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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热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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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通用9篇)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对大型活动进行安全风险预测,其中足球赛、焰火晚会、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的文艺演出活动,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建立并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五)制定、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经费预算,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设施、设备、场地;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九)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票证背书等形式,向参加活动人员宣传告知交通管制、现场秩序、票证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一)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进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承办者提供大型活动场地平面图、人员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特种设备年检报告等资料;

(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四)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完好有效,视频监控覆盖主要进出口及活动区域,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二)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四)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活动的,提交联合承办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和主要安全责任人;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三)安全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设置、任务分配和识别标识及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协议;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临建设施设计方案的评审意见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八)票证管理方案,包括票证种类、样式、总数、发售计划、防伪说明、查验措施及票务公司基本情况等;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2

为了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大型集体活动包括: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会、文艺演出等);

2、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集会、夏令营、看电影等);

3、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参观学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或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学生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罗海超副校长

组员:学校校领导

2、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

1、实行申报制度,要将活动的安排提前10日报校长室。

2、要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活动申报必须得到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4、学校指派年段联络员或其他行政领导参与全程指导。

5、年级组长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相应年段体育老师负责整队指挥,班主任与德育助理共同做好本班组织管理工作。

6、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班主任应备好学生联系电话。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3

为了营造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六一”国际儿童节,保证庆六一游园活动的顺利成功地开展,确保安全万无一失,从我校实际出发,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庆六一游园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苟荣

成员:各班主任、值周教师及活动负责教师

二、安全措施

1、各班班主任在游园活动前一天必须再次对该班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学生遵守活动的组织纪律,发扬谦让的精神,在活动的过程中不要乱扔糖果纸屑等垃圾,要保持校园的环境卫生。对上下楼道安全、饮水饮食卫生安全、防中暑安全、防溺水安全、来校返家途中安全等进行教育强调,严禁活动时间内擅自离校,严禁下江河、塘堰等地玩水游泳,必须安排班委干部分组负责监督同学的行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的学生安全工作。

2、总务处准备好防中暑等所需的药品。

3、游园各项目负责教师对来参加该项目的学生要求排队进行,管理好相关学生的组织纪律,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以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地进行。

4、在活动时间内由本周值周教师负责看好各教学楼进出的路口。要求在活动时间内负责人必须在岗,严禁学生出校园,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5、活动结束后,各班彻底打扫卫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教室清点学生人数,再次进行返家途中安全教育,再有序放学。

6、值周教师将对清洁卫生情况作检查。

7、活动结束后,各组人员务必将财物收放好。

8、任何教师一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或处理。

三、应急电话

镇派出所:

学校电话: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4

一、教学目标

让学生知道校园安全的隐患,教育学生在校内要注意安全。

二、教学重难点

如何制订采访计划和谈采访收获。

三、教学准备

意外受伤情况、制定采访计划

四、课时安排 2课时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请看这些校园事故

案例一: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案例二:20__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级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六年(4)班的一位男同学,在体育课的短跑练习中,由于动作不规范,被自己的脚绊倒在地上,右肩着地,造成右肩粉碎性骨折,要植入钢板固定骨头,目前正在康复中。

案例四:在一次学校升旗仪式上,我班的一位男同学,突然昏倒在地,摔倒在水泥地板上,脸被水泥地板擦破,幸好急救及时,并无大碍。

案例五:在一节早读课前,某校一名女同学,因与一名男同学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拿起圆珠笔往男同学的手臂插去,导致男同学的手臂被插伤。

二)结合案例,谈启示

结合以上五个案例,谈谈你有什么启示?

三)学习安全知识

1、日常行为安全:不携带刀具、火种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勾引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打架;不进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在楼梯、走廊上追逐打闹、推撞;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抢行;严禁攀爬围墙、栏杆及大树。

2、体育课、实验课安全:上体育课时,要有防范意识,不随意投掷器材。实验课时要严格操作程序,按规范操作,不随意动用器材和药品,不携带任何化学药品出实验室。

3、集体活动安全:班级、年级、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身体有不舒服的要及时告知老师或身边的同学。

4、心理健康安全:心理上出现问题可采取适当方法加以排解,如可找老师、家长、学生、朋友等倾诉。

六、作业设计

请你们根据制定的计划,利用课余时间采访一下自己班或其他班的同学,关于校园意外受伤的情况,作好记录,下节课汇报结果。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5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程序,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中出现的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 长:吴祖林

副组长:邱小飞 周佐芫

成 员: 校务会成员及各班主任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一10分钟)向校长报告,经请示后及时向教育、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救护受伤人员,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长—中心校—教育局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四、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学校在举行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前必须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2、在没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绝不允许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游,在举行大型活动时不允许盲目地模仿影视人物的危险动做作为活动项目。

3、在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故,必须迅速把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将事故信息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由校长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4、身先士卒,指导在场人员及时抢救,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

5、调派人员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向120报警,请求援助救护伤员。

6、及时向11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请求其他部门支援。

7、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报材料,反思事故发生隐患。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6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安全,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制度,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学校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凡是外出活动,须严密组织,统一指挥。

2.凡是举行大型活动,事先做好学生的学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

3.带队教师明确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教会学生观察好安全疏散通道。

4.凡是外出活动,学校校医必须配备小药箱,以便应急。

5.凡是外出活动,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排成两路纵队行进,前后呼应。严格行进纪律,注意行进安全。

6.到达活动目的地后,必须听从当地的统一指挥。无论是参观或是听取报告,必须遵守各处的规定和要求。

7.凡是进展室参观,参观者需成一路纵队,鱼贯而入,遵守展室规定,不准随意触摸展品。

二、应急处理:

1.凡是在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或发生病痛情况,应做出紧急处理,严重者需拨打120或直接送医院医治。

2.当事人要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3.做好学生的情绪安抚工作,保持秩序井然。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7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作,及时应对大型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活动开展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地震、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人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突发事件处理响应:

(一)事件发生后,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响应:

(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2)班主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3)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必要时与当事人员的家属及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公安、交警、公共卫生部门等)取得联系,协助好救援工作。

(二)及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或知情师生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概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根据事件性质、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

急预案和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组要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突发事件受到控制后,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妥善处理:

(1)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及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把各项工作落实下来,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出现工作“盲点”与任务目标含糊不清的情况。

(2)相关人员,严防事态扩大。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相关的个人或部门。

(3)在抢救师生生命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保障车辆要求,应及时提供医疗款,保证因突发事件受到伤害的师生能及时得到抢救。在受抢救师生稳定后再根据具体责任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处理方式。

(4)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都应婉言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学校正在积极处理。

(5)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接到突发事件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突发事件发生并被控制稳定后,各小组应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及校领导班子应及时研究处理议案并消除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7)有关人员要认真经验教训,针对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损失,避免事件的再发生。

五、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组长:

成员: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组长:石瑞,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组长:信明峰,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组长:宁守明,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

(四)善后处理组,组长:李霞,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组长:高凤学,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组长:杨波,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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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8

宁波市江东区青少年宫“流动少年宫”之五——余姚市青少年宫舞蹈、表演交流活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的发挥青少年宫教师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兄弟单位舞蹈、表演教师教学探讨,共同感受校外教育资源和成果。为保证本次活动的安全进行,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有序,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平息事端,把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学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原则

对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领导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手,报告、通知、协助有关单位协助处理。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快平息,妥善处理。

三、安全事故组织人员及职能

活动中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戴幼萍黄幼君(余姚市青少年宫主任)

组员:陈红池李娜

主要职能:

(1)快速到达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控制局面,研究决定处置方法。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通知相关单位。

(3)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作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陈红

组员:池李娜

主要职能: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跟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主任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黄幼君

组员:邵老师

主要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与带队教师一起组织好其余学生,并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青少年宫主任负责制。

(2)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通知主任,再由主任报告教育局办公室。不得缓报、瞒报、迟报。(若主任不能及时联系上,通知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3)当事人立即通知医疗救援小组成员,并在第一时间把伤员送到附近医院,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内接受治疗。

(4)小组负责老师在第一时间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

(5)安全事故职能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

果断处置,积极抢救,相互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直到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

小学大型活动安全方案 篇9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损害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杨会年

副组长:于农、缪献文、汪义泉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二、责任分工

1、组长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副组长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救援工作;

3、组员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应急措施

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或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积极加以督察和指导。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参与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四、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五、法律服务

涉及学校责任或第三方责任的,尽早向知法律顾问通报情况,征求其依法处理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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