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不请假处罚通告(通用3篇)
通报批评
公司品质管理部在近半年来的考勤多次出现迟到现象,经总经办劝诫屡教不改,该员工的行为在公司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该员工触犯第5.8.4条:违反考勤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300元。各管理处/服务中心及职能部门员工应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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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员工上班迟到,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医院形象,为加强劳动纪律,体现医院制度严肃性,杜绝迟到现象的发生,依据考勤管理规定第八条对迟到人员进行如下处罚通报:
望全体职工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3月16日,X X车间员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 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离职处理。
3、 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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