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控辍保学责任书(精选3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法》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治安、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各岗位职责,实行逐级安全,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健全完善相互监督检查制度。各部门经理、主管为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如下:
1、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治安、消防知识及酒店规章制度,加强员工治安、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及安全生产技能。
2、督促员工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酒店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做好安全工作。
3、制定各级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作区域内的治安、防火工作,保证灭火器材、各种电器、消防通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消除,如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工作中敢于制止和纠正任何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章者进行处罚。
5、了解本部门的治安工作特点,掌握在火警火灾中自己的工作职责,熟悉“三懂、三会”的具体内容和火警行动方案。
6、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杜绝内盗事件的发生和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食品提供给客人,防止发生食品中毒事件。
7、各种电器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工作结束后,立切断电源。
8、服务员在当班期间,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即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对可疑的人和事及时向上级和保安部报告。
9、在宴会、集会、临时添加照明电器设备时(如彩灯、蜡烛)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靠近可燃物。
10、移动电器设备在插入和拔出插头时,设备都应处于停机状态。设备使用后应保持清洁,严禁用水冲洗设备。
11、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本人的年终评功、评先挂钩,对不注意安全管理,发生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和重大火灾、生产事故者、肇事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由签约责任人负领导责任。
1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经理、签约人各执一份,有效期为签约责任人任期内。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我校为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班班主任负责此项工作,落实责任,特别是保证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等孩子入学,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同在蓝天下,共进大学堂”。为此,学校与各班班主任签订此责任书,对未采取措施组织防止本班学生辍学的,依照学校有关管理条例条款追究其责任。
一、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布置的书杂费或其它代收费用除外),不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
二、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役使、变相役使学生。
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时上下课、按时放学,作业符合标准,不用作业惩罚学生、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利。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不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和学生家长。
四、班主任是制止学生辍学的主要负责人,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动向,做好“两困生”的家访工作,保证本班学生巩固率为100%,一旦发现辍学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学校实行辍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力或言行违背职业道德而造成学生辍学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书期限:自签责任书之日起生效,无论人事变动更换,此责任书均有延续性。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各班主任各执一份。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