并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2.2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3.2.3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准上岗。
3.2.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三新”知识和技能培训。
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4.1事故抢救
4.1.1伤亡事故发生后,企业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1.2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
4.2事故报告
4.2.1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以便于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调查、处理。
4.2.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即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
4.3事故调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由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⑴查明事故详细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⑵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
⑶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⑷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⑸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5.1全面综合性的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春节、五一、十一)。
5.2企业作业现场,班组长、安全员在日常生产中,随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5.3对季节性的安全工作(冬季、夏季)要定期组织检查。
5.4通过检查暴露问题,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堵塞漏洞,进行整改。
5.5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登记,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能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也要按“三定”原则:定时、定人、定措施,做到整改有计划,防患于未然。
5.6对没能力解决的不安全因素要逐级上报,争取上级协助解决。在没解决之前,要立即停产采取临时措施。
5.7安全整改方案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商制定。整改验收由安全员先行验收合格后报企业安全领导小组验收。
5.8凡列入安全整改记录的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经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记录于整改记录中。
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1了解设备的特性,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
6.2对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1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7.2存档资料:
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⑵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⑶安全会议纪要;
⑷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报告;
⑸重大隐患登记控制记录、检测报告及应急预案;
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⑺职工工伤及鉴定记录;
⑻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记录。
7.3各项资料必须单独立卷存档。
8安全奖励制度
8.1奖励
企业每年年终要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组织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个人。企业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8.1.1安全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粉尘、烟尘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8.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纠正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1.3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8.2处罚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处罚:
⑴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⑵对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事故单位,除责其补报外,对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
法律责任;
⑶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操作规范
一、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检查电器开关和各部位搬把位置是否正常好用;防护罩是否牢固,卡盘保险螺丝、车刀、工作物、刀架把中心螺丝是否紧固,尤其是车偏心、把弯板时,压板螺丝必须详细检查。
2、卡活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件和切削要求,将工件卡紧、顶牢、架好,在卡偏心件和曲轴时要上好平衡坨。
3、小刀架、导轨面上不得放置刃具或工件,找正用的划针盘,用后要放到安全的地方。
4、工作中不准擦拭机床,出现较长铁屑时,应采取断屑、卷屑措施,清理铁屑必须用工具,转小刀架时必须把溜板箱(大刀架)退出;自动走刀时,禁止脱离工作岗位。
5、使用锉刀光活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握把,锉刀要有木把,禁止将砂布缠在工作物上打光,砂布长度不得超过加工件周长的80℅。
6、加工长工件时,必须在适当位置放好中心架,防止工件甩弯伤人,伸出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能超出床头主轴以外200毫米,必须伸出更多时,要慢车加工并要加置防护措施。
二、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检查机器,工卡具和皮带罩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2、钻孔或攻丝时,必须把工件卡压牢固,不准用手拿着工件操作;钻大型或畸型工件时,必须将工件垫稳,紧牢。
3、变换转速和装卸工件、钻头、钻卡时必须停车,严禁用手指加油。
4、钻头上严禁缠绕长屑,应经常停车清除,影响工作的铁屑不准用嘴吹、用手拿。旋转钻头严禁用手触摸。
5、精铰深孔时,拔取圆器和稍棒,不可用刀过猛,以免撞在刀具上。
6、使用摇臂钻时,不准在转动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扩孔时,横臂必须卡紧,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
7、台钻床导皮带变速时,必须使电机停止转动。
8、使用手电钻要戴绝缘手套,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线。
三、立式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先检查保险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根据工作物,检查限位开关是否好用,工作场地无障碍物。工具,量具不准放在横梁、刀架轨道上。
2、检查卡压工件是否牢固,保证在机床运转和切削过程中不会松动。工作台上浮动的东西应在开车前撤掉。
3、机床运转时,吃刀不得过大,不得用手触摸工件,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严禁站在工作台上。两人操作时,要密切配合。
4、装卸工件所用吊具必须牢固可靠,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快速切削断续性工作面的工件时,工作台周围应设置高度为300毫米以上防护栏板。自动走刀时,操作者不准离开岗位。
6、成品、半成品、毛坯的堆放,必须离开机床一米以外。
7、未经考试合格的徒工和见习人员不准独自操作
四、成型车工安全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开车前检查电器和设备各部手柄是否正常好用。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4、小刀架、导轨面上,严禁放置刀具或工具。
5、工作中不准擦拭机床,测量工件,必须停车,清理切屑,必须用工具。
6、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好工作场地。
五、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要注意机床前后有无人员及障碍物。检查电气设备的保险装置与各部开关、限位器是否灵敏好用。
2、工件及其工夹具的高度,必须低于牛头刨滑枕、龙门刨的横梁,工件必须卡压牢固,压板垫铁要平稳,块数不能过多。刨刀架不许有串动现象,预防吃刀时松动。
3、工作物不能堆放的过高,毛坯及半成品应放置离工作台或加工件的移动范围1米以外,单臂刨床加工件宽出刨台以外时,在行程范围内要加固栏或警告标志。
4、机床运行时,不准坐在或站立在工作台上,不准跨越龙门刨工作台或递东西。
有事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5、所用之手锤必须无淬火裂纹及飞边卷剌,所用的搬子、划线盘等工具、量具不应放在工作台和刀架上。
6、开车时应检查和取下床面上易活动的物件,并要求机床辅助人员离开危险区。
7、开车后严禁将手和头伸入刨刀的前面;自动走刀应将摇把取下,放在指定的位置;走刀时,必须试开一次空车,检查行程,先由最高点吃小刀然后扩大加工面。
8、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停车:
(1)离开工作岗位时;
(2)装、卡调整工件、刀具、测量尺寸,对样板或检查光法度时;
(3)清扫刨台上铁屑或设备运转不正常时。
9、翻转工件要选择适当地方,吊具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吊运前必须将工件捆绑牢固,不准超负荷吊物。
10、龙门刨前后两端必须安装防护撞挡和栏杆,使用天车时,必须熟悉其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手势,并严格执行。
六、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机床各部手轮,摇把位置是否适当,各处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物是否卡压牢固。
2、紧螺丝、擦机器、测量工件、换刀时要停车。支撑压板的垫铁要平稳。工作台和各导轨面、滑动面上不能放东西。
3、自动走刀时必须拉开工作台上的手轮,手轮内的保险簧不准擅自拆卸,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有保险挡铁应按实),自动走刀时不准脱离工作岗位。
4、用较细刀杆时应尽量将刀杆缩短。铣削毛坯工件,应从最高部分慢慢切削,手不得接触转动部分,装卸工件时必须停车。
5、高速切削时,要加防护罩。铁屑不准用咀吹,更不准用手摸,清扫铁屑应使用专用工具,加工过程要清扫时,必须使用毛刷。
6、在龙门铣床上使用磨头时,砂轮应有良好的防护罩。加工大型工件时,要注意不能超过龙门的宽度与高度。由多铣头工作变为单一铣头工作时,应及时将不用的电机关闭。
7、齿轮、皮带转动部分要有防护罩,较锐利工具及工作物要放置牢固,装卸铣刀时螺丝要拧紧,并要防止割伤。
七、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穿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气压表、减压阀、防回火器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在校检周期内。各种气瓶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要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不得砸、撞、震动和在强光下曝晒。
2、使用后的各种气瓶,必须保留1-2个大气压,以保证下次充气时进行鉴别,气瓶和管道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加温。
3、乙炔、氧气软管接头处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金属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应加防护盖。发生回火或爆鸣,应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
4、不准在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割。工作中遇到煤气,油质气和油管时,在没有关闭总阀并彻底清除可燃气体时,不准焊割。
5、检查设备、导管、阀门是否漏油时,必须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并相距明火应在10米以上。
6、高空焊接时,必须戴上安全带,在地沟内或容器内焊接时,必须遵守专门的安全要求并设有监护人进行监护。
7、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事先必须经过清洗(用肥皂水或碱水)并用蒸气和压缩空气吹净。同时,容器的所有通气孔,必须打开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
8、焊接工作地点必须保持整洁,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时,要搬开以后再点火焊接割。
9、收工后要详细检查工作地,无异状和火患后方可离去。
八、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穿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电焊机外壳及二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3、一次与二次线接线端,必须有绝缘防护装置,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三米。
4、夹焊条的钳子,必须绝缘良好,操作前要戴好防护面罩。
5、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应有良好通风,所用的照明手提灯,不得超过36伏特,并要在操作者脚下垫好绝缘垫。
6、不准焊接密闭或内有压力的容器,焊接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一定要先彻底清洗,打开通气通道,使空气畅通。
7、煤气、油质和油管,在没有关闭总阀门彻底清除可燃气体时,绝对不准焊接,在焊接工作场所10公尺内,不准有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8、电线和接地导线不要放在气焊使用的胶管、氧气瓶和乙炔瓶处,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9、在室外进行操作时,特别是在接近或跨越通行道路时,敷设在地面上的电线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行人或车辆压踏而发生触电事故(必要时应穿套铁管)。
10、电焊机不得放在潮湿的地方,连续工作一小时以上时,要检查电线,当电线温度超过30℃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11、仰面焊接作业时,要将衣领、袖口等处扎紧,在距地面二公尺以上高空焊接时要配带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具,并要隔绝下面行人通道。
12、打火前应先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
13、下雨时不得露天焊接,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下班后应整理场地,消灭火种,关闭总电源。
九、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严格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合乎安全要求,锉刀、刮刀、手锤应装牢固的木把,否则不得使用。要经常对工具维修保养,并进行检查。
2、使用钻床应遵守钻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要夹好或压牢,锉下或钻下的铁屑,不得用嘴吹。
3、剔工件时,对面不准有人,应该有保护网,安装工件时,不准将手伸入活动的螺丝孔里摸试,以免挤伤。
4、使用砂轮时必须严格遵守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手电钻、手提砂轮机
时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线。使用天车吊运工件时,必须遵守天车安全规程。
5、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须修理时,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乱动和拆卸。 6多人装配或吊装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行动统一,密切配合。吊装时所用的钢丝绳,要符合规定,被吊物数量较多时,应设置专用吊具。
7、研板必须有拿手或吊环,刮研下的铁屑禁止用嘴吹。
8、使用三角刮刀时,必须一手握刮刀把,前手要手心向下压,以免被刮刀刃刮伤。搬手不适用时,不准加垫代用,亦不准在搬手上加套管使用。
9、手持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0、试车前各防护、接地(或接零)控制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各转动,移动部件周围有无障碍物。
11、零部件要堆放整齐、牢靠,通道应保持畅通。
12、不准把工件吊起来工作,加工面必须朝下时,应用牢固的台架托平架稳,否则不准钻到下面去工作。
十、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机床各系统安全装置、电气各开关及机床运转部分是否完善和灵活好用、各手轮摇把的位置是否正确适当,快速进刀有无障碍。
2、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需要的位置上。搬快速移动手柄时,要先试开一下,看稳定部位及方向是否相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3、机床开动前,检查镗刀是否把牢,工作物是否卡压牢固,压板必须平稳,支撑压板的垫铁不宜块数过多和过高。
4、机床开动时,不准量尺寸、对样板或用手触摸加工面,不得擦拭和注油。镗孔、扩孔时不准将头伸进加工孔观察吃刀情况,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取东西。
5、切削下来的铁屑不能用嘴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清扫铁屑时,要用专用工具和毛刷。
6、使用手旋盘或自制刀架进行切屑时,不准站在对面或伸头察看,以防刀架螺丝和斜铁甩出伤人。停车后,严禁用手握刀杆、刀盘或其他东西强制停车。
7、两人以上操作一台镗床时,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由一人指挥;启动工作台自动回转时,必须将刀具退回,工作台上禁止站人。
8、搬抬工件时,两人动作要协调;吊工作物和夹具时,所用吊具,应随时进行检查;并认真遵守吊车操作规程。
9、工作结束时,关闭各开关,把机床各手柄搬回空位。
十一、插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机床各部运转是否正常,电气设备是否灵活好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2、在开车插削之前,或在调整冲程后,要使刀具离开工作物,用手轮盘车,滑动2—3次,检查好冲程之后,方准开车工作。
3、插床在运行中,不准将头部伸到滑枕行程内观察吃刀情况,需要察看时,必须停车。
4、工件要卡压牢固,手摇进刀时,吃刀不能过大过猛,防止打刀伤人。
5、工作中手不准扶着工件和床头,更不准把持刀杆,防止被带进施工孔而戳伤,同时不准把脚踏在机床运转部位上。
6、不准在工作中直接用手清除铁屑,附着于刀头上的油沫和铁屑不准用嘴去吹,防止滑枕落下挤伤头部和手臂。
7、自动走刀时,要安好定位挡铁,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插削完成后,要用手轮将滑枕升到最高点,然后再卸活。
8、使用天车吊运工作物时,必须严格遵守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铜管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所须的防护用品。
2、开车前检查机床各部手轮位置是否正常好用。
3、工件必须装卡牢固,装卸工件及清理余料必须等主轴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4、使用悬臂吊装卸工件时,吊具要稳妥牢固。
5、高速切削时,要加防护,铜屑不准用手摸、用嘴吹。
6、自动走刀时,必须拉开工作台上的手轮。
7、装卸铣刀螺丝要拧紧,并要防止割伤。
8、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设备和场地。
十二、装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工作前必须验电,需带电工作的,必须检查导线的绝缘插销、接地及接头是否良好,所有设备的线路不许裸露导体。
4、使用手电钻、手砂轮、电烙铁等用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使用前要检查,有不安全状况时不可使用。
5、导线的安装,应严格照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线头必须牢固。
6、熔化焊锡时,熔锅要支撑平稳,不可装得过满,并注意不可掺入水以免爆炸。
7、试车前要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
8、手提灯要有防护网,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十三、电气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2、拆装电机时,要先将电机外壳垫好放平,用风清除污垢时,必须在专门房间内进行。
3、用汽油和洗油清洗工作物,必须在干燥前将油吹干涮净,工作物进炉时必须断电。出炉后的工作物,要进行自然冷却,浸漆之前其温度不得高于60~70℃。
4、溶化沥青时,应将沥青加热锅支稳垫好,溶化量不可过满,浇注沥青时要戴好手套和口罩。
5、溶化焊锡时,严防渗入水分,不准用温度过低的金属棒搅拌。操作时,需戴防护镜。
6、使用喷灯时,先检查油筒是否漏油,喷火嘴的螺丝口是否漏气;喷灯加油时必须熄灭,加油后认真将丝堵拧紧,喷灯使用前,先将喷管烧热后再打气,把压力调整适当,灯口不准对着人身、及带电物和易燃物。用完后要将杂气放出。
7、进行接线试验时,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
①试验地点,必须保证周围无放电危险;从事高压试验时,要设置防护栏,非工作人员禁止接触。
②接线试验时,必须要有足够良好的绝缘用具,并接好地线防止短路和触电。给电时,要预先通知工作者,电机转动时,不能用手摸试回转部分。
③试验变压器时,必须首先找准一、二次线圈,不清楚时则应在一次线圈接入低于十倍以下的额定电压试验其变化,避免超高压输出造成事故。
④电机在试验前要把制冷的风扇翅罩好,对轮和键要安装牢固,吊环螺丝需拧到底,测量相间和对地电阻时,每伏的工作电压不得低于一千欧母,试转时,不能离人。
8、电烙铁使用前先检查绝缘情况,用后立即切断电源,放在专设的架子上,附近不准有易燃物品。
十四、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阅读交接班记录,所用工具必须绝缘。试电笔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防止验电失误。
2、电工必须熟悉本车间的电气设备和车间内部供电线路,经常对本单位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当班不能解决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3、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机床和金属线管)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个欧姆,发现接触不良和锈蚀氧化要及时更换。
4、有责任清除一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的临时线,一律由电工负责安装并做好安全措施,零线和火线不准接错,用后及时拆除。拆除线路后,带电的线头必须做好绝缘处理。
5、在超过36伏以上的带电设备上检查时,必须事先切断本设备电源,经确认无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遇到不允许大片停电检修时,必须接带电设备时,应当带好绝缘手套,拉下电气柜或母线槽的保险器,由一个人监护,一人操作。
7、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在停电的开关柜上挂好“禁止合闸”或“停电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防止别人送电造成事故。
8、由于本单位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引起停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使之脱离电源,进行检修处理。如引起变电所高压跳闸时,除进行上述处理外,应及时向变电所报告,给无关设备送电。
9、因变电所而引起的停电时,应及时拉下本车间配电柜或母线槽的电源开关,并向变电所联系,得到供电通知后,再恢复正常供电。
10、带动和监督本车间工人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在指定的插座上使用,不得任意乱挂,同时必须具备有良好接地,接地线必须接在规定的插销接线柱上。
11、及时检修所有保护装置所出现的常见的弊病,使其经常处在完整无缺,断送灵敏的良好状态。
12、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零线上。
13、检修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收拾工具,不可遗忘在电气设备之内,随即检查设备电路有无短路和接地现象,证明无误再恢复使用。
14、电工应熟悉触电急救法,对触电者施行脱离电源,人工呼吸等急救手段。
15、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拉开线路开关使之断电,然后扑救,防止在扑救中触电伤人。
十五、检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女职工不准露出长发。
2、禁止摆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
3、在机床、锻锤、电炉等设备附近检验时,注意设备的运转和铁屑的飞溅,更不准站在有危险的地方工作。
4、较沉重的工件不要一个人搬抬,检验产件时,注意别磕碰、砸伤身体或产件。
5、在巡回检验时,不准隔着机床传递物品、工具和量具。
十六、力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装卸、搬运之前,应首先明确所搬运工作物的种类、状态、体积、重量等,然后确定安全的操作方法,不得盲目操作。搬运危险品每个搬运工不得超过50公斤。
3、在厂房内搬运工作物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在机床的空隙间拉运工作物,在通道上不准放置任何工作物。
4、过使用吊车时,指挥者的手不能放在工作物或钢丝绳上,并应该躲开一公尺之外。吊起时,其他人员应迅速离开,严禁在吊起的工作物下面通逗留。
5、推车遇有下坡时,要用手拉着车体减低速度不准撒手溜放。冬季在有坡道和冰雪的地面搬运物品时,要撒上沙子和炉灰,以防滑倒。
6、在搬运过程中,如发现垒放的物品有被震动散垛的现象,必须立即整理,以防倒塌伤人。搬运工作中,要根据体力去完成,不得强行负担过重的工作物。
7、气瓶在搬运时必须拧上安全帽,绝对禁止碰撞,气瓶的头部,必须朝向一方,装好的气瓶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
8、气瓶在装卸中,必须轻放,轻装防止震动,严禁采用抛、滚、滑等装卸方法。
9、易燃品、油脂或带油污物品,不得和氧气瓶一起运输,严禁押运、搬运人员在装卸危险物品或气瓶的车辆上吸烟或打明火。
10、在搬运工作中,要切实提高警惕、注意周围堆积的工作物是否有坍塌现象。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服从交管人员的指挥、检查。遵章守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并做好三检(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发现问题立即排除,不得驾驶有安全隐患或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
3、严格遵守铁路道口通行规定。做到《一慢、二慢、三通过》,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4、运送危险品时,要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谨慎驾驶。
5、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五公里。起步、调头、倒车要下车观察清楚后,再鸣号起步。
6、遇有冰、雪、雾时要防滑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急刹车。
7、通过冰、水路面,必须先停车观察,确认可靠后,用低速挡安全通过,途中不准停车、换挡,车上不准载人。
8、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逐级上报。
十七、内部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出车前,检查刹车、灯光、喇叭、方向盘等是否良好,轮胎气压是否足够,各部螺丝是否紧固。
3、在车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在进出车间、仓库大门和倒车时车速要相应减慢。通常直行的时速亦不准超过10公里。
4、行驶中,密切注视来往车辆和行人动态,拐弯、交叉路口和狭路及人员稠密处要慢行,随时作好刹车准备。
5、行驶中要注意给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让路,上坡时禁止弯曲行驶;下坡时禁止灭火空挡滑行。
6、严禁酒后驾驶,行车中不准吸烟,无市内机动车驾驶执照不准将车开出厂外。
7、载重不准超高、超长、超宽、超载;随车的装卸人员不得超过4人。
8、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同其它物品混装。
9、加油时严禁吸烟。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质量,维护草原生态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矿区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为矿环境保护业务管理部门,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产技术科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矿环保管理。
第二条矿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业务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定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负责编制矿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参与审定矿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监督与管理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3、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污染源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与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组织开展采区表土回收及排土场复垦规划。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物治理技术改造。
6、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第三条各基层单位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各有关单位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建设管理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做为日常工作的考核内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组织贯彻落实矿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环保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情况,协助矿环保部门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保养、操作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运转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4、及时向矿环保部门反映环境保护出现的问题。
二、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第四条矿新建、必建、扩建与技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采区腐殖土要单采单放。
第六条对达到设计高度的排土场逐步复田。
第七条生产作业区粉尘做到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危害。
第八条加强废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质量,保证达标排放。
第九条尽量争取内排。
三、环境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环境综合治理是环保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矿环保部门与有关单位协作,做好综合规划与治理工作。
1、合理规划矿绿化、美化设施,建设清洁优美的现代化露天矿。
2、垃圾定点排放,严禁在工业广场内随意排弃垃圾。禁止焚烧废弃的橡胶、沥青、废纸等。
四、奖罚
第十二条在矿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矿环保部门在请示矿领导后对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倍处罚。
1、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矿领导通报的给予加倍处罚;
2、对限期治理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在工业广场内焚烧废弃的垃圾、沥青、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六、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经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资料,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五、各检查者要作好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职责人签字。对检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书所列的资料,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1、目的
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准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需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讨论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讨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详细方案(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方案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阅历。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方案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爱护工作。
3.5讨论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纳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方案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为把安全事故彻底消灭,以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底为工地的定期安全检查日。
2、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材料员、机电工等。
3、检查资料:
①工地的各种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实。
②工地的班组安全记录。
③工地班组使用的劳力是否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有劳务证。
④特种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⑤工地用电是否有乱拉乱搭现象。
⑥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制动的是否灵敏。
⑦各安全设施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并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隐患整改:对定期检查的隐患由施工员负责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安全组织落实,工程负责人供给资金和劳动保证,定时间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 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目的
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环节。
3.术语
规章制度:包括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各种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的相关文件、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4.职责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4.2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文件进行审批。
4.3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文件进行审核、审批。
4.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对作业安全文件进行编制、修订、发布、使用、评审等工作,进行统一编号、分发和存档。
4.5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归档、宣贯和督促执行本部门相关的作业文件,部门负责人负责作业文件的审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审批。
4.6行政部负责文件的发布和管理。
5.文件的发布
5.1安全规章制度按程序通过审核后,由生产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由办公室发布执行。所有安全文件、资料的发布本,均应在封面上盖公司印章。
5.2安全操作规程按程序通过审核后,由各部门部统一编号、登记,部门发布执行。所有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本,均应盖部门印章。
5.3文件的编号
5.3.1公司和部门制定完成或更新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只有唯一的编号。
5.3.2文件编号:fl/ab-000(编号)-年份(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的)。
5.3.3规程编号:fl/ab-部门(拼音)-000(编号)-年份(以部门形式下发的.)。
6.文件的使用管理
6.1管理的范围主要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外来文件等。应建立“安全文件清单”,包括公司、部门和外来文件三个方面。
6.2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制度、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外来文件等)统一由生产部按其应用范围进行分发,以确保相关的部门都能得到相应文件、资料的有效版本。
6.3部门操作规程、资料(安全操作规程、部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部门相适应的国家标准等)统一由部门按其应用范围进行分发,以确保相关的岗位都能得到相应文件、资料的有效版本。
6.4生产部门应建档保存分发文件,直到该文件资料失效或更新为止。
6.5公司所有文件、资料不允许有复印本直接使用。当有文件、资料不能满足需求时,各部门可向该文件的控制部门申请增补。
6.6文件、资料遗失后,需向该文件的控制部门登记备案,并予补发。
6.7各部门应对所持有的文件、资料予以登记,以便有效地实施。
7.安全规章制度和规程的评审
7.1评审策划
7.1.1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生产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7.1.1.1评审时间;
7.1.1.2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
7.1.1.3评审内容。
7.1.2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生产部在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8.1.1规定。
7.1.2.1组织机构、产品结构、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
7.1.2.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7.1.2.3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7.2评审过程
7.2.1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7.2.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生产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
并形成评审报告。
7.2.3生产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8.文件的修订
8.1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环境、工艺、设备、人员、技术改造实施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经公司相关环节进行评审后,按要求对不适用的文件、资料形成评审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示。
8.2对使用文件的修订,由原制定部门进行修订,并须重复执行原评审和批准发布程序。
8.3文件、资料修订发布后,过期失效的分发本由原发文部门及时回收,并作销毁处理。
8.4各部门要将修订发布的最新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相关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确保职工和我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单位从业人员应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场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认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进场的从业人员,应进行本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新进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六、从业人员调查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纪录由培训单位保存。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建立确保林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重点抓好林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要搞好防范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林场应变能力。
二、要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施工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施工要及时上报,绝不允许瞒报。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损失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决“以查促防”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林场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大规范、大密度、不留死角、不出空档。
五、要建立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要对检查内容、检查项目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敦促及时整改。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真正使检查工作达到查清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的目的。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做到常抓不懈,防隐患于未燃,确保林场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级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情况稳定。
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全及时人员组成,检查组成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七、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要加重处罚,直到停产整顿。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劳动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坚持,观察“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广大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严格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随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不准消减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种类和缩短使用年限。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员必须学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加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保护工作的业务能力。
4、单位必须为老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造成职工伤亡责任事故的按规定交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6、单位应安排用予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7、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在作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原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特殊工作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单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专人负责,确保其完整和安全。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
三、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积极地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五、借用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定期归还、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事故报告制度
一、无论什么事故都要上报。
二、上报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里上报有关人员。
三、报告必须准确。关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必须如实准确上报,以便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四、报告后必须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便于事故的有效处理。
五、事故的报告应有记载。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被上级机关评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场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00元。
二、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00元。
三、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00元。
四、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五、造成伤亡、火灾事故,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查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参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七、车辆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者按重伤事故处理,次要责任者按轻伤事故处理。
八、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扣发当效益工资:1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的,视情节停发3-6个月效益工资,重大经济损失、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资负全责,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2、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场长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具体责任,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对生产上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专职安全员(或现场员)对本生产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汇报责任。
3、主要生产的副场长,伐区现场员对生产上的事故隐患要从安全培训教育,生产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检查指导、排查事故隐患入手。开展全面有效的工作,并对以上工作负全面责任。
4、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和生产管理人员,所有生产从业人员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所发现的事故隐患。
5、主管生产的场长和生产作业现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整改,对以是解决不了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停止作业并马上逐级向领导汇报。
6、单位要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隐患的整改,以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
7、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每月最少开展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木材生产期间,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和现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
9、对危害较大的事故隐患要由主管生产领导共同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或现场员)组织立即整改。
10、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奖励和发动广大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举报事故隐患有功人员,单位要予以物质奖励和表彰。
电工制度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绝缘鞋不准裸足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5、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专人监护。
6、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7、在危险场所或危险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8、电工必须熟悉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锅炉房制度
1、非锅炉房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当班人员应遵守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3、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易燃等危险品不得摆放在锅炉房内。
4、锅炉要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请有关部门维修,并做好检修纪录。
5、要经常检查油料输送管的静电跨接是否定好。
6、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经常检查燃料供应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7、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
油锯手安全生产制度
一、油锯手负责伐、打、造作业期间的安全。
二、油锯手必须戴安全帽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作业。
四、油锯手必须严格遵守采伐技术规程及采伐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好树倒方向,保留好非采伐目的树种。
五、严格遵照采伐设计作业,不得乱伐、漏伐。
六、造材时,根据原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材。
七、“上弦”和别亮子的树,要站在弓弦一侧造材,不准站在弓背方向造材。
八、禁止在搭挂树下进行造材。
装车工安全生产制度
一、装车工头必须保证装车安全,禁止酒后装车。
二、装车时,跳板、木马必须搭设平稳,不准搭阴阳跳,跳板的坡度应不小于3:1,禁止用原木代替跳板装车。
三、跳板面上有霜雪时应扫除,并撒防滑料,采取防滑措施。
四、抬木时卡钩要挂牢,遇有外层腐朽,厚皮原木,应将挂钩部分的厚皮或腐朽层去掉。
五、装车工要听从喊号人员指挥,动作一致,并要以食、中指握住杠子。
六、装车时必须装顺装实,不偏重,不漏件子,不超载,不负载,不超高。
七、遇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或辨别不清信号时不准装车。
畜力集材安全生产制度
一、赶爬犁工必须熟悉牲畜习性。
二、经常检查爬犁上的工具和牲畜的掌钉,如有破损,要及时修理更换。
三、无论空、重爬犁,严禁坐人,更不准骑着牛、马行走。
四、坡度集运材道要撒防滑料。
五、赶爬犁集材工必须站在前套马的侧面,禁止抢前或落后;赶牛爬犁集材工要紧跟爬犁后面或在拉杆一侧指挥,不得在木头和爬犁两侧行走。
六、集材作业时,前后爬犁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七、装爬犁时,须将牛、马、拴好,集材工应站在上坡作业,绞杠时要闪开身子,在爬犁侧面进行。
八、装爬犁不准站在爬犁上和爬犁杠中间,放绞杠时要躲开身子。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第一条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通报督办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市安委办组织的对全市三区四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一、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而且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无证上岗。
二、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值班电工必须满足每班两人的原则,严禁一名电工单独进行带电作业。原则上作业时不能带电操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保证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四、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值班期间要作好巡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整改,严禁设备、电气、线路带病运行。
六、认真填写临电值班维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准确、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记录、机具维修记录、及时间、地点、维修内容、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交接斑人员、时间要写清楚,不能让人代填写。
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杜绝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认真安全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八、值班电工应全面负责起值班期间工地的一切用点管理,确保安全用电有备无患。
九、参加各项有关的安全活动,对用电人员宣传电气安全知识。
参加工地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总则
1、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
2、认真执行总公司的相关制度办法和本办法。
3、各场要自觉接受总公司监管,检查和指导。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1、草牧场人员配备。每场设场长一人,会计一人(兼保管),技术员一人(天山小牧场由场长兼)。
2、场长由总公司任命,会计和技术人员均由总公司委派。
(二)、岗位职责
1、场长职责
(1)负责草牧场的日常管理
(2)负责牧草的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本场费用开支和成本控制。
(4)负责本场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技能的提高,达到应知应会。
(5)负责总公司的制度办法和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
(6)负责本场的生产和消防安全。
(7)负责全场的清洁卫生。
(8)完成总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2、技术员职责
(1)协助场长搞好牧草生产管理,及时向场长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本场牧草生产的技术指导。
(3)及时掌握商情,病情,适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和浇水施肥,确保牧草茁壮成长。
(4)负责本场牧草的产量和质量
(5)完成本场场长和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3、会计职责
(1)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监督与领导。
(2)认真执行总公司财务制度和办法。
(3)负责本场财务账表记载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及时报送(上传)总公司财务部。
(4)负责本场会计核算、费用开支和成本控制。
(5)负责牧草出入库和低值易耗品及生产资料的领用和管理。
(6)完成总公司和本场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草场生产苜蓿草的产量、质量、生产成本及投入产出比。
2、考核办法:
(1)产量考核。每茬苜蓿草收割后,根据过磅重量计算出平均亩产,各分场排名通报。
(2)质量考核。每茬草收割后随机抽样化验,进行蛋白质等含量检测,将检测结果排名通报。
(3)生产成本考核。根据各草场开支的管理费用和生产费用算出每亩牧草平均费用,与产量和质量比较,算出投入产出比,有高到低排名通报。
3、奖罚
(1)总公司给各草场制定统一的.产量,质量和生产费用标准。
(2)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每年的投入产出比。
(3)根据投入产出比兑现奖惩,实行每推荐通报。
(4)各草场人员每月发基本工资的%,下余的%作为绩效工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发。
(5)%奖罚比例。对超过总公司规定指标部分按予以奖励;低于规定指标部分按%计提罚款。
四、建立学习,考核,竞争机制。
1、为保证分场人员(含公司部室)达到应知应会,胜任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别发放学习教材,规定学习的内容、要求和目的,鼓励全员自觉学习。
2、请进来讲课。公司不定期请有关专家来讲课,对全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
3、走出去学习。各分场和部门推选出勤奋好学员工,由公司统一派出去学习考察,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性的开展工作。
4、根据布置学习内容和培训要求,公司不定期进行测验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5、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分场场长对各草场(部室)的生产、工作管理、环境卫生、职工履职、物品存放等有关内容,不定期进行评比,评出先进单位,颁发流动红旗。
五、建立例会制度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1、每月或每茬草收割后,召开生产汇报分析会。场长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公司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2、根据牧草长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生产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实施方案。
3、最后一茬草收割后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当年工作,兑现当年奖罚,布置下年工作,下达新年度工作计划。
4、集中众人智慧,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建议如被采纳,公司予以奖励。
5、各场要积极实验和应用牧草生产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新工艺,一旦试验成功,公司将根据生产的效益给予重奖。
六、完善办法
1、本办法自董事长签发之日起实施,在实施期间各分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报公司综合部。
2、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生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根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我们职工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事项和一些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入场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宣传教育,并严格遵守遵守执行。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是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3、必须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工地守则”及“文明施工守则”。
4、建筑企业,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伤亡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0%,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6、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变换工种培训和项目经理部的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区域吸烟和动火。
8、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体,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11、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2、建筑业属于高空作业,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用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并贫血病和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等不宜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
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产车间)吸烟时,应该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电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30cm。
14、如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①切断电源,如拉下闸刀、保险丝等;②用木棍挑开电源;③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开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棍、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1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悬挂灭火器,工地一旦发生火灾,无论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原因、地点,并要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16、发生火灾时,现场所有人员都要积极扑救火势,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17、如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主管部门,不得瞒报和谎服。
18、发生伤亡事故后,因抢救人员的需要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
19、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司—法—部门组织的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部安全教育
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知识,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劳动纪委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坚守岗位,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特种作业员,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4、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和要求职工违章作业,职工对违章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难度空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四口”防护,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7、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上岗,以免发生事故。
8、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不得在高处作业下方操作,如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9、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和陡陂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0、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五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1、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自己操作地点的安全设施是否完整,出现隐患,应通知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派人维修,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上岗操作。
12、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叫小孩进工地卖点心。
13、凡是患有高血压并心脏并贫血病以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4、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它危险部位安装、砌墙、划线、刮缝等。
15、工地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应自上而下,不得由下而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6、架上清理杂物,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可是加设围栏。
17、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杂物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或掉落物伤人。
18、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
1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明火,吸烟等。
20、消防器材,用具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它用或移动。
21、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22、人货电梯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架内,吊笼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23、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灰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面的防护栅上倒水泥,防止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24、登高作业应从规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上下。
25、在高处或脚手架走,不准东张西望,休息时不得将身体依靠栏杆,更不得坐在护栏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26、高处作业,不准用砖头垫高架板,也得在架板上垫砖头操作。
第四章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钢筋班组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4、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5、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
为了规范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并逐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接分包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以及其工程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度
第三条 安全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卫体系。
第五条 安全生产标准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各项分包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需求,制定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保障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确定项目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企业以及工程项目的要求,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方案、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记录包括检查事项、检查人、检查时间、问题存在的.情况、整改期限等,并负责整改跟踪。
第八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员工、劳务派遣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紧急处理方法。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的特点和工序的要求,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劳务派遣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整改隐患。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安全生产管理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或隐患,及时划定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条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制订和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力得到处置。
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扑救、救援,报告相关部门并参与数据的录入和统计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设备和用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设备和用品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和用品,并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和用品安全可靠。对已经损坏、无法修复的设备和用品,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销毁。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台账,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检查规范,有效延长使用寿命。
第五章 安全生产记录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记录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对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标识、归档。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各项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和发展预测,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规范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利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
第六章 安全生产问责和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实行问责制度,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责任人员和部门及时追责问责。
对追责责任人员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员,采取行政、刑事或经济处罚等措施,并给予惩戒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八条 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自觉加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所有。任何人或单位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行修改或用于其他用途。
总结
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文件,全面贯彻落实这份文件可以更好地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也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生产管理制度
1、总经理全面负责全公司的工作,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公司各项生产任务,具体由业务主管统一执行。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公司船舶(游艇)生产能力,由副总经理于每年1月份分别编制营运生产及经济项目的年度、月度计划,同时将计划任务下达到船舶(游艇),作为各船的生产责任目标。
3、公司业务主管要认真负责组织招揽客源,深入到旅游部门,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积极争取客源,并与旅游局、海事局保持联系,落实计划旅游线路等。
4、为保证客源计划的实现,公司采取和旅游公司相结合的办法,争取长期持续稳定客源,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船舶在带客过程中,必须向公司业务部随时报告运行情况。到景点时,首先向业务部报到挂号,作为到达次序的依据。各船舶 (游艇)要绝对服从公司的调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游艇)在运输过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负责。保证旅客的安全,做到游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2、生产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市场信息及本公司船舶(游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线路计划的编排,并向总经理提供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作为管委会决策的依据。
3、为确保任务完成,有计划地掌握船舶的经营生产动态,凡是发生海损事故待修理的船舶(游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报停航的,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4、为加强船舶(游艇)管理,促进企业事业发展,巩固企业经济,凡属公司管辖的经营船舶(游艇),应按规定缴交企业管理费。
5、各经营船舶(游艇),在经营期间所需的各项成本和规费、税费、社会负担费均由船方自行负责。
6、发生海损费事故的船舶(游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处理的,公司除负责出差人员的旅差费外,其它一切费用均由船方负责。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机构、日常运作
(一)、管理层领导及成员:
组 长: 吴x
副组长: 杜x
组 员: 李 x、唐x
紧急联系电话:1338x999 0777-28x3
(二)、日常运作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在公司办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员上班,星期六、日或节假日轮流值班;
2、无论上下班均可直接拨打紧急联系电话进行联系。
3、一旦接到相关安全信息电话(包括上班安全指令、有关部门发布的雷雨大风信息、船舶事故报告等),接话人应详情记录并加核对后,迅速报告组长或副组长作出决策;情况紧急时,接话人可先行采取应对措施,然后再报告领导。
4、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令,并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与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汇报情况或建议,听取领导的指示;事后,写出工作总结。
四、总 经 理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发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制订并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稳定发展,做好“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负责落实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项控制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械加工、实验室等特殊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五、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协助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学校安全,平安稳定。
七、完成校领导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确保营林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七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保证行车安全;与客车会车时,必须先行避让。
第十六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要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使用。
第十七条营林作业组建点、撤点时,要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同时要有专人(管理人员)押车,控制安全车速,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合法资质的车辆,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规。
第四章营林生产作业点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xx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保障,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医院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处罚20__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分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口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