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党介绍人的职责(精选3篇)
xx年5月,王小丰经党组织批准为中国*预备党员。
王小丰在党员预备期期间,积极主动的向党组织靠拢,经常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入党动机进一步端正,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是政治上进步。该同志在预备党员期间,自觉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讲话精神,提高了自己政治理论修养,提高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提高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能力。在四川赈灾中,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关注灾情,大力宣传,凝聚力量,为灾区重建添砖加瓦。迎奥期间,作好志愿者工作,为平安和谐献技出力。
二是业务素质提升。注重教学业务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做好班主任工作,参加班主任岗前培训,取得心理辅导教师资格。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教育,英特尔未来教育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德育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教学生做人成效显著,被学校评为学生最满意教师。第二届全国语文教师读书大赛中该同志获市级二等奖,有多篇论文获市、县奖,为初中部语文教师做了示范课,并荣幸的被市教委吸收为市中语会会员。
三是教学业务政绩突出。该同志把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的融入到教学业务中,忘我工作,严肃认真,严格要求,认真完成,本人及其所负责的班级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获得了多项桂冠。与学生同吃共宿,全力备战中考,中考语文成绩全县第二,班内35人全部考入理想高中,为我校建一流初中校赢得良好声誉。接手七年级教育教学工作,严抓常规管理及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意识及班级凝聚力。校运会获二等奖,三跳比赛获二等奖。
四是注重个人修养。该同志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起模范带头作用。对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带头执执行。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不在背后议论他人。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胸怀坦荡,思想意识健康。
综上所述,我作为王小丰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同意如期转为中国*正式党员。
同时也希望王小丰同志,转为中国*正式党员后,在处理一些很棘手问题上,要进一步提高艺术性,不满足于从组织上入党,而且要从思想上入党,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工作、团结同志,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经历和各方面的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的入党意见。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入党介绍人对党、对被介绍者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来说,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介绍,不准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准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二、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从思想上进行帮助。要对他们进行党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三、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被介绍者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四、指导入党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时既要充分肯定优点和成绩,又要诚恳地指出缺点和不足。做到对优点和成绩不夸大,对缺点和问题不回避,措词要准确。
五、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介绍人的发言应与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致,但是不宜照本宣读,会上的介绍则应详细些,以便于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更真实地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向支部大会如实地、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与设置是怎样规定的?
答: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与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7人组成,可设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数很少的支部,可不建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增补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设专门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解决。
党政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