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精选3篇)
1.目的: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本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 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 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 检查方式:各岗位自查与本公司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岗位自查
5.3.1.1 各岗位应定期依据各自岗位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 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本公司的各岗位。
5.3.2.2 本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检查小组由不同岗位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5.3.2.4 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熟悉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 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罚。
5.3.2.8 各岗位依据本公司负责人的决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本公司负责人反馈。
一、加强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督促监理按某一程序对某种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还应按有关规定提检,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8、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9、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10、督促总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11、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12、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开工关,需经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二、抓好质量的事中控制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3、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序作业)需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对于重要材料、构配件,可自行组织材料试验或质量检验工作。
5、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8、抓好质量监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活动。
三、重视质量的事后控制
1、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竣工验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4、审查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时归档。
一、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及使用范围
目的:规定内部质量审核的要求,以确定质量体系所涉及的各部门开展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公司组织开展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二、各自职责
1、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定《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2、总经理批准《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3、审核组按计划照标准开展审核活动。
4、各部门/小区管理处负责纠正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三、工作程序
1、准备工作
(1)、管理者代表制定《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确保对与质量体系运作有关的部门至少每年一次实施内部质量审核。
(2)、总经理批准《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3)、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
审核组长和审核员都应是经过培训的内部质量审核员,审核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对审核对象不负直接责任。
(4)、审核组长根据《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制定本次审核的
具体实施计划--《内部质量审核实施计划》,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a审核目的
b审核范围
c受审核部门/管理处
d依据的文件
e审核日期
f审核组成员
(5)、管理者代表批准《内部质量审核实施计划》,并由审核组长批准。
2、实施阶段
(1)、审核组根据《内部质量审核检查单》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实施审核。主要内容是检查现场、收集证据从而证明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2)、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审核员应记录在《审核不合格报告》上,并由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审核组长负责准备该次审核的.《内部质量审核报告》其中应包括:
a审核概况
b审核综述
c不合格项目及纠正措施建议
(4)、审核报告须经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在审核结束后二周内发送以下人员:
a总经理
b管理者代表
c审核组成员
d受审核部门经理
e小区管理处主任
3、纠正与验证
(1)、审核员应与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先共同确定必要性的纠正措施,在《审核不合格报告》中作出描述,并由审核组长批准下发各部门。
(2)、各部门在收到《审核不合格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制订纠正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核人员负责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验证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有效并跟踪检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4)、所有在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纠正完毕并经验证确认有效时,确认人填写《审核不合格报告》'确认结果'栏,表示纠正措施已完成,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管理处。
4、进行存档
全部内部质量审核记录由办公室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