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来访登记制度(通用12篇)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具体内容
教职工、学生因身体状况请假或缺勤,如有发热、咳嗽或其 他可疑的不适症状时,科室部负责人、班主任要对该职工或学生进行症状问询,并填写《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如出现症状明显的疑似传染病例时,需汇报学校防控办公室,联系疾控中心或120 送往就诊)。对缺勤在家的学生,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保持联系,咨询该生离校返家后治疗情况、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病愈返校学生,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验证解除隔离材料。
二、康复复学制度
对已确诊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教职工、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上报教育局、或疾控中心。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的教职工或学生,必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由班主任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核实后方可返校。
三、实行报告责任制
班主任每天须认真填写《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办公室、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师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登记制度或瞒报、隐瞒、谎报的教职工、学生,将视情节,对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管理是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保证。为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建设良好的校风,使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新层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事故的范围:
管理事故由于管理者的原因,使学校某一工作或某一环节失误,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运转。具体范围:
(1)未经学校研究私自改变学校工作计划的部署或没有按照学校计划安排,没有按照校务会议决策或行政办公会的部署,而改变或拖延工作进程。
(2)对上级通知或指示没有按时传达、部署,造成重大失误。
(3)对自己主管的工作准备不充分,工作进程把握不住,造成不良影响。
(4)由于本人所主管的工作某一环节的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连锁反应。
(5)其它管理方面的失误。
二、管理事故登记办法:
校务处同各处室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核实,对查出来或发生的管理事故登记入册,按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管理事故处理办法:
记入管理事故登记本,主管领导同有关处室研究处理办法,由校长主持的校务会议研究处理或处罚。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严防坏人混入学校破坏、捣乱。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员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得到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入内。
3、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4、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关于学生:
1.上学、放学穿校服且佩带红领巾、校徽出入。
2.学生迟到由执勤学生及时登记并报相关部门。
3.因特殊情况中途外出,须凭请假条方可外出。
4.进出校门应文明守纪、礼让有序,不得在校门口拥挤。
二、关于教职工:
1.教职工迟到必须在传达室自觉登记。
2.上班期间因公或因私需临时外出者,须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三、关于来客来访:
1.上班时间谢绝私人来访;特殊情况来访人经核实后,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人接入,离校时被访人及来访者须在传达室签字方能离开。
2.家长来访须核实身份,与所访老师取得联系登记后方可入校,离校时传达室需登记离校时间;家长接送学生不能进入校内,有特殊需要的可由老师在校门口交接,全托家长接送孩子须持入校卡进入。
3.学校邀请来校参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者,应提前书面说明来人数量、时间等,并安排专人在校门口接待。
4.所有来客晚上20:00前必须离校。
5.禁止无关人员入校。
1、凡来本校探亲、访友、联系工作等人员,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在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执勤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校单位内个人雇工或亲友来校探亲须长住者,除在门卫登记外,门执勤人员还应通知其到保卫科按《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3、凡外来暂借住人员,离开学校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效证件,或有师生亲友陪同说明,门卫作好登记,方可放行。
4、外来人员须自觉遵守学院内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凡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学校将交公安部门处理。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有效打击犯罪活动,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来客登记制度。
一、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册。
二、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校园。
三、登记内容要求准确、清楚,须让来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四、禁止各类推销人员、贩卖小食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六、登记册每次登记完后必须进行妥善保管,便于出现突发事件后的查找工作。
七、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校门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幼儿、教师进出园门规定
1、幼儿在园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园门。
2、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园所,家长在园所外等候,必须由老师将幼儿送至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3、工作期间,本园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园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园门,无假条随意出入园门者按旷工处理。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要在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外访人员进入园所,必须遵守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3、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禁止商贩进入园所和在园门口摆摊。
三、幼儿家长进出幼儿园规定
1、为了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幼儿在校期间,请家长不要探望或送物。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备注:
为了给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请相关人员自觉遵守以上制度。
一、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册。
二、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校园。
三、登记内容要求准确、清楚,须让来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四、禁止各类推销人员、贩卖小食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六、登记册每次登记完后必须进行妥善保管,便于出现突发事件后的查找工作。
七、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程序
询问在门外的来访人(姓名、单位、被访人、来访事由)-->联系被访人核实-->开校门请来访人到门卫室等候-->登记来访人资料并要求来访者出示相关带相片的证件核对(人与证要相符)-->无误后通知被访人到门卫室接来访人-->来访结束后,登记离校时间-->开门放行。
二、门卫须知
1.坚守校门岗位,严格查证,不能将来历不明人员放进校园。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请示领导才可放行。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程序。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2.值班人员要提示来访人填写资料时必须正楷填写,字体端正。
3.值班人员要查核证件与来访人所填资料是否相符,来访人资料填写不实或不能提供证件核查者不能放行进入校园。
4.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所有人员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三、师生及家长须知
1. 有来访者来访时,必须到校门口接人,接访完毕,必须送来访者到校门口,并登记离校时间。来访者进入校园后,要全程陪同。
2.接送学生的.家长须办理有本人相片的接送卡,家长在早晚到学校接送学生时,必须出示本人证件才可进入校园,并不要在校园随处走动。
3.上课时间,家长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家长若提前接学生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室等候,由老师送学生到门卫室交给家长。
四、外来听课者或参观者须知
外校听课人员(参观人员)必须携带派出单位发放的盖章听课证明(参观证明)。进入校门前,出示听课证(参观证)、教师证(身份证)接受门卫查验,并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无以上证件提供查验者不能进入校园。
五、携带物品须知
1.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
2.所有人员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1.上班时间谢绝私人来访;特殊情况来访人经核实后,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人接入,离校时被访人及来访者须在传达室签字方能离开。
2.家长来访须核实身份,与所访老师取得联系登记后方可入校,离校时传达室需登记离校时间;家长接送学生不能进入校内,有特殊需要的可由老师在校门口交接,全托家长接送孩子须持入校卡进入。
3.学校邀请来校参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者,应提前书面说明来人数量、时间等,并安排专人在校门口接待。
4.所有来客晚上20:00前必须离校。
5.禁止无关人员入校。
1、学生及家长出校门规定
(1)学生在小学规定时间内出入,要凭小学的学生胸卡进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校园。
(3)学生翻越围墙进校,一律上报安全办,按违纪进行处理。
(4)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先与门卫沟通、登记,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小学,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2、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是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外来会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小学,必须遵守小学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小学教学有序进行。
3、物品出入规定
(1)学生及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2)外单位物品入校,严格验看,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其他规定
(1)门卫负责引导允许近校的车辆的停放及安全。
(2)门卫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3)门卫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要与德育室配合,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间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学校考勤人员要及时查看考勤签到记录,对没来签到的教职工要及时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记,如有病请假来不了的,要询问清楚,是何病,是否发烧等,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给校长。
4、班主任在晨午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5、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7、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8、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学生出具”病愈返校证明”,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