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通用33篇)
为进一步贯彻各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管理、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迅速在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部署。
镇政府对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高度重视,并成立以镇长赵凌云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唐平显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安办、司法所为成员单位的的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相关工作。8月6日上午召开了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了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及车站安全大检查相关工作。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派出所、安办、交安办对全镇客车开展了一次大检查。
1.查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性状况。对车辆维护检查报告、客运车辆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凡是安全例检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一律责令车主停运维护,不得上路、不得载客。
2.查客运车辆从业人员资格。重点检查了各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售票员教育培训资质,各从业人员按时按规定参加了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等。对无资质的从业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不得继续从事客运。
3.查客运车辆违章违行为。派出所、镇安办、交安办成立了一个流动检查组,不定时、不定点对全镇客车进行检查;同时设立了一个固定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超载、酒驾、疲劳驾驶、违规超车、乱停乱靠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通过这次大检查,我镇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但客运车辆超载现象仍然存在、乱停乱靠现象比较明显。加上客运车辆路线长,执法人员较少。不能保证执法力度。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镇政府还将继续加强检查执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完善相关制度,坚决严控增量,逐步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核心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和消防设施合规性。
3.排查方式。通过产权人自查、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确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产权人自查。明确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街道(乡镇)指导社区(村)组织产权人自查,如实填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
二是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街道(乡镇)在产权人自查的基础上,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进行全覆盖核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进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显著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并督促产权人立即进行鉴定、整治;发现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鉴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逐一归集核查信息,核查结果须由参与核查的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街道(乡镇)应根据自建房用途,统筹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同核查。
三是区级检查。各区将街道(乡镇)核查信息汇总形成台账,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全市违法建设图斑,制定检查计划,组织专业机构参与区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街道(乡镇)尽快组织开展整治。
四是市级抽查。市相关部门对各区自建房安全排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组织专业机构参与,随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区反映的难点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二)开展“百日行动”(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以区为单位,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20__年9月底前,确保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核查)、检查、抽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百日行动”台账,实行销账管理。
(三)彻底整治隐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违。各区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明确对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2.依规鉴定。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产权人不按期鉴定的,区政府可依法依规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3.加强整治。产权人应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结论,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措施进行整治,并承担相关费用。各区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一时难以拆除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
4.强化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
1.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2.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研究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电影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3.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结合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的基础上,依法查处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特别情况立即组织人员疏散。落实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发挥城管、社区(村)“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5.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6.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推进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7.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既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又加强鉴定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市长担任组长,崔述强常务副市长、隋振江副市长、谈绪祥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区要成立本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本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支撑保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区要落实街道(乡镇)核查、区级检查及相关工作保障经费,并建立专项整治应急资金,做好应急情况下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对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指导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调解矛盾纠纷,依托12348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基础上,根据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统用户数和数据量做好硬件设施的动态增扩准备,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校舍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市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学校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此次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有效避免一般安全事故,预防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相关制度。
(二)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要进一步细化。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校舍等基础设施(包括教学和生活后勤用房)。
(一)校舍房屋安全。学校是否有使用危房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对B级危房要观察使用;对C级危房要维修后使用;对D级危房要停止使用并拆除,不得保留任何D级危房;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必须逐栋逐项排查到位,确保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个隐患;在排查和整改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建设项目必须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学楼要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已有教学楼要按照此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加固或重建。
(三)校舍房屋等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完善,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防震防灾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发布给学校,一旦发生灾害,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要按照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校舍检查。对因管理不善,检查不细,排除隐患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电视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后,要将校舍安全相关情况,报市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领导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突出学校安全的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成立安全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范措施:
1、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2、建立观察制度,并做好记载。
3、建立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定期向德育处报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楼板、墙体及各班负责的楼梯、楼道安全情况。其他教师若发现墙体、楼板有裂缝,掉灰渣,有异样响动等现象,必须马上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4、每个楼梯口上下楼道一律靠右慢行,严禁嬉闹、推搡、跑跳、拉扯、拥挤。
5、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责任。
四、应急措施:
1、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职能: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各班学生安全有序疏散。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
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若有伤亡,应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110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xx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xx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xx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xx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三)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四)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全区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进行风险识别,科学整治隐患,有效化解校园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实施风险管控,进行有效监督,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治问题,确保建党百年期间校园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全专干、德育处和教务处成员为核心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由安全专干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四、排查内容及责任人
(一)安全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责任人安全专干)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有:、。设置安全办,专职安全保卫专干,每天开展校内外值班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每学期初学校组织学习《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一次,按岗位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岗位职责落实到人。
3、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制订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规范齐全;
4、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并将学生在校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5、学校门口严格落实出入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的进出人员身份识别措施,接待来访人员询问、登记、联系、发证等程序正规有序;
6、学校制订并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有详细的工作台账;(责任人:)
7、学校设立了卫生室或保健室,按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正常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责任人:)
(二)安全教育(责任人安全专干)
8、校园内有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并每月更换内容;
9、学校按照《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的实施意见》(大教发〔20xx〕45号)要求,教学楼内创设“安全知识角”和安全教育实训场所;
10、学校每学期至少各开展1次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教育活动;
11、学校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活动;
12、学校师生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掌握了一定的安全技能。(防震逃生、人工呼吸、意外伤害救护等)
(三)预防溺水(责任人安全专干)
13、学校组织进行防范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学校“安全知识角”有防范溺水安全知识图书或挂图;
14、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将回执按时收回并存档备查;
1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总务主任)
16、检查学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17、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18、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19、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0、是否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五)交通安全(责任人安全专干(校车专管员))
21、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2、学校自有车辆接送学生服务的是否办理车辆运营手续,是否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及按规定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台帐”;
23、有校车的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
24、学校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使用包括各类违章车、带病车和无资质人员驾驶的车辆接送学生情况;
25、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师生集中时间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26、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六)卫生安全(责任人食品专管员)
27、学生午餐由生产企业供餐的学校,是否组建由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餐管理委员会,是否落实了学生餐监管的主体责任及相关工作情况;
28、开办食堂的学校是否建立索证、索票、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29、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是否对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以及合理安排学生户外活动等情况;
30、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七)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总务主任)
31、学校学生宿舍设置是否符合安监、消防等有关规定;
32、学校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学校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34、学校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人教导主任)
35、学校化学实验室及化学实验药品是否按照要求健全落实规章制度;
36、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核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完善设施和器材配备,积极预防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7、购置的剧毒药品和危险品是否“三证”俱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合格证和工商营业证);
38、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仓储是否做到分类定位、整齐分隔(避免混合)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9、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物品的安全(防盗、防火)管理、保管、领用等制度,配有专用的危险物品室(储藏柜或药品窖)灭火器,门、柜上锁,双人双锁同时开启;
40、过期失效危险品要登记造册,集中存放,并及时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有效的安全报废处理和销毁方式;
41、学校电教室、微机室等场所的静电、防雷及接地是否经过专业部门审批并进行安全鉴定。
(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责任人安全专干)
42、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43、校门前50米范围内是否有设置早夜市的现象;
44、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45、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46、学校门卫室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公安联网,学校周边是否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是否及时;
47、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能否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48、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学校是否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五、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0日为宣传教育部署阶段。
6月10日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学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xx年6月11日-20xx年7月1日为各部门负责人自查阶段。
各部门责任人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切实把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最大限度地排除隐患风险。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日-20xx年7月10日集中整治总结提高阶段。
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健全校园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强化风险预警防范,把学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具体要求
1、按照本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定的有关内容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解决。
2、要注重此项工作的过程性材料的归档,以严谨务实作风,随时准备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防范和杜绝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食品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
根据辖区内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黄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使用添加剂单位为重点产品,以食品企业集中的镇为重点区域,以蜜饯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滥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为重点问题。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深化去年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履责能力,将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巡查的力度和宽度,全覆盖地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查是监管工作的.规定动作,按照要求,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性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添加物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场区卫生状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同时积极指导乡镇质监站工作,充分利用乡镇质监站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将巡查任务分解到镇(开发区),使其尽快融入工作当中,增强监管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由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转型。
3、定期调整、完善、充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一是坚持每季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企业产品质量、对企业巡查等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记录档案。做到每开展一项工作都有完整记录可查,及时做好工作的小结、汇总和整理。
4、突出重点,实施专项检查。针对重点产品加大力度进行突击检查,对于重点区域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于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取证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申办和取证情况,帮扶企业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指导企业做好申报QS证的相关工作。
6、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做好长效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途径。一要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二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三要强化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根据公车办通〔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公务用车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情况4辆,分为管委会用车(2辆)和项目办公室用车(2辆)。
(一)管委会用车
根据州编发〔20xx〕1号文件,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书记、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二)项目办公室用车
项目办工作具体负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州人民政府20xx年1月划拨别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7座商务车,购置于20xx年4月的斯巴鲁森林人94t型排量为2.5t越野车,用于园区项目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管委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云两辆为原中心建设园区时用车,均未列入车编。园区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全面结束,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费用高,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使用。另外两辆分别为微型车和7座商务车,未超标准配置,符合使用规定。
(二)经自查,我单位未出现违规借用、换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以落实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种组织机构;进一步以落实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火灾现场救护知识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三)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标识是否醒目,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
(四)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配电房、电源线路、电梯等是否定期检修、安全使用。
(六)压力容器、电梯以及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定期检修、安全使用;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和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七)毒麻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保管是否安全可靠。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院成立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院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层层有人管事,级级有人办事,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搞好日常性的应急培训、演练,
加强队伍的组织和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处置施救能力。
(三)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完善奖惩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担负起主要责任,医院与各科室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业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科室)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充分理顺安全管理职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适合自身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要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制度,以制度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管理保安全,以安全求效益。
(五)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开展普法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巩固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的成果,结合阶段性专项整治任务,继续抓好本院内部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每月及节假日前安全会员会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危险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定期检验维护,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我院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下大力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强化技防、人防、物防措施,落实隐患整治和防范责任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公众场所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八)加强我院车辆运行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驾驶员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车辆的管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本院建筑施工场所加强监管,落实建筑承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要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对本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舍得花精力、舍得花时间、舍得花费用。要根据各自职能,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我院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进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监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立即在我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针对我我乡实际情况,制定风险隐患整改方案,方案主要分四个部分: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二)组织各部门自查和检查,找到安全隐患。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落实责任。
(四)组织安全督察,随时发现问题,并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加以总结推广。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在接到安监办的通报之后,社区立即组织各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具体从事安全工作的干部,进行宣传动员,针对我乡实际情况布置,要求大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从小从细抓起,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区域都有责任,完善制度,在工作的动态中找隐患,在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在经费投入上保证落实,使安全工作牢牢扎根在
每个员工居民的思想深处,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证安全。
(二)组织自查和组织检查
5月16日为各我乡各单位自查阶段。自查工作有各单位组织,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具体落实,对自己部门的每个我乡的厂容厂貌、库存量、安全用电、消防器材,设备的机械防护,值班情况,消防水源,特别对一些人不常到的死角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逐项登记,落实整改责任人,根据隐患的部位和情况确定隐患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主任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管理室存档。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责任
各部门都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且组织正常的活动,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各岗位各工种都制定工作制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组织制度上起到充分保障作用,其次在经费投入上必须保证落实,强调安全才是最大的节约,各个部门每月对本部门所属的'我乡安全隐患两次报安全主任,没有隐患的实行零报告制,必须及时上报,对大的隐患由安全管理室挂牌督办,保证安全。
(四)加强督察,及时总结
安全工作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一定要树立长期观念,整改结束后的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室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地对生产部门进行督察,以加强员工的安全观念,检查制度的落实,查找隐患,
消除隐患,同时及时总结本部门好的做法和方法,在公司内推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确保安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以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保卫科: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气、高压氧舱、酒精库,门诊部、住院部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一)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予以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相关科室改正,拒不改正的,绩效考核类的奖金予以扣罚。
(四)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整改。
(五)督查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事宜是否符合规定。
(六)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2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6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四)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结合城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确保20__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分类建档,及时处置。重点对经营性质,擅自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镇城乡所有居民自建房。重点聚焦4类经营性自建房屋:
1.城市3层及以上,用于餐饮、民宿、棋牌、KTV等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养老、民企厂房、出租居住等商业经营、人口相对密集的居民自建房;
2.乡镇镇区3 层及以上,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居住等用途的居民自建房;
3.农村用于经营、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
4.城乡所有擅自改建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中旬—5月底)。各村社区要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任务目标和排查整治对象,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步骤、方式方法,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监管职责,强力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7月)。对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全面推进实施排查整治工作。6月30日之前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7月底,基本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抽查核验和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于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特别是建筑结构开裂变形,以及关键构件有明显裂痕的房屋,建筑平面布局狭长、建筑高宽比过大、结构体系明显不合理、纵向与横向墙体刚度差异过大、缺少圈梁构造柱、预制楼板与墙面缺乏搭接措施、软土地基处理不到位、基础埋深不够等设计和施工缺陷的,要全部纳入排查范围重点关注。对擅自改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屋,要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对于排查中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委托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开展安全性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户一档,并及时送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类重点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等管理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抽查核查阶段(7月底至9月底)。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验收未通过的要再次进行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核查,查漏补缺,坚决防止“数字排查”和“文字整治”。全面总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建章立制工作打好基础。
(四)长效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取得实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二)压实责任,强化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对于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三)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减少野蛮装修、私搭乱建对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为贯彻落实《永宁县卫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永卫计发〔20xx〕211号)文件要求,巩固提升卫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要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抓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20__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__年4月至20xx年9月深化提升):各科室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综合治理活动扎实有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各科室要对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组织复查和验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坚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整治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__]7导)明确规定的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主要安全风险包括:
1、消毒使用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等,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爆炸、腐蚀;
2、检查使用甲醛溶液、氰化物等,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中毒、腐蚀;
3、麻醉使用乙醚,医疗使用压缩氧气及液氧,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爆炸。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摸排风险。各科室要全面摸排上述三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明确主要风险类别,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依法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2、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注重举一反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确保危险化学品大排查查细、查实;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要真抓实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科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来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
4、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各科室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的检查验收、登记等工作,并设立剧毒化学品专用账目和出入库流向记录,建立健全物品存放台账或清单,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安监处。系统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明确专门科室及人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强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科室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宜春市及市委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1386”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聚焦“路、车、人”全面预防和减少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伤亡人数得到明显下降。
三、整治措施
(一)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城管队重点负责排查集镇主、次干道设计不符合标准的平交路口、红绿灯路口以及路灯缺失、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隐患;交通站重点负责排查高胡路、聂荷路、珠贾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派出所重点负责排查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
二是进行隐患集中治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治理,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力争在一月中旬之前治理到位。对一时无法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增设警示提示标识标牌,做好简易安全防护设施,向社会进行公告,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各村(居)要落实隐患治理的属地责任,并负责做好途经穿村过组、人口密集的村庄(厂矿企业)的辖区路段的路灯安装。
(二)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电动车车辆的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封存我乡各销售点现有的库存“非标”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各销售点只能销售进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车辆,发现违法销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二是强化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组对辖区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在赶集日、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等重要时段以及农贸市场、企业、车流密集区域,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和劝导工作。严厉打击二、三、四轮电动车超员(包括驾驶员在内核载2人)、电动车非法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汽运产业办负责督促运输企业按时清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隐患车辆,重点对我乡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重点对上路行驶的隐患车辆及时予以布控查扣,强化网上网下严管严控,确保隐患车辆“无路可逃”。
四是强化面包车和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本辖区的面包车和货运车辆依法如期年检、如期报废,做到不脱保的同时购足商业险。
五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要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是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明确告知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辆,重点做好学校周边接送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及安全管理,同时查找涉及违法载送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使用三轮农用车、拖拉机载送学生,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七是强化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进企业、工地专项整治行动,严管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余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
八是强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三轮车辆安全管理。派出所要严查酒(醉)驾、毒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要严管摩托车(摩的)、非机动车、三轮车辆,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超员、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引导。
(三)交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2月27日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运用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重点宣传“非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要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辖区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开展道路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强化所有交通参与者“知险避险”的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乡营造浓厚整顿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针对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村小喇叭”的宣传作用,在每个村(组)每天播放不少于3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每个村(组)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针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劝导学生家长不驾驶“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要求每个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所长、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市场监管站负责人、城南中队队长、交通办干事、城管队队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交通办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短信、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举办各类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学校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地址:xx乡交通办。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的通知》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的通知》〔20xx〕01号的要求,为确保全镇“十查十看”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由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改革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机构改革工作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发挥改革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行动内容
全面检查各村各乡直部门森林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看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查看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片领导、指挥部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村组干部分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看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查看各地森林防火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查看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平安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看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发布禁火令,以及护林员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看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林区及其周边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林区输配电、通信设施等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及其他重点工程,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火投入是否增加,看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物资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各村资金投入情况,生物防火林带和国家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林区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扑火预案是否完备,看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地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看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村级应急队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行政村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护林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看物资更新是否到位。主要是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重点查看各乡村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物资年度更新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物资更新是否落实到位,储备库管理是否规范。
9、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看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地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10、查火警火灾安案件是否查处,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查看各类森林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查看20xx年1月以来森林火警、火灾和违规炼山是否查处到位火警,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行动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各村各乡直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4月10日)。各村各乡直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5日)。各村各乡直部门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健全完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十查十看”活动取得实效。
五、行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镇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各乡直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附表一所列行动内容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前进,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平安。
3、加强督导检查。各村各乡直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在春节、全国“两会”和清明前分三阶段对各村“十查十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20xx]20号“《巍山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班主任
四、阶段安排
这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到4月10日)。学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日到6月10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明确检查责任人,做到有重点、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1日至6月16日)。学校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好下一步具体工作.
五、自查内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师生上、下学行走路线是否形成常态化;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校园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与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责任追究。学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4、加大整治力度。学校将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不留后患。
5、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黑板报、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文件精神,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和工会人员):xx班主任
各班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排查治理重点
1、校舍安全:要逐间检查,对学校厕所、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开车入校教师严控车速,文明驾驶。学校执勤教师做好学校门口人车分流工作。
3、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配餐做好留样管控,就餐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安全: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
10、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五、主要工作安排
1、4月14日学习文件,宣传发动。根据要求,联系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2、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坚持“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并及时上报,落实专人,加强监控。
3、对接交警、派出所做好群防群治。
4、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形成安全排查台账。
6、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监督的力度。
3、突出治理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特制定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健全队伍建设。将出租房管理中队并入安监中队,成立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明确。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拟分成隐患排查组与隐患整治组。隐患排查组下设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分管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四个片区,办公室分别设在牛岭村委会、嵇师村委会、上伊村委会及高利安鞋业内,每个管理站配备站长1名和4-5名专管员,重点负责对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村(居)内的居住出租房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由驻村干部牵头,村居干部及公安部门的协管员配合开展隐患排查。
隐患整治组成立专门的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内,由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抽调人员组成,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排查组报送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职责到位。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每天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报站长处,由站长将其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如三合一隐患、消防安全通道堵塞隐患、违法搭建等)于次日汇总报送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由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进行整治,村(居)内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周汇总一报,报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进行整治,其它的一般事故隐患(如线路混乱、消防器材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由驻村干部负责牵头进行整治。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区计卫局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加强我中心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中心安全事故零发生,坚决杜绝责任事故,为构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措施
㈠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考核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周密部署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㈡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通过全院职工会议、OA办公系统、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使每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的高压态势和忧患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确保心中警钟长鸣,在全院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的良好氛围。
㈢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院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督察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药库、食堂、财务科、放射科等主要科室,查看污水、医疗垃圾排放情况,房屋线路、燃气水电、46只灭火器和18只消防栓的使用情况,及全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堵住漏洞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做好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㈣抓好整改、及时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取得实效。针对每一次安全检查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册,做好台帐资料,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重视整改成效,定期查看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整改后问题反弹重现的.提出严肃警告,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从6月5日开始,于9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及人员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将整治目标、行动时间、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等向全院公布,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9月15日之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特别要加强对库房、供应室、药房等重点科室和水、电、气及供氧等事故易发装置、管道、线路,毒麻药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的排查力度。在9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好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总结提高(9月20日前)。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计卫局。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整治酒类、民爆行业等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推动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坚决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专项整治措施
(一)针对火灾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办。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分布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镇安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酒类行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必须按要求配置,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畅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三)民爆行业要严格生产管理,严禁“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批发企业超量、违规存放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违反规定向零售经营户和消费者销售专业燃放产品,严禁不符合规定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千方百计遏制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广泛宣传。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锣鼓等多种形式,宣传火灾的后果、预防火灾的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报告力度,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健全规章制度。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强化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建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坚定不移抓深化、抓重点、抓服务、抓基础,全面提升本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实 “找差距、补漏洞、严要求、敢负责、见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扶持一批优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区域性食品问题突出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装水、酒类、豆腐皮、酱菜、蜂蜜等相关企业及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为副局长,组成员包括、。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业、小作坊档案(3月-5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量兴起,过去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已不再适宜新时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在20xx年11月xx省颁布《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更需完备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档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将深入我县各乡镇村寨,实地搜集企业、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为今后规范我县食品监督监管提供资料。
在摸底、排查期间,除完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外,还要求企业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原材料质量控制关,在生产加工严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2、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对不符合规范的,积极指导。严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3、注重环境卫生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车间、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统一着干净卫生的'工作服;还应具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对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小作坊,限期给予整改,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整治、督察阶段(6月-10月)
根据上一阶段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地域、企业对质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风险程度等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成不同级,利于重点监管、整治。
1、完善监管、巡查和抽检机制。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出厂食品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换证审查检验中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二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四图”:即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获救图的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3、重点监管小企业和小作坊。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数量大、分布广、风险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后处理措施。
5、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查处无证生产、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申请,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
6、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要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实施“百千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1、梳理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经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要认真梳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做法、过程,总结排查、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制、修定各类执法依据,巩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通过总结排查整治经验,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
3、做好活动总结。结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多发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启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国桥副局长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内,具体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原则;是否投入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专人指导有限空间施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和生活办公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检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包括场地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本方案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先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复查,有关自查自纠记录留置工地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第二阶段检查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领导带领督查组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有关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有关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先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省动态扣分、上报广州市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给驾驶员开车增加了很多困难,也给行车安全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为确保冬季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
1、驾驶员必须高度重视冬季特殊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出车前;教练员必须对学员多讲解、多示范特殊天气条件下安全驾驶要领;教学过程中,教练员要集中精力,控制车速,及时督促学员规范驾驶,在起步、停车、掉头、转向、变更车道、会车等情况下要预见性地处理打滑、侧滑、跑偏、行人及非机动车横穿等突发事件;冰雪天气下严禁坡道起步练习。
2、出车前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车上的安全设备:转向,制动,灯光,仪表,喇叭,雨刮器等要齐全有效;特别长途运输车辆或大型客车,要配备随车防滑工具,如三角木,牵引钢绳,十字镐或锄头,防滑链等。整车轮胎气压要合乎标准,气压不宜过高,轮胎花纹对称安装。雾天出车时应将风窗玻璃和车灯玻璃擦干净,按规定打开防雾灯,近光灯,前后小灯及示宽灯和尾灯,充分利用灯光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道路,车辆及行人动态。
3、平稳驾驶。冬日雪后路滑,驾车时注意车速平稳,操作均匀,诸如猛加速、急刹车、突然转向等均是雪地行车大忌。行进中平稳加速,中低速行驶。
4、缓加油。在起步和加速时,加油要轻、缓,以防止轮胎打滑和侧滑现象的发生。由于你加油过急,使车辆的驱动力大于路面的附着力,造成驱动轮的空转及车辆横向偏移。所以油门一定要控制好,使驱动力小于路面的附着力,方能避免或减少打滑、侧滑现象的发生。
5、巧减速。减速时,要充分利用发动机的阻力进行减速,即在不脱挡且不踏下离合器的情况下迅速放开油门,使发动机转速立即下降,迫使驱动轮转速降低,使车辆减速的方法。如果需要使用制动器停车,也要先用引擎制动将车速降下来,再轻踩制动器。冰雪路面绝对禁止采取紧急制动,以防引起车辆的侧滑。没有ABS的车尤其要注意防止侧滑。停车要尽量选择没有冰雪的空地,拉紧手刹挂挡,必要时可垫住车轮。
6、慢转向。在转向时,一定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方向盘的操作要匀顺和缓,不然也会发生侧滑,使车尾向外侧甩出(甩尾)。转弯产生侧滑的原因是由于转向过猛,转向轮横向偏转,造成车辆前部阻力突然加大,车尾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外侧甩出的现象。一旦发生侧滑,可采取适当回轮的方法予以解除。
7、巧妙上下坡。雪地坡道行车难度较大,上下坡都要低挡。
8、多预见。由于冰雪路面滑的特点,使车辆不能按你的意志去操纵,会给驾驶造成很大困难,所以驾驶时要特别小心,要有高度的预见性,对将要发生的事件作出预先判断,争取时间,以便提前采取措施,防止因事件发生时不能准确操作而发生事故。
9、行车时应根据行道树、路标、水渠等判明行车路线,沿着道路中心或积雪较浅处行驶。若路面倾斜或成拱形,应选择平坦处或道路中间行驶;若有车辙,应循车辙行驶;当车辙已结冰且较浅时,应骑车辙行驶。
10、加大车距。由于冰雪路面的阻力较小,要避免跟车过近,尽量减少超车。雪路制动距离比干路制动距离长3倍,比湿路长2倍多;冰路制动距离比干路制动距离长4倍,比湿路长2.7倍。因此,冰雪路面上行车要严格控制时速。每小时不得超过20km。跟车距离应保持50m以上。
11、降低车速。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km/h,能见度在15m之内车速不得超过5km/h,能见度在5m之内应选择适当地点,靠路边停车,并开亮前小灯和后尾灯,以引起来往车辆,行人的注意,待大雾减退或能见度或能见度有相当改善后再驾车行驶。
根据上政办[]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牵头负责部门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三、排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三、攻坚任务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
4、配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xx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x农联〔20xx〕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
(四)攻坚重点违法整治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18、严格落实《x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xx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xx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xx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xx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邮箱:公安内网办公自动化“交警大队”邮箱)。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搞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成立领导组:组长:史常青副组长:周团结刘光增董维山张宏飞李大桂成员:各科室第一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培明兼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时间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四、隐患排查整治方式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五、排查整治内容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六、相关要求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以大队长马新民为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焦文博、杨文芳为副组长的全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主任由副大队长焦文博兼任,副主任由交管室主任孙碧峰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及信息上报。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总队、支队要求,大队将适时召开全县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会议,会上将通报有关省市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状况,目的在于督促运输企业对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自查并加强管理,同时签订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书。法宣室和交管室分别对各自监管的县客运中心、县公交公司和出租公司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要求各运输企业带给最新车辆及驾驶人台帐。交管室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一上网比较,发现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到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二)全面清理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交管室要充分依据交警信息平台,对发现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理解处罚,并下发整改通知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对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交管室要严格把关,对客运车辆隐患整改到位,并对驾驶人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后,方可上报支队申办20xx年“春运证”。
(三)全面排查客运班线交通安全隐患。各中队要以辖区三级以下公路、危险路段整治为重点,对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拿出整改意见上报办公室。要通知管辖客运车辆继续执行三级以下公路夜间十时至次日六时通行的规定。同时,与客运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签订安全职责书。
(四)全力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各中队要根据辖区客运车辆违法及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科学调整警力,重点加强巡逻管控,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依法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做出记录资料。法宣室要透过客运中心设立的行驶记录仪或GPS动态监管设备,加强对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车辆信息的检查。
(五)全力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法宣室要督促各中队利用“五进”宣传阵地和媒体广泛宣传客运安全隐患的危害,曝光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每一天有动作,每周有主题,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力争“春运”前,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观看一次春运交通事故宣传片,讲解一次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并透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运输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对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的认识程度,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纪律
(一)全警动员,周密部署。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路面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全县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领导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动员部署,教育全体民警以高昂的精神状态,用心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把整治与“春运”安全工作相结合,用心与刑警、治安警等警种协作配合,采取统一行动等方式方法,确保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措施落实。大队将成立督导小组,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对各中队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要发现一齐,纠正一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工作中,要检查民警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状况、防护装备的使用状况,严防民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
(三)坚持礼貌规范执法。教育民警贯彻理性、平和、礼貌、规范的执法要求,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不良事件。
(四)及时报送状况信息。各中队要加强整治工作状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实事求是、认真仔细的做好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统计。从即日起每周五上午10时前务必上报工作状况及周报表于交管室,交管室统计后于周五下午3时前上报支队专项办。
20xx年6月18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监察分局、六枝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枝特区煤炭管理局联合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十二条,对此我矿极为重视,随后,即召开了矿委扩大会议,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专题研究布署整改,现将整改的方案安排如下: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布置、落实督查指导。
副组长:分工负责专项整改方案的编制、具体实施及落实到人。
成员:等分工负责各自所分配任务落实,现场指导督查质量验收。
二、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落实情况:
1、煤炭生产许可证至20xx年3月4日过期。
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此项工作由老板负责。2、探放水措施不完善,超前距岩巷取30米、煤巷取50米无依据、探放水钻孔数量只有3个等;且3016掘进工作面未进行探放水作业。
完善探放水措施,超前距按煤矿的安全规程取20米。探放水孔数量按设计要求布置5个钻孔,严格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搞探放水工作,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责任人:。
3、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主管路只铺设到总回风巷、未使用。瓦斯抽放主管按采掘的实际情况铺设采面机巷和回风巷。责任人:。
4、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记录按要求进行记录。责任人:。
5、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绞车工6人,电工2人。
正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使之达到绞车工7人,电工3人。责任人:。
6、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未经有安全资质的机构定期校验。
定期对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送有安全资质的机构进行校验。责任人:。
7、该矿片于突出危险区域,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也未采取综合防突措施。
按“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认真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检验并制定专项措施进行防范。责任人:。
8、井底主水仓出风口侧设置躲避硐室。
在躲避硐室上方增设钢管,做回风之用,完善躲避硐设施。责任人:。
9、301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设喷雾除尘装置。
在301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安设喷雾除尘装置。责任人:。
10、3016运输巷掘进巷道中央未安设隔爆设施。
在3016运输巷掘进巷道中央安设隔爆水袋10m。责任人:。
11、未安设压风自救系统。
在3016运输巷每隔50米安设压风自救系统。责任人:。
12、瓦斯监控系统:各个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瓦斯探头按要求悬挂,即距棚顶20cm,梆15cm。责任人:。
三、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1、整改期间,严禁组织与整改无关的其它作业。
2、每班配足安全员、瓦检员,跟班矿级领导现场巡查指导,各责任人及时督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及时排出隐患,使整改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整改作业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严禁事带电整理和移动电器设备。
4、加强现场的劳动管理,作业人员认真作业,听从指挥,杜绝“三违”。
5、加强通风及瓦斯管理,电脑监控与现场监测相结合,做到准确预报,及时处理,重点防范。
6、各维修整改地点均应注意搞好敲帮问顶,严防落矸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