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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运输应急预案(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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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运输应急预案(精选30篇)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

为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援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等。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属化学品货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货物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和物品伤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货物危害。

四、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驻县武警中队。

(二)指挥部职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危及区内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治疗;负责对环境的检测;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等。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事故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当确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六、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中队和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危运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交通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分的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检测机构组成,环保局负责。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可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完善。

(二)本预案适用于靖边县境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 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 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 印永营 王淼 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 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 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 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 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 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速公路运输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当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发挥政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应急联动,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2)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警和预防体系,做到早预测、早预警、早防御。

(3)快速反应,果断施策。着眼快速处理事故,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有效整合资源,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技术及设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监测、预警、预防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1.1 领导机构

成立嘉兴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

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沪杭高速嘉兴管理处、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

2.1.2 指挥部职责

(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等级和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3)领导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领导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和评审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展态势,为指挥部提供决策服务。

(3)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建设。

(4)指导开展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5)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参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1.4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社会救援力量组建、训练和演练工作;协调市道路危险化学品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相关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处置工作,适时疏散事故周边人员,对高速公路进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护等。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空气及环境质量;对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区域提出环境修复建议。

(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救援、资质的认证和事故后期处理等工作。

(6)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种设备的鉴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7)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做好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实施交通管制和外围交通疏导,收集汇总现场情况,并逐级上报,及时发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员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8)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泄露的相关处置和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事故得到控制后相关人员、车辆的洗消工作。

(9)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搜集事故具体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做好事故后续相关工作。

(10)沪杭高速嘉兴管理处、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辖区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协助做好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2.2 专家咨询机构及其职责

2.2.1 专家咨询机构

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专家及外聘专家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专家组组长。

2.2.2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重要信息研判,参与事故处置、评估等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分级。

一般(Ⅳ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较大(Ⅲ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重大(Ⅱ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特别重大(I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伤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处置

(1)对于一般(Ⅳ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对于死亡人数未达到较大级别但出现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当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经指挥部批准,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对于较大(Ⅲ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3)对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同时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3处置程序

(1)在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后,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安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单位应调派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收集事故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属于较大规模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各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事故特性和现场动态信息,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赶往事发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应共享应急救援现场监测数据、应急救援资源分布、气象、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等信息。

3.4 处置要点

(1)找准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了解造成事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类别、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探查周围环境,确定处置办法。

(2)处置过程中,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围、清理污染物、消除或减轻环境影响,避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3.5 后期处置

(1)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等工作。

(2)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将收集和整理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等所有相关资料报指挥部办公室。

(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出相关的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4)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和评价应急救援实施情况、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道路危险化学品救援骨干队伍作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时应加强训练和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资金保障

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5附则

5.1 预案修订

指挥部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及时会同各成员单位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嘉兴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嘉应急委办〔20__〕2号)即行废止。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4

xx镇成立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工作,做到早准备、早安排,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做好我镇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预防工作的同时,切实有效地处置区域重点、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辖区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实际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如下:

(一)应急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安监办主任、交管站副站长、卫生院院长等。

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辖区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突发事件、特大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总指挥,监督和协调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对重、特大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镇域各单位、部门、社会救援力量、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督促乡级各单位、各部门对预案的落实,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下达应急处置指令,负责信息传递,上报等工作。

(二)汛期抢险应急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安监办主任)

成员:交管站副站长、镇政府应急分队工作人员等。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

成员:安监办成员、镇应急分队人员、卫生院应急救护人员等。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救护工作,落实救援救护所需车辆、器材和救援队伍人员,保证人员到位迅速,及时组织抢救人员。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卫生院院长、xx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等。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保障以及死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督促落实医疗救护及死伤人员赔偿工作等,确保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一)事故的报告及报警。凡在我镇发生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赶赴出事现场区域视情况施救,并拨打报警电话(政府办公室电话),简明扼要地说明情况。接到报警电话的单位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本预案处置领导小组组长。

(二)下达指令并上报事故情况。在接到安全事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下达救援要求和指令,组织汛期抢险应急组、医疗救护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施救工作;政府有关人员维持事故区域秩序,并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指定人员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三)实施应急救援。汛期抢险应急组、医疗救护组得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人员抢险救援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四)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医疗救护组做好伤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核实伤亡人员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准备下一步的善后处理工作,随时将伤员抢救及善后处置情况报告领导组。

(五)现场清理。各抢险救援救护组工作基本结束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征求临时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决定是否整个抢险工作结束,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撤除警戒。

(六)事后报告。抢险救援结束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形成事故处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相关单位和部门。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5

1.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使运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厂内交通安全而设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必须切实抓好运输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种作业、复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防止厂内运输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隐患整改制度

厂内运输生产的隐患整改是为了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坚持PPCA循环为最好。

5.安全监护制度

厂内运输情况复杂,有时又是多台设备联合作业,有时又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厂内运输的安全监护制度。

6.运输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厂内运输事故复杂、必须明确规定分析报告程序。

7.厂内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点管理制度

这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实施重点控制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生产作业形式,危害能量大,易发生各类交通运输灾害性事故的道路区域和运输生产场所。

8.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运用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统工程、行为科学,“FTA”分析、人体生物节律的运用等等,为了深入扎实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环保方针、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以加强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纳入单位正常管理轨道。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体现了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为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

11.防火制度

厂内的运输单位是防火的重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防火规章,以防止火灾发生。

1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

厂内交通安全标志是反映厂内交通情况的一种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为了实现厂内交通畅通,保证静态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3.机动车安全检验规定

该规定中明确了三检内容,规定了检查项目以及奖惩办法,促进设备完好。

14.冬季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发生运输事故。为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制定相应措施。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编制修订宣州区交通运输局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城市公路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汛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尽快恢复交通的原则。分秒必争,快速抢通公路、水路,尽快恢复通车、通航和运输秩序。

(3)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防汛救灾应急交通运输运力的保障体系。

1.4 总体要求

(1)及时有效处置汛期交通突发事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

(2)储备一定数量公路、水路运输运力,能及时、迅速组织提供汛期突发事件所需的运力保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我局应落实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局成立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作为负责领导我局防台风、暴雨、洪涝等水旱灾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涝减灾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局防汛办是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日常机构,地点在局办公室,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应分别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

2.1.1 局领导小组与职责

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局主要领导。

副组长:局各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公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

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2)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公路桥涵水毁等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的方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1.2局防汛办成员与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防汛工作领导兼任。

成员:局各股(室)、部门负责人。

局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局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剂和管理。

(3)及时传达局领导小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及时向局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1)局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灾抗灾动态情况,按局领导小组指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工作;必要时,除防汛等应急值班人员外,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防抗工作和并按照局主要领导要求,负责通知局相关领导分赴各灾害点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督促各项防御措施落实;监督防台风、暴雨、洪涝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台风、暴雨、洪涝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并追究责任。

(2)局规建科、局质监站: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区公路(桥梁)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指导、检查在建公路(桥梁)安全度汛工作,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局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剂和管理。

(3)运管所、安办:负责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宣传工作,要求运输企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不能畅通的路段不得安排客运班线,做好滞留旅客的食宿安置和疾病控制,并组织运力输送。负责组织运力转移危险地带群众、运输防台风防洪物资和组织做好危险品的运输工作。负责对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门车辆的信息登记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可立即通知停载停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内河渡口交通管制和船舶管理、指导水运交通设施防台风、暴雨、洪涝等工作。

(5)执法大队:根据我区灾害,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全面巡查,准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公路交通,适时组织实施灾害路段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参与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协助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3.1.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防台防汛工作重要性,把握汛情灾害发生的规律性,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损失。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防汛宣传,组建应急队伍,储备防汛物资,完善防汛预案,组织汛前检查、度汛工程建设等,落实思想、组织、工程、物资、通信和防御方案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为战胜台风、暴雨、洪涝等灾打下坚实基础。

3.1.2群养线路、桥梁、在建工程应加强监测预警。在紧急情况下,通知相关人员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1.3运管所应加强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对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门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通知停载停运。

3.1.4局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加强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害信息。

3.2 预案准备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应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预案是指对台风、暴雨和洪水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各单位应根据局防台防汛预案分别制定各自的防台防汛预案,并指导和检查相关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预案并落实好对应措施。

3.3 预防准备

3.3.1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汛前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路段、桥梁、在建工程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生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各单位防汛指挥部门要提早发出通知,对各单位部门汛前大检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自下而上组织汛前大检查,发现影响防汛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得贻误防汛工作。防汛检查要按照“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有针对性、不间断地进行。督促各种防汛措施的落实,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3.2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动态和汛情变化,必要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

3.4 响应级别

区政府、区防指按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应急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局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汛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4.1.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台风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2.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部署防御台风工作。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县乡公路管理所、工程质监站加强各在建工程、特别是危桥及易发生塌方、滑坡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与监测,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4)局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情况。有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5)局相关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

4.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交通系统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局领导小组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点、要求。

(2)抢险队伍做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单位部门防汛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相关单位部门应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县交通系统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2)县乡公路管理所、工程质监站对易发生崩塌、滑坡路段和主要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适时停工。

②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车辆适时停载停运。

③各危险路段、危桥及渡口等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4)干部职工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4.2.5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

4.2.6 灾后处置

(1)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根据受灾情况,局领导小组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抢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复水毁工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县防指。

4.3 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3.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

(2)根据暴雨洪涝发展趋势,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防御暴雨洪涝紧急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部署危桥、易发生塌方、滑坡等危险路段的防范工作。

4.3.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分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2)抢险队伍按照局领导小组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3)必要时,向区政府、区防指请求人员、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4)必要时,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适时停工。

②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车辆适时停载停运。

③各危险路段、危桥及渡口等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4.3.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到岗在位。

(2)必要时,向区政府、区防指请求人员、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局领导小组对重大防洪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反馈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

(4)局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3.5 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应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防暴雨、防洪涝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应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终止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6灾后处置

(1)局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有关救灾抢修工作。

(2)局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3)根据区政府指示,局领导小组向省、市政府和省、市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省、市里的支持。

(4)局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抢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复水毁工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指。

5 灾情、险情统计、报告及发布

5.1 灾情、险情统计

5.1.1做好灾情以及因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5.1.2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全面的台风、暴雨、洪涝灾情以及因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统计汇总工作。

5.2 灾情、险情报告

5.2.1在第一时间将本部门、本行业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到区防指(区防汛办),随后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

5.2.2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相关单位部门、行业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报告区防指和区政府。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2小时;

(2)确认因台风、暴雨、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1小时。

5.2.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间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5.2.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联络保障

6.1.1建立防汛抗灾责任人“AB岗”制度。

6.1.2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汛抗灾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电话必须在响三声内有人接听。

6.1.3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上传下达、并做好灾情统计、收集和信息上报,坚持每天呈报2次。

6.1.4局防汛办要编制完善局防汛通讯录。

6.2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车辆调配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

6.2.2队伍保障

汛前及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6.2.3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2)负责公路、桥涵水毁预防及抢修工作。负责抢修,开设便道,恢复通车,承办局防汛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3)配备机械、物资和抢修人员。及时提供水毁抢修所需的机械工具。

(4)维护水毁路段的安全秩序,车辆安全通行,负责并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

7 培训和演习

7.1 培训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防洪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并协助当地驻军做好防汛减灾知识培训。

7.2 演练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积极参加不同类型的防台风防洪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及时完善预案。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局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没有做出规定的其他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执行;如预案中有人事岗位上的'变动个,新修订预案未出前,均由部位上岗这担任执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7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长:周平

小组成员:李送添、陈全振、黄一平

后勤保障组长:黄一平

小组成员:刘锦泉、王鹏、缪潋锋、陈远康、杨文明?

二、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气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气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三、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各加气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充气前,押运员检查车辆及罐体各气阀有无泄漏异常,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时检查随车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驾驶员和押运员因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负责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气罐车各装、卸气阀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把装载的天然气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2、运行中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天然气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气充装中漏气,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发生漏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充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气罐车驶离出气站。

②、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③、充气站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④、气罐车在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4、油罐车在卸气作业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现场灭火器好作临战状态,驾驶员和押运员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卸气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迅速关闭卸气阀门,卸下卸气软管,并立即将气罐车驶出气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5、行驶途中,气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罐车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天然气外漏,立即将气罐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气罐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气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气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气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天然气送达各卸气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五、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天然气的车辆进行应急措施。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六、设备器材保障

预备干粉灭火器10个,防冻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铁锹、消防服装等。

七、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立即内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九、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国道):以巡警一队、中队、中队、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一级路):以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9

为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1号)和《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靠科学、安全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3个级别:

(一)Ⅰ级事故:是指事态非常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剧毒化学品严重泄漏、水体等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现场周边居民,需实施跨区域交通组织分流。

(二)Ⅱ级事故:是指事态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处置时极可能造成泄漏,或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或者剧毒品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等,双向交通中断需要分流和事故周边群众需要疏散。

(三)Ⅲ级事故:是指事态一般,事故没有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但处置困难,有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对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应急指挥体系

(一)地市级指挥部:市政府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的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Ⅰ级事故相关事宜。

(二)市、区(县级)级指挥部:各地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当地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Ⅱ级事故相关事宜。

(三)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官,安全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副指挥官,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城管(燃气办)等部门领导参与处置工作。

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现场指挥官由高速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如达到Ⅱ、Ⅲ级事故,需报所属地段的辖区政府;如达到Ⅰ级事故,则需报江门市政府。

五、部门分组及主要职责

为使现场应急处置有序、安全开展,根据粤府办〔20xx〕14号的要求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各级指挥部设置以下相应工作组:

(一)现场交通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门组成,公安交管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控制肇事司机等;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和减少交通拥堵。

(二)抢救治疗组:由卫生计生、消防、医疗、职防等部门单位组成,卫生计生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救治工作;在事故达到Ⅰ级、Ⅱ级时,根据需要对受污区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三)安全评估组:由安全监管、消防、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治安等部门组成,安全监管部门(涉液化石油气和天燃气则为燃气办)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承压盛装容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实施。

(四)交通拯救组:由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公路管理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拯救、起重的车辆或相应的运输车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统筹并落实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的驳载、卸载、转移等工作;评估拯救作业量、难度、危险性和应急拯救费用处理。

(五)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卫生计生、水务、城管、农业等部门组成,环保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环境污染物监测结果,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依据。

(六)现场保障组: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及经济和信息化、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组成,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领导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电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现场相关电力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当地镇、街负责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事宜。

六、应急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达到的三个级别,对应实施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由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报告江门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门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并可通知现场保障组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二)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启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请求成立市、区(县级)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三)Ⅲ级响应:发生Ⅲ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的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

七、现场处置工作安排

(一)现场警戒。先期到达现场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员要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秩序,协助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交通组织。公安交管、路政部门要指挥应急工作车辆和执行抢险救援任务各种车辆通行;要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导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现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三)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对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指挥和实施。

(四)环境监测。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需及时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提出意见供指挥人员协调、处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方案,现场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抢救伤员、排除危险和施救拯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协助指导拯救。

(六)群众疏散。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根据安全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或方案,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疏散,保证现场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现场清理。公安交管部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如属爆炸、燃烧现场,应知会公安部门其他警种参与勘查;拯救作业完毕后,路政、公路养护等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设施,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后视路况安全程度再恢复交通。

八、落实预案的相关要求

(一)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制定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明确和细化落实的人员、做法和责任,并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要切实保障联络体系。应急处置的联系方式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的分管领导报备的联系方式为准,因分管领导调动或调整没有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交管部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联系而影响应急反应的,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要提高指挥处置效能。对现场指挥官发布的通知、指令,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响应及行动,落实应对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门领导或专家等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官报到。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就处置期间的各部门的联系报告、反应时间、反应措施、工作成效和改进方面进行总结,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四)要建立技术专家信息。江门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信息库,由安全监管部门和燃气办实行分类管理,保证能够调度相关专家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要落实救援装备储备。各级安全监管、质监、城管(燃气办)部门要掌握本市辖区和周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盛装容器、储存产品的种类、运输车辆状况的应急救援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保证能及时调度和赶赴事故现场。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止化学危险品的扩散,妥善处理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各类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学危险品的蔓延和扩散,减少事故损失,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适用范围

凡在本辖区从事爆炸晶、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运输企业和在本辖区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等级、标准

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构和职责

在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一组织和协调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救援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听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向外蔓延扩散和事故损失扩大。若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范围,应立即通报有管辖权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交通事故管理机构。

四、组织领导和机构

我所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将乐县运输管理所,由翁小斌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五、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所安监股、分管领导、(安监股电话:),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开展现场抢险、施救I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二)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

(四)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七、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危货运输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拖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本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1

为妥善处置20xx年春运突发事件,确保我市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安全、畅通、有序、优质”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春运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特制定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停运、突发客流高峰严重滞客、车辆事故、路阻及自然灾害侵袭,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除春运突发事件或车辆事故的影响,让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刘德英局长任组长,俞之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科、行业科,市运管所、公路段、港航处,市交通投资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由董亚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突发情况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

春运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测

我市辖区内春运客流多为短途客运,根据往年春运工作情况和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可能会出现以下突发事件: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沿途旅客乘车难,出现滞留现象。二是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车或公路受阻情况。三是个别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滞留旅客需应急疏送。四是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因各种原因,出现停运、停运现象。五是春节前后,正值各级“x”召开之际,客运场站、公交车辆是坏人袭击的`目标,有可能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七是春运正值人员流动高峰,可能发生疾病传染等情况。

四、应急车辆及物资准备

公路抢险应急车辆及物资由市公路段负责落实(附件1);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由市运管所协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解决,其中,应急客车20辆(附件2),应急货车10辆(附件3)。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市运管所立即协调有关客运和公交企业,调度相应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滞留旅客数量较多时,立即启用应急机动运力,确保旅客运输零滞留。山区道路根据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并根据需求做好公交车辆接驳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2.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如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严格按照《xx市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予以执行。山区道路确实无法通车,为确保安全,应及时封道,停开客运车辆。市公路段道路应急抢修中心及时组织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运管所通知相关运输企业停开班车,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条件允许,要立即恢复通车,力争短时间内疏运滞留旅客。如出现道路、桥梁、隧道积雪结冰、严重损坏等情况,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受高速公路春节假期小车免费通行政策影响,如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出现车辆拥阻情况,由市公路段协调交警部门疏通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如在风景区周边出现游客、车辆受阻情况,由市运管所协助交警部门疏通道路,安排运力疏运游客。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市公路段、市隧道管理中心、各客运企业

3.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造成旅客滞留。由市运管所负责安排运力,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疏运、分流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协助运输企业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故障车或肇事车辆应立即拖离至春运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投入春运。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4.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出现停运等现象。由市运管所组织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车主、司乘人员思想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稳定。根据需求向有关运输企业调用客车,必要时安排应急客车,应急疏运沿线旅客。各有关运输企业做好相应的配合疏运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

5.客运场站、车辆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春运期间,一旦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的道路运输行业恐怖袭击事件时,立即上报市x办,并启动《xx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挥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各部门及各运输企业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局行业科、各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运输企业

6.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由局行业科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燃料供应单位做好工作,保证春运期间营运车辆的燃油供应。

责任单位:局行业科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车辆肇事,要时刻关注事态走势,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真正做到反应灵敏、反馈及时、措施得当、处置有力,尽快平息突发事件或车辆肇事,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2

一、组成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张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下列工作。

1、根据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渭南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及时传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学校应急办公室)

2、安排好因预案启动造成的课程和活动调整。(教导处)

3、严格落实入学晨、午检制度,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当因极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要保持与家长、学生沟通畅通,密切关注学生在家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各班主任)

4、有关部门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海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各种宣传平台,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向学生讲解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重污染天气的危害,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让学生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自身防护意识。(团委、各班主任)

三、预警分级

渭南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时,发布黄色预警。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时,发布橙色预警。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AQI≥500)时,发布红色预警

四、应急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

1、呼吁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

2、各级部应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二)橙色预警(Ⅱ级)

1、各级部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活动,所耽误体育课程可通过调课方式弥补,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加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

3、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的扬尘作业,做好现场扬尘管控。

(三)红色预警(Ⅰ级)

1、各级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2、根据上级通知发布临时停课通知。在临时停课前,各级部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停课期间耽误的课程在预警解除后各级部统一安排补课。

3、对留校学生,要加强看护,学校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日常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4、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运输”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往往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三、应急预案体系

县运输管理所在县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一指挥组织

建立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加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县交通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四、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10辆车以上毁环;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5辆车以上毁环;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故(Ⅲ级)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2辆车以上毁环;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级)

是指一次事故无死亡、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2人以下的事故。或无危险品泄漏但车辆受损严重。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故符合Ⅲ、Ⅳ级时,由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事故现场所在市、县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或事故影响范围跨市、县的,可提请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如危险化学品泄漏有爆炸、火灾、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或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与前方取得联系,并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立即向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请求上级增援。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员,协同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救援。

2、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按照现场工作区域划分的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七、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积极参与救援组织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协助恢复道路。

(二)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由各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列入年初财务预算。

(三)加强通讯和信息报告

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治安维护

突发事应急救援组织要及时联络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关规定,争取他们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九、预案演练

各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应急救援联络

运政96520

公安110、122

消防119

医院120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4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略)

1.3适用范围

水上危险品事故是指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在蚌埠市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发生区域、性质、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所需动用的资源,在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快速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助,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高效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的反应效能和水平。

2.风险分析

蚌埠市行政辖区内有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从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过境的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碱、柴油等。硫酸与水混合时,会放出大量热能,与金属发生反应后会释放出易燃的氢气,可能引发爆炸,而作为强氧化剂的浓硫酸与金属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时会释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胁工作人员的健康。液碱有极强腐蚀性,皮肤触及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溅入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柴油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这些危险化学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一旦发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辖区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如实申报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信息,严格落实水上危险货物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3.应急指挥体系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相关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和各县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组成。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负责人组成。

3.1.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协调、调动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资源和设施,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医疗、环保、水利等)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4)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评估事故等级,采取相应对策;

(6)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信息发布内容;

(7)当事故对周边地区构成威胁时,及时通报周边的市(区)政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上危险品事故进行应急响应。

①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控制、清除水上危险物及污染物,打捞清障;

(4)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5)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应迅速向环保、水利部门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取水,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采取防控措施;

(6)在险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尽可能将船舶拖离城镇等人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履行救援职责;

(2)接局应急指挥部命令,派出人员、海巡艇等执行救援任务;

(3)承担救援行动,将受伤、落水人员和物资等运送到安全地带,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4)执行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防止无关船只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水域;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1)及时调配车辆,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协调组织运输企业调运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做好危险化学品转运保障;

(3)指导县运输管理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局属运输企业:

(1)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适宜车辆和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指挥部各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3.2.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局应急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水上危险品事故24小时接警值班,接收、处理上级和公安、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预警工作;

(2)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有关信息;

(3)组织、协调安监、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抢险打捞、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

(4)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属运输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在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局应急指挥部审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组长因故缺席时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①综合协调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1)与医疗单位、消防部门联系,确保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时及时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3)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运输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专家咨询组、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3)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属相关科室人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4)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向下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达和告知工作;

(6)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总结评估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1)对水上危险品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水上危险品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3.2.3现场工作组

事故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实施水上危险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特点组成临时应急救援行动组;

(3)协调、组织各应急救援行动组的救援行动;

(4)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各种保障;

(5)评估应急救援效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调、组织事故船舶或船东的应急救援行动;

(7)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记录;

(8)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化工、环境、气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预警、预防机制

4.1预警原则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6)其他信息来源。

4.3预警监测

4.3.1监测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电话如下: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水上巡航工作,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积极收集其他水上执法机构转来的水上报警信息。

4.4信息核实与处理

①局应急办公室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或承运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4)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途径。

②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进行分析。

③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东、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了解最新情况。

4.5险情评估

①局应急办公室组织风险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②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据初步评估,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4.6预警措施

(1)通过发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广播、通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下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船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积极开展救助和处置工作,并及时拨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遇险求救电话报警求救,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动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船舶的详细资料,所载货物的详细资料;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实施的救援行动及其效果;

(4)事故区域气象、水情现状及趋势;

(5)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险程度及其发展变化的预测;

(6)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应优先保护的目标和优先采取的措施;

(8)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资源等。

5.2事故分级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危险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上危险品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I级),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Ⅱ级),较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Ⅲ级),一般水上危险品事故(Ⅳ级)。见表5-1(略)。

5.3事故上报

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Ⅰ、Ⅱ级险情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5-2(略)。

5.4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Ⅳ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2)发生较大(Ⅲ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局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

(3)发生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Ⅰ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由局应急指挥部上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下开展工作。

5.4.1Ⅳ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Ⅳ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随时应对事故升级后的响应行动;

(2)指导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应急和救援行动;

(3)根据现场事故状况,调派人员和物资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支持和协助;

(4)事故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2Ⅲ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预案,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及时向蚌埠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3Ⅰ、Ⅱ级响应

接到上级指挥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Ⅰ级或Ⅱ级响应指令。

(1)立即召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各应急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6.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需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

(2)现场指挥机构应查明事故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性,拟定相关处置方法和安全防护事项;

(3)应急抢救人员在接近、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

(4)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需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必要时需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5)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必须经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权。

8.应急解除与后期处置

8.1应急解除

接到局指挥部下达的响应终止指令后,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各应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现场后有序撤离。

8.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局应急指挥部配合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调查、鉴定与评估,对水上危险品事故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1)应急行动结束,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2)总结评估组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报告;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长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水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各有关方面共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作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妥善保管。归档资料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9.应急保障

9.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局应急办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联络方式和分布情况以及应急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附件3和附件4)并根据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成员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自身应急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

9.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交通工具应急征用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及危险品的转移、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9.3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

10.应急管理

10.1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危险品特性及应急处置知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对水上危险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10.2培训与演练

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开展相关单位危险品专业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危险品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至少每3年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险品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联动单位和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的实战应对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中。

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修订1次。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备案;

(2)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6

第一章总则

一、危险化学物品在运输途中及装卸过程中,有不可预见的危险性,如交通事故、车辆机械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我们应尽力避免。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力争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了事故,也应该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化学事故对生命、财产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火灾及其他较大社会危险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职工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防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应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事故状况下公司应动用一切力量实施现场救护和组织工作恢复。

五、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

六、市内从事交通运输的营业户发生的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当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

七、交通运输业户应当坚持人道主义,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

一、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奔赴现场。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的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对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亲临指导应急处理,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布置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三、重大事故紧急救援成立现场施救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原因调查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第三章应急处理程序

一、应急处理工作中,当事方应主动开展工作。

二、事故呼救,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及有关部门呼救,并开展自救。

三、当得知事故发生或收到肇事呼救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通讯联络组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刻录,调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

1、贯彻落实总公司安委会的决定及交办的任务。

2、迅速收集、汇总事故应急处理的统计和动态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3、协调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紧急报告。紧急报告须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后上报上级部门。

六、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事宜。

七、现场施救。现场施救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的损失。

八、善后处理。善后处理人员应当从快处理善后事宜,尽快转运装载货物,做好死伤家属的食宿安排及事故赔付工作。

九、原因调查。原因调查人员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察勘现场,调查分析原因,对其他目击证人做好登记工作。

十、运行稳定。运行稳定人员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程序,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十一、后勤保障。后勤保障人员应当根据应急处理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为应急处理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第四章奖惩

一、公司根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险情事故处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应急处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二、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实情的,给与全公司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危险货物分类

一、爆炸品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三、易燃液体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蚀品。

九、杂类。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7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县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事故。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

建立永新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1.2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市场质量监督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委、县农业局、县海事处、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2.2 机构职责

2.2.1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3)县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县卫计委: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事故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协助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和相关救援设备(吊车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

(7)县公路局: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废弃物;

(8)县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9)县市场质量监督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中心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1至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1)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农作物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4)县海事处:负责事故对渔业水域污染现状监测及渔业资源损失评估;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发地乡镇政府:协助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 办事机构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落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 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 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 预防预警

4.1 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 信息报告

5.1 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和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按县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市、区)行政区,或事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可报请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组织先期处置,然后报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处置,县政府先做好先期处置。

6.1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度当地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1)已达到较大事故(Ⅲ级)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2)超出本行业应急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

(3)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可向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

6.2 预案启动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应急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然后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 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3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5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1小时15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2小时1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超过100公里范围的,应当在2小时4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6.4 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现场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包括事发地乡镇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事故抢险救援。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再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弄清事故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份品种、数量和事故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迅速提出一个或多个应急处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详见附件2),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事故车辆业主单位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负责向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门或质监部门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公安消防部门现场监护、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消防部门在配备相关倒罐专用车后,遇特殊紧急情况,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可实施倒罐过驳作业。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公安交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公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环境污染处置。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及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6.5 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省政府、市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 安全防护

6.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 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开发和建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同时建立、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县工信委牵头电信运营单位制定通信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相关机构的通讯畅通,确保音频、视频、数据等信息实现双向传递。

7.2 技术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7.3 应急队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7 资金物资保障

事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

8.2 赔付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县政府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 调查评估

县政府成立由县公安、安监、监察、环保、质监、消防、交通、工会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县政府。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 培训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 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 附则

10.1 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 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政府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处,以本预案为准。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8

1、煤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气,如发生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事件,由现场职务最高者负责指挥:

(1)封闭供气阀门,切断电源。

(2)假如发生火灾或爆炸应就近使用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依照火灾处理程序进行:部分某岗位无能力扑火,必须马上利用最近的电话机,打电话到前台或保安部报警。报警的内容包括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程度、假如有职员受伤需告之、报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预订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细单。

(4)如火情紧急,应立即打坏最近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所有的固体材料例如纸、纺织品等可用水进行扑灭,电器装备和易燃液体不能用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5)假如触及到本身的安全,请尽快离开现场,并封闭身后的门窗;

(6)假如火情没法控制,封闭门窗直至救济职员到来;

(7)在火灾现场打开门窗必须先检查,发烫的门表示火势正在蔓延,记住千万别打开门;

(8)在火灾现场,千万不要乘电梯,要使用楼梯;

(9)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要有保护生命最重要的意识,使现场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当区域烟雾笼罩时,尽可能弯低身子,由于烟雾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鲜的空气。

2、行动

(1)、接到报警呼唤,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碍物,将其放到工作间或空房里;确信所有的房门已被封闭;

(2)、假如火灾发生在你所在的楼层,服从紧急小组领导的命令展开灭火或撤退;

(3)、始终保持对区域的警觉,一有任何火灾或烟雾的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指挥岗或前台;

(4)、一旦开始执行撤退指令,区域负责人立即到走道上顺时针或逆时针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稳定,保持冷静“现在向您通知紧急情况,酒店出现火情,请您不要忙乱,由我同一指挥。”协助客人从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协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开始检查所有房间。用事前预备的粗笔在房门上画“叉”字,在所有房间检查终了后,通知前台或指挥岗;

(6)、假如在检查撤退房间进程中,你发现自己遭到火灾或烟雾的影响,请立即停止并尽快撤离此地,记下没有检查的房号/楼层,并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挥岗。以便告知消防职员;

(7)、撤到集合点,盘点客人数目,避免遗漏。等待来自你上级的进一步唆使。

(8)、在火灾发生时,所有对讲机都应处于工作状态,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9)、如发生煤气中毒现象,需将伤员抬至安全透风处等待医务职员救治。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1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当所属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

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由市、区(县)二级组成,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运输的副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局属各处室领导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2)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响应,统一领导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发布调度指挥命令;

(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4)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5)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6)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

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储备、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保障所辖公路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所辖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客运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各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议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染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负责与气象、地质、卫生计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传输机制;

(2)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运管机构必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领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Ⅱ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指令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区(县)级政府出现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超出区(县)级保障能力,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援助请求时;

(5)多个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可能出现运力紧张时;

(6)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必要时,向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4.2.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区(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区(县)级交通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区(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Ⅰ级响应启动后,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和成员单位。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市、区(县)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市、区(县)两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市、区(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1)Ⅰ级响应终止程序。当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2)Ⅱ级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局或区(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应急运输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公务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

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

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较大规模的实战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1

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强化我公司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宗旨,强化红线意识,提高赣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控制事态的.发展,缩小影响减少损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秩序稳定有序。依据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春运安全生产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机构:

1、为加强春运预案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在发生春运安全生产事故时,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快速、及时、有序的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公司成立春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于军昌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处”,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和方案,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保科。

3、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协调内外部关系,制定应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③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抢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

⑤根据事故性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⑥指导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报告:

1、各个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利用一切条件,迅速拨打当地的救援电话请求帮助,同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查明案情,并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限公司安保处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情况,涉及旅客意外伤害和商务事故应同时向有限公司客运处报告。

四、事故报告的时限规定及后果预测:

1、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级时间规定上报安全处。

2、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案后,应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

3、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后应立即向总公司安保处报告,事故报告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公司领导带领有关科室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变化情况。

4、各科室管理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预案启动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各类有效信息。报告方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专人报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应根据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的破坏程度和事故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品种和资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事故的后果预测,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有限公司安保处。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与响应:

当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应有日值班领导下达,安保科为预案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部门,启动与响应程序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报告。

②安保科接到报告后,应通过安全网络立即与公安部门和安全协作单位联系,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并按规定的内容向总公司报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会同公安、医疗机构组织抢救伤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询问。

④事故处理人员必须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缩小事故影响。

⑤制作图片和事故现场图,采集行车记录仪的数据,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⑥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⑦对车辆损失进行勘察,并会同保险公司和物价定损部门,对财产损失进行定损,确定车辆维修地点。

⑧对事故所需的费用进行估算,督促当事人或承包人尽快筹集资金。

2、其它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事故处理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组织人员配合救援部门立即救护伤员,抢救财产。

②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

③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④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⑤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

1、事故处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企业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损失。耐心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对超出的部分,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或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对案卷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卷资料齐全有效。对交通事故中对方无赔偿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对在其它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处理人员应及时对案卷资料统一进行整理登记。凡涉及保险索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内统一保险的车辆由安保科审核登记,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在总公司安保处保险的车辆报有限公司安保处审核登记,由安保处统一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2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

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

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3

一、前言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等严重的灾害,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安生产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编制本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突发性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__年6月3日颁布);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食第373号);

(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监局人告20__第1号);

(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0);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运输危化品车辆可能发生的翻车、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撞车、坠河等事故。

4、 意义:

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追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二、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企业负责人。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5辆,日运输能力200吨,现有危货运输从业人员2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主要从事易然、易爆气体、液体、腐蚀品等道路运输业务。

三、术语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险的化学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其意外泄漏造成燃烧、爆炸或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救援

是指以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预案

是指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危险目标

指危化品 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场所和车载货物。

6、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到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7、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的价值。

四、危险目标

1、危害种类。本公司确定运输的危险货物种类有:

(1)环氧树脂、对氨基苯甲醚、对硝;

(2)氧气、溶解乙炔、氢气、二氧化碳;

(3)汽油、柴油、油漆;

(4)、碳化钙(电石)、硫磺;

(5)氢氧化钠(液态)、硫磺、盐酸共五大类。

2、 危险目标的危险特性及周边的影响

(1)、a、环氧树脂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危规号:32197;UN编号:

1866;包装分类:II;包装标识:7。

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末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对周边的影响: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b、对氨基苯甲醚

爆炸危险: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1)、c、对硝

危险性类别:第6类有毒品;危规号:61713;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有毒。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 对周边的影响: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

(2)、a、氧气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燃气体;危规号:22001;UN编号:1072;包装分类:(Ⅲ)Ⅰ;包装标志:5和Ⅱ。

危险特性:无色;无臭气体;气体比重1.1,微溶于水,强烈助燃,接触油脂即剧烈氧化燃烧,与可燃气体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b、溶解乙炔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危规号:21024;UN编号:1001;包装分类; Ⅱ;包装标志:4。

危险特性:易燃、易爆,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气体,遇高热、

明火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界限:空气中2.5%~80.7%(100%)(vd),氧气中2.8%-93%(100%)(vd)。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与氟、氯等接触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与铜、银、汞等纯金属接触生成化合物产生爆炸物。乙炔具有窒息性,吸入20%浓度时头晕;40%浓度时人会失神,但无局部症状。

对周边的影响:乙炔泄漏后,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的危害。

(2)、c、 氢气(瓶装)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易爆气体;危规号:20__;UN编号:1049;包装分类:Ⅱ;包装标志:4。

危险特性:极易燃、易爆极限4.1%~74.1%,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即会发生爆炸,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明火会引起爆炸。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对周边的影响:氢气泄漏,遇火既炸,遇卤素等发生激烈的反应,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极大的危害。在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杜绝漏气现象。运输氢气瓶的车辆不能在室内停车。

(2)、d、二氧化碳(瓶装)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然气体;危规号;22019;UN编号:1013;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5。

危险特性:不然、无毒,若遇高热,钢瓶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碳会窒息,出现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对周边的影响:二氧化碳泄露,泄漏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发生火灾可用武装水冷却货场中的二氧化碳容器,禁用沙石压盖。

(3)、a、汽油

危险性类别:第3.1类闪点易燃液体;危规号:31001;UN编号:1203;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易燃、易爆,爆炸极限1.3%-6.0%。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汽油在受到震动、碰撞、冲击、摩擦等情况和流动时,会产生静电。汽油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等症状,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对周边的影响:易挥发性液体。一旦遇火源,引发燃烧、爆炸,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会把灾害传到很远的地方,同时坏会污染地面及水体。

(3)、b、柴油

危险性类别:第3.3类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液体);危规号:T33502;UN编号: ;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褐色稍粘稠油状液体,有一定气味,不溶于水,比重小于1。

对周边的影响:一旦泄露会污染地面及水体。

(3)、c、油漆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32198;UN编号:1139、1263、1293;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各种颜色的粘稠液体或透明气体,有芳香或特殊气味,易挥发和燃烧。燃烧时放出有毒的氧化氮气体。

对周边的影响:油气泄漏后,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对周围人群有很大危害。

(4)、 a、碳化钙(电石)

危险性类别: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危规号:43025;UN编号:1402;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10和14。

危险特性:无色或黑色固体,比重2.22,遇水放出易燃、易爆的乙炔,受撞击、震动或遇明火易爆炸。遇酸反应剧烈,含有硫磷等杂质时与水作用,易引起自燃爆炸。

对周边的影响:电石遇水燃烧后,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一遇火源,引发爆炸,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

(4)、b、硫磺

危险性类别:第4.1类二级易燃固体;危规号:41501;UN编号:1350、2448;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8。

危险特性:黄色粉末或硬块,粉状比重1.96,块状比重2.05,燃点232℃,不溶于水。易燃、燃烧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粉末漂浮在空气中能产生粉末爆炸。与氧化剂能组成敏感度高的爆炸性混合物。

对周边的影响:远离有火源的地方。

(5)、a、氢氧化钠(液态)

危险性类别:第8.2类一级碱性腐蚀品;危规号:82001B;UN编号:1824;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遇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出热。与潮湿对铝、锌和锡金属有腐蚀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烧碱不燃烧,遇水会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皮肤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

对周边的影响:液碱泄漏对生物灼伤不可逆。

(5)、b、硫酸

危险性类别:第8.1类一级酸性腐蚀品;危规号:81007;UN编号:1830;包装分类: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硫酸不燃,有强烈的化学腐蚀性,遇水大量放热,兵发生沸溅,遇苯、糖和纤维素等碳氢化合物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钾、硝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甚至会引起燃烧和爆炸。对皮肤、粘膜等人体组织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蒸汽或雾可致眼睛灼伤,进入眼中有失明的危险。

对周边的影响:硫酸泄漏后,对地面产生强烈的污染。

(5)、c、盐酸(氢氯酸)

危险性类别:第8.1类一级酸性腐蚀品;危规号:81013;UN编号:1789;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比重

1.12-1.19,凝固点-62-17℃,有腐蚀性,蒸汽刺激粘膜,有毒。

对周边的影响:盐酸泄漏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强烈的污染,有毒。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积极配合用车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联系电话:

2、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a、负责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处理总体工作,是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

b、平时负责、检查各车辆应急处理机构及预案的制定、完善、演练及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c、负责危货运输事故发生后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及向上一级部门汇报事宜;

d、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统一调度相关人员、设备,指挥应急处理

工作;

e、负责应急事故处理中贡献突出人员或违纪人员的奖励;

(2)、办公室职责

a、掌握从事危货运输作业的种类、人数、地点;

b、危货运输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汇总事故情况和应急工作的现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c、传达指令,协调应急处理的相关事宜。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配置抢救器材表

六、预案的启动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在第一时间准确的向当地消防、运管、安监及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等情况,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事故应急救援运营方(预)案”总指挥通知所有应急小组起动预案。

1、事故发生后驾、押运员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1)、驾驶员立即拉紧手制动器,固定车轮,熄灭发动机关报警。押运员根据所载货物的性质,釆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指挥周围车辆及无关人员迅速离幵,现場隔离50米范围

禁止明火,防止事态扩大;

(3)、疏散事故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4)、立即到路口设置警戒标志,并迎接救援车的到来。

2、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驾驶员和押运员在紧急救援时,要按危险品性质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对周边人员紧急撤离以及撤离方式;在当地救援部门到来后,人员的疏散与撤离决定权移交给政府部门履行。

3、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后,驾押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周围实行警戒,对无关人员及车辆进行紧急疏散,驾驶员要在危险区域放置“前方危险,车辆绕行”警示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 驾、押人员应落实危化品污染事故监测工作。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a、运输易燃、易爆气瓶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关闭钢瓶阀门,如果无法拧紧阀门,迅速将车辆开至空旷无人区域任其泄露尽。车辆无法开动时应向气瓶大时浇水,使其冷却并移出危险区域。安全转移气瓶,逐个卸车,严禁踢、倾、摔、碰、溜放卸车,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

b、运输易燃液体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轻装容器,有渗漏现象时,应及时将渗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风处,进行粘补和更换包装,已经泄露的物品用纱布覆盖后扫净,

发现中毒,应立即将中毒人员移至空气流通处。

c、运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遇温易燃物品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换或处理包装。

d、运输腐蚀品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腐蚀品货物发生泄露时用砂土覆盖吸收,对遇水发生剧烈反应的,不得用水直接喷射扑救,以防腐蚀物品飞溅。扑救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对散发腐蚀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须使用防毒面具。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人体被腐蚀品灼伤处,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事故预案

(3)、 翻车的应对措施

a、发生 翻车事故,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自救,离开驾驶室。

b、根据车辆翻车点的地形和车辆重心,就地取材稳定车辆重心,防止车辆继续滚滑,扩大险情。

c、发生泄漏立即向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报警求援,向公司领导报告。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做好保护现场看护工作,警告闲杂人员离开,现场隔离50米范围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协调调查处理,若有伤员立即设法抢救。

(4)、泄漏的应对措施

a、尽快驶离(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旷区域。将发生动机熄火,并切断车辆电源总电源。尽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业,并向公司

领导报告泄漏原因、泄漏数量。

b、泄漏量较大时,立即向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报警求援;现场隔离,要在泄漏点50米范围内设置禁火区域,禁止车辆驶入,明火进入或其它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119、110、122到现场后,服从指挥,配合抢险;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泄漏,待交警到场后,要主动接受事故据调查。

(5)、火灾、爆炸事故的应对措施

a、当火势可以控制的情况下,应迅速将车辆驶离(拖离)至空旷区域,以中断灾情的进一步扩大;

b、火灾初始,押运员和驾驭员立即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灭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断燃烧。当火势猛烈灭火无效时,应立即撤离人员中断交通,并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报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泄报;

c、发生爆炸和爆炸后燃烧,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如有人员伤亡应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员到场后,做好配合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6)、 撞车的应对措施

a、发生撞车事故后,应迅速拨交通事故122,协助调查;

b、当事故发生后双方有生命危险或货物剧烈反应的(污染环境、火灾爆炸等),驾驶员还应立即向消防119、120、110报警请求救援,同时保护现场,请求过路群众或车辆紧急抢救、抢险,已造成危化泄

漏的按“泄漏预案”执行;造成火灾爆炸的按“火灾、爆炸预案”执行;

c、告诫围观和过路人群迅速撤离;

d、救援人员到来后,报从指挥,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科调查取证工作。

(7)、车辆坠落的应对措施

a、当发生车辆坠落公路(坠河)时,驾驶员、押运员要迅速逃生。

b、逃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急救。

5、 现场实时监测

事故发生造成的污染,要通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决定采取应急对策。

6、受作人员救治

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视情况施以急救措施,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救援,电话中要说清楚,事故发生地及产生伤害的原因,并作了什么应急处理。在救援车没有到达时,可拦截汽车将伤员送往医院,用手机与120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并听从救援指令。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1)、现场保护

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押运员应设立警报,划定安全区。疏散周围人群,保护好现场。

(2)、现场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学污染的有效方法。要针对泄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时搞好好现场洗消,车辆和设备的洗消,填写事故现场记录。

七、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待事故解除后,终止救援。

(1)、驾、押员工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单位主管人员根据事故等级的大小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

(3)、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八、具体要求

1、办公室要对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应急技能、紧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

2、公司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

3、公司每年要组织两次应急演练,在短时间内要覆盖应急预案中的几种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内容;

4、公司要根据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4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任务

1、协助抢救受灾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2、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保障。

3、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发生的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运政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党委班子成员、运管所所长、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安监所所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路运输管理所,由运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带领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救援指挥部。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灾情现场应急行动的具体部署和执行,应急队员的任务分配,应急物资的调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包括以下成员: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联络员一名、后勤调度员一名。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负责现场评估、报告,组织实施救援;建立与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贯彻执行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的.信息。

2、协调和控制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总结并向上级部门递交书面报告。

四、事故分级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

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

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1、I级甲类: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

2、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伤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1、Ⅱ级甲类: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伤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Ⅱ级乙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伤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下。

(三)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伤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虽未达到I级、Ⅱ级及前述内容,但已使客车遇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险情。

(四)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伤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5

1总则

1.1应急救援方针为首先保护生命、其次保护环境、最后保护财产。

1.2为快速有效地实施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应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于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总公司外雇车辆参照本预案执行。

2企业概况

2.1公司现有机动车416台,其中吊车40台,原油及油品专用车辆70台,液化气运输车辆2台,小型车45台。车辆主要分布在南阳市宛城区、桐柏县、唐河县、新疆博湖县和焉耆县境内。年行驶里程1000多万公里存在着重大交通风险。

2.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2.2.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原油及液化气泄漏、着火和油罐爆炸事故。

2.2.2原因:

⑴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⑵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⑶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和规定等。

⑷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

⑸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2.2.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总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总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现场副总指挥: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生产协调部主任

成员:党政办、工会办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一级交通应急事故的应急救援。

(2)调动总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

(3)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2现场指挥部应设在处于上风向的安全区域,并配备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广播、通信等设备设施。

4应急保障系统

4.1发生一级交通应急事件时,总公司各应急后勤保障队伍按照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总公司成立7个应急后勤保障队伍如下:

序号:

队伍名称:

职责:

组长、副组长:

1善后处理组

1、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葬费用和伤者医疗费用,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

2、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总公司工会主席任组长,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任副组长

2专家咨询组

负责组织各方面专家,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和参与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主管技术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机动部主任任副组长

3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险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生产协调部主任任组长,运行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4物资供应组

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

计划与财务部主任任组长,供销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5工程抢险组

负责事故现场工程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险情。

基层单位组织,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6通信保障组

负责应急通讯网络检查。准备无线电通信设施,保障与事件现场、上级部门、各级政府及救助单位的通信畅通。

党政办主任任组长,生产协调部副主任任副组长。

7机动抢险队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机动应急抢险。

武装保卫部部长任组长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6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结合省交通厅下达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区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运政股,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并配合领导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

(上班时间)

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超期间田区道路运输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督察。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市治超领导小组指示,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版权所有

(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组成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1)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组成(见附表2)

(四)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的要求:

1、应急预案要积极落实,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并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运力,完成各项应急运输任务。

2、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各应急单位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领取统一核发的《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张贴在车辆明显位置,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3、各个单位在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过程中,应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证照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要进行运前动员,做到万无一失。

4、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补偿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运价参照当时社会平均价格水平执行。交通部门可视情对参与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适当减免部分货运附加费。

四、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者逾期不缴回《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的单位,在质量信誉考核时,文明服务记0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止化学危险品的扩散,妥善处理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各类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学危险品的蔓延和扩散,减少事故损失,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适用范围

凡在本辖区从事爆炸晶、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运输企业和在本辖区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等级、标准

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构和职责

在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一组织和协调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救援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听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向外蔓延扩散和事故损失扩大。若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范围,应立即通报有管辖权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交通事故管理机构。

四、组织领导和机构

我所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将乐县运输管理所,由翁小斌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五、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所安监股、分管领导、(安监股电话:),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开展现场抢险、施救I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二)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

(四)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七、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危货运输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拖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8

关于危险道路运输整治情况的报告 为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夯实安全基础,预防和遏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放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作出以下整改:

一、 突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 规范机构设置,落实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层层把关,建立了调度室、安全技术科、档案室、监控室、综合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已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内容要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 强化教育培训,确保落实到位 我单位利用这次整改机会,在原来每月采取分期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学习力度,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我单位自20__年4月至今,已组织了全员学习13次。小规模学习40多次,培训从业人员180多人次。从业人员实质性掌握了所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掌握了操作方法。学习时做了影响资料和人员学习考勤工作。

二、 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真正实现规范化经营 我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基本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产企业规范化

1、我单位的经营资质和经营类别符合准入条件,企业管理人员与经营规模和经营业务相适应。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我单位所属车辆按规定按时进行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按规定到车辆管理部门上线检测,按规定报废。

4、每辆车都按要求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需要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都按要求安装完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所属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管理并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并建立了企业“奖惩制度”予以规范。

5、我单位对车辆包装物、容器、罐体进行定期检测,持有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罐体检测合格报告单。

6、我企业已于20__年10月17日通过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证书编号为:,培训机构为:石家庄安评学校。

(二)道路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规范化标准

1、我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均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个从业人员都接受了我单位定期及不定期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学习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能有效应用。并了解和掌握了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三)道路危货运输车辆规范化标准

1、各车都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标志牌;在排气管安装了有效的隔热和熄灭星装置,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并配备了消防器材并在试用期内。

2、车辆综合性能等检测合格,符合gb7258要求的车辆前轮安装了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使用子午线轮胎,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缓速器、限速装置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纵向距离大于150毫米。

3、我单位车辆运输货物时,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符合要求的安全卡,并全面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并在有效期内。

4、我单位所有罐体都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并取得了制造单位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我公司通过自查内容中整改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了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动态监控值班等各项制度。我单位完全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如期完成了整改任务。整改后我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努力减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 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这些危货车辆管好、管实、管到位,并做到持之以恒,确保公司安全有序持续发展。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29

根据上级关于20xx年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优质、及时、畅通、有序地进行,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及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需求,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的重要载体,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道路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预案对接、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为加强春运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春运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所、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春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电话:0771--x),办公室主任由韦德明担任。

(三)为方便开展工作,春运应急领导小组还设立安全保卫、旅客疏散、思想工作、参运车辆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如下:

三、交通运输保障

1、根据上级部门春节运输应急处理的指令,协助紧急调用有关人员、车船及相关设备、设施。

2、督促运输压力较大的客运站,组织好后备运力,防止出现春运高峰期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现乘旅客压站,要及时采取疏运措施;发现转乘旅客严重压站,及时向各所春运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做好安置旅客候车及饮食等工作,为广大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3、协调安排好20辆紧急人员、物资运输车辆(客车、货车各10辆)。

4、工作预案启动后,一旦接到紧急运输指令,立即就近选调运力,接到紧急运输任务的运输企业、运输业主,必须确保完成任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临时征用或借用其它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和他用。

5、加强对车辆、站场、检修,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各维修企业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一旦发生故障,能做到随叫随修。

6、做好紧急运输有关证件的发放和使用,督促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遵守相关规定。

四、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以说服疏导和人员生命为前提,及时、快速开展各种说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态恶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查明基本情况,了解事件原由,找出事件的主要发起人,做好一定的安扶工作,以防扩散范围。

2、处置工作要在上级的统一指导和指示下,遵照领导指示,维护现场秩序,视事态的状况及时制定临时措施,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联系并得到大力支持与配合。

3、对突发事件出现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开展细致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命令和调遣,一切服从大局,及时制止突发的事件发展和恶化。

4、接到客货运输停运等突发事件的报告,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置,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向各所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运力,确保旅客、货物运输畅通,不滞留。

五、恶劣天气应急处理

1、各单位务必对此项高度重视,认清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危害性,确实加强领导,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积极与公路、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收集道路通行信息,密切关注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做好行车防雨、防滑、防雾的宣传工作,提醒驾驶员注意。对道路条件恶劣的班线和车辆,该停的则停,确保运输安全。如遇台风等极为恶劣的天气,要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渡口现场,向生产自用船的业主下发台风期间停航通知书(要求船主签收),明确台风期间所有船一律停航,并将船舶转移至安全地方停泊。

六、应急处理程序

1、执行应急任务的处理程序。各所春运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或接到旅客严重滞留、压站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2、出现应急运力紧张时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情况,应急运力紧张时,各所春节运输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应急运力支援。

3、应急运力出现问题时的处理程序。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和驾驶员要配备好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遭到哄抢或损坏、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要及时向各所春节运输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值班和报告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应急事件报告、举报电话(宾阳所、黎塘所应急事件报告、举报电话分别为:0771-x071,0771-x178),保证信息畅通。工作预案启动后,各所及承担紧急运输任务的运输企业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关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情况。

本预案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执行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好春节运输应急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最新运输应急预案 篇30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铁水运输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铁水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铁水运输作业、预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铁水运输作业规定

1、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检查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押运员应进行“铁罐日常检查”。

3、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在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而且载有危险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歼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5、不得在车辆移动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气和附加冷气。

6、只能在停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不得在储物箱内放置重物。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防抱死制动系统(ABS),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通行时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执行。

9、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挂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10、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险丝,必须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保险丝。

11、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随时保持与装卸铁水所在部门的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公司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当地公安及运管部门。

12、车辆运行必须配备专职押运人员,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无关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听电话。

13、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

14、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服从装卸所在地点生产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5、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转运铁水管理制度和转运班车辆管理制度。

16、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铁水运输车辆因故在厂区内产生重大事故时,事故部门立即上报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各级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3)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切断相邻危险源,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程序和方法详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第1节火灾扑救。

(5)有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程序或报警,各应急救援组立好进入工作状态。在有关部门领导下,正确、合理地抢救伤员、财物,扑灭周围着火点。

(6)当有人员外伤、烧烫伤等,应送往公司医务室实施紧急救护。

(7)报警:程序第一章。

(8)各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事故救援组、警戒与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物资抢救组、设备抢险组)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转运过程中,铁水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报告,情况危急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以防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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