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业项目,特对施工改造安全作业文件及现场安全管理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业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须与板材炼钢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时,施工单位必须携带施工改造方案、企业的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负责人资质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准入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危险源辨识材料及风险评价报告、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2、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动火票》。
3、涉及危险介质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介质停送(或设备启停机)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二、现场6s管理要求:
1、施工区域要与生产区域有明显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实现定置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3、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设有标识和负责人,不准随意堆放或乱扔。
4、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三、施工组织管理要求:
1、每日召开施工改造平衡会,改造办、施工单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方式报相关科室和在线车间,便于车间、相关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下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2、到各区域施工前必须与所在车间取得联系,未经在线车间许可,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车间要建立登记手续。
3、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要佩戴明显标识。
4、安全科、改造办每天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性质严重、威胁较大的',有权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专门召开施工改造动员会,对所有参与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改造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转包。
7、在建车间要明确施工改造现场负责人,便于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施工改造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业地面要设置警戒带,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2、所有施工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钢花飞溅措施。电焊机使用要规范,特别是二次线不准超过2个接头,接头要采取绝缘包扎,接地线不准接在生产设备框架上。上层水、电焊作业要对下方设备及易燃处(电缆、皮带等)做好防护。电焊机使用后要切断电源,防止留有隐患。
3、每天进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列队安全喊话,告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联系确认制、监护制;执行“谁施工、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执行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不得擅自停送电或开动设备及介质阀门;设备试车运行时,必须做好联系和确认,防止误操作。(严格按炼钢厂停电挂牌管理要求执行)
5、区域内的坑、井、孔洞、临边四口必须设置硬护栏,护栏标准规范,跳板铺满跳。
6、吊装作业时,必须对钢丝绳、卡具、吊点和吊运部位进行确认,楞刃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吊物下方严禁站人。
7、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检测仪,保证二人以上。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打电话,如必需接听,需停止作业,在确定的安全地点接听。
10、严格执行炼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反集团公司二十条禁令要求。
五、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四个严禁”。
安全条件不具备,严禁作业。
安全装置不可靠,严禁作业。
联系确认不落实,严禁作业。
交叉施工不沟通,严禁作业。
六、未尽事宜
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集团公司工程类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 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1.3 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 招标(采购)分类
2.1 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2.3 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 招标采购计划
3.1 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2 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3.3 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 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4.1 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 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 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 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 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 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 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 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4.2 招标文件
4.2.1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档备查。
4.2.2 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4.3 信息发布
4.3.1 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 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 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 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 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4.4 投标单位预选
4.4.1 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 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4.5 发标
4.5.1 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参加。
4.5.2 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6 开标
4.6.1 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 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4.7 评标、定标、中标
4.7.1 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 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 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 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 签订合同
5.1 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 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 供方管理
6.1 供方合格评定
6.1.1 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 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6.2 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 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 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 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 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 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 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 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 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 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 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 第一类招标
ppp300 第二类招标
ppp400 第三类招标
ppp500 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 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 (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 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
一、财务评价工作概述
(一)财务评价工作理念
近年来,河北省电力公司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工作思路,依据SMART原则,以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为基础,层层分解对标指标,建立了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办法》为统领,以《财务工作评价办法》和《财务资产部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为补充的“三维一体”考核评价体系。
(二)财务评价的范围和目标
通过“三维一体”评价体系建设,实现了财务评价对所有对标指标、业务类型以及全体财务人员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实现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以及广大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系统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助推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目标。
二、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一)企业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企业年度业绩考核体系是河北省电力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对所属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并强化其责任意识、约束其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业务指标。基本指标由安全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职工队伍稳定等指标组成。分类业务指标根据企业业务特点确定,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指标、财务考核指标、物资管理指标、经济法律管理指标、民主管理指标、精神文明建设、集体资产监管等。
20xx年度河北省电力公司财务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1.成本费用累计完成率;
2.计提折旧准确性;
3.三项可控费用;
4.流动资产周转率;
5.资金上缴率;
6.竣工决算完成率;
7.年度现金流量预算偏差率;
8.趸售县公司利润总额;
9.财务工作质量。
以上指标的考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资产部,配合部门为发展策划部、营销部以及审计部。公司考虑各单位规模以及业务处理复杂程度不同,分别设置了不同的难度系数,以确保对各单位考核更加公平、合理、科学。
(二)公司系统财务工作评价体系
为深入推进财务集约化管理,科学全面地评价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河北省电力公司财务部围绕年度财务考核指标,建立了更为全面的公司系统财务工作评价体系。
此体系的建立遵循“客观公正、促进工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目标,运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评价范围为河北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将财务工作评价得分作为省公司评选年度“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财务管理定性评价体系由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等要素构成。各单位综合评价分为基础评价和辅助评价两部分。
1.基础评价
基础评价主要从六个专业类别角度,对各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价格综合管理、评价稽核六个专业类别。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1)预算管理类主要包括:年度预算报告、现金流量预算、预算执行与分析和成本管理等内容。
(2)会计核算类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报表管理、快报管理、税收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等内容。
(3)资产管理类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控制和竣工决算等内容。
(4)资金管理类主要包括: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和融资管理等内容。
(5)价格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电价管理、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等内容。
(6)评价稽核类主要包括:财务稽核对标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2.辅助评价
辅助评价主要是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重大奖励和处罚事项的评价,对基础评价起修正和补充作用。辅助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完成省公司重点工作情况,是指经省公司研究后,认为需单独进行考核的年度省公司重要的财务工作。
(2)省公司绩效考核情况,是指各单位因财务工作获得省公司绩效考核奖励时,省公司按照绩效考核奖励分值的两倍予以评分。
(3)单项奖励,主要包括:财务工作入选国网或省公司典型经验所给予的奖励;参加省公司及以上级别财务类别比赛或竞赛,并获得相应名次所给予的奖励;获得省公司“五小”创新成果评比奖项所给予的奖励;财务工作获得其他奖励事项,经认定对省公司财务工作产生良好影响的;在省公司或国网公司报刊、杂志、网站发表正面宣传公司财务工作的报道。
基础评价和辅助评价的各项评价标准及评价由省公司绩效考核专责负责汇总整理各月绩效考评情况。
财务工作评价得分依据基础评价得分与辅助评价得分求和得出,即:
财务工作评价得分=基础评价得分+辅助评价得分。
基础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六个专业类别评价得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即:
基础评价得分=∑单类评价内容得分×对应权重。
权重依据各专业当年度工作量、工作性质和重要性等因素确定。
单类评价得分依据各项指标得分求和得出。辅助评价采取加减分形式,评价得分直接求和计算得出。
考评得分情况,通过省公司门户网站财务资产部网页、季度例会等方式进行。
(三)财务资产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部门精益化管理水平,客观准确地评价员工绩效,激发员工潜能,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河北省电力公司结合部门实际,建立了财务资产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1.组织机构设置
财务资产部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提出部门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制定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及其标准;监督绩效考核的实施。
2.考核内容、标准及考核方式
财务资产部内部以月度和年度为周期进行绩效考核。主要针对各级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和质量、时间等因素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
(1)省公司奖惩考评
省公司奖惩考评是指省公司对财务资产部进行的业绩考核奖惩。
考评标准为:
奖惩事项可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的,按照该事项1:15的比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并由主要责任人员提出分配意见。
奖惩事项无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的,该事项对应的奖惩资金全部纳入部门奖惩考评资金进行二次分配。
(2)履职和执规考评
履职考评是指对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的考评,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二是对日常工作表现的考评,主要是对员工态度、能力、业绩等的综合评价。执规考评是指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纪律、保密等公司有关员工行为规范及部门有关管理制度。
履职和执规考评采取百分制,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视情况和后果扣分。考评标准为: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视工作性质、延后情况及影响每项扣5-10分。其中:国网公司及公司领导布置工作未按时完成扣10分;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未完成扣8分;其他工作未完成扣5分。
分值分配:牵头处室60%、配合处室30%、主管主任10%;处长50%、责任人40%、配合人员10%。配合处室、配合员工的配合工作及时准确,对进度没有影响的,不参与扣罚。
工作质量或效果存在差错的,视影响及严重程度每项扣5-10分。其中:国网公司及公司领导布置工作出现差错每项扣10分;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出现差错的每项扣8分;其他工作出现差错每项扣5分。
分值分配:牵头处室60%、配合处室30%、主管主任10%;处长50%、责任人40%、配合人员10%。配合处室、配合员工的配合工作及时准确,对质量效果没有影响的,不参与扣罚。出错环节由配合处室或配合人员直接造成的,牵头处室及人员权重减半,责任处室及人员权重加倍。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保密规定等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3)部内专项奖惩考评
部内专项奖惩考评是指:一是获得省公司以上级表彰及荣誉称号所给予的奖励;二是在标准化创新、“五小成果”、管理创新实践等方面获得省公司级表彰或奖励所给予的奖励;三是在省公司级主要刊物、网站正面报道财务工作,产生正面影响所给予的奖励;四是被省公司通报批评、公司领导公开批评所给予的惩罚;五是其他经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认定应实施的奖惩。
部内专项奖励考评采取加减分制,考评标准为:员工获得省公司以上表彰及荣誉称号,奖励30分;获得省公司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奖励10分。
在标准化创新、“五小成果”、管理创新实践等方面获得省公司级表彰或奖励每项加10分,在标准化创新、“五小成果”、管理创新实践等方面获得省公司以上级表彰或奖励每项加30分。
宣传报道:员工在省公司级主要刊物、网站正面报道财务工作,产生正面影响的,每篇加2分;在省公司以上级主要刊物正面报道财务工作,产生正面影响的,每篇加3分。影响重大的,在此基础上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酌情加分。
被省公司通报表扬、公司领导公开表扬的,落实后加10分;被省公司以上级通报表扬的,加30分。被省公司通报批评、公司领导公开批评的,落实责任后扣10分;被省公司以上级通报批评的,扣30分。
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员工也可以提出考核申请,报请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批准后实施。
上述事项在执行中遇到的具体执行事宜,需研究确定的,应在确定后形成补充标准。
对省公司有明确规定的其他事项,经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考核方式
实行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月度会议制度。次月初第一周召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上月考核事宜。
实行奖惩事项提出机制。各处处长应按部门绩效考核专责要求,及时提出本处考核事项建议。部门绩效考核专责汇总后,提交会议讨论。获得的公司绩效考核奖惩,由绩效考核专责根据本办法统一提出奖惩建议,交由绩效考核小组讨论。分管主任及部门主任可在会议上补充提出奖惩事项。
绩效考核小组对考核事项的确定,以考评标准为基础。新补充、明确的考评标准,列入当月《部内考核通报》。
(2)年度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履职考评、执规考评、业绩奖惩考评及能力、态度、满意度考评。履职、执规和业绩奖惩考评为12个月的平均分;能力、态度、满意度考评采取加分考评,总加分最高不超过60分。
工作能力、态度、满意度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满意度综合评议指标表”。
2、考核方式
采用部门全员全方位评价方法,从工作态度、能力和成效三方面对员工进行满意度加分考评。
年初,部门员工对上年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在部门年度会上述职,部门全体员工对被考核员工进行年度绩效评分,被考核员工年度满意度考评成绩为部门全体员工评分的平均分(其中其他员工占分数比重的60%、主管处长占比10%、其他处长平均分占比10%、部门主任评分占比20%)为该员工满意度得分。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平均分+员工年度满意度考评得分
(3)考评结果应用
1、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计算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
部门员工奖金=个人基本奖金+绩效考评奖金,其中:
个人基本奖金=奖金基数×本员工岗位责任系数×80%
绩效考评奖金=(当月奖金总额-部门负责人奖金--个人基本奖金总额)×分配比例分配比例=(本员工岗位责任系数×本员工绩效考核得分)/[∑(员工岗位系数×员工绩效考核得分)]
2、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和评选优秀人才、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与岗位动态管理相结合,对不合格者,提出书面警示,实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4、根据对考评结果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评价体系的效果
上述三项评价体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构建起了科学统一的“三维一体”财务工作评价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深化应用,使得财务管理者抓住了“点”,把握住了企业核心考核指标;理顺了“线”,梳理了各专业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了“面”,确保了财务评价体系的全员参与。自“三维一体”财务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实施以来,河北省电力公司财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业务行为。财务评价办法不仅是对各项基础财务工作结果的一种评价,也是对各项业务的一种规范,各单位可以按评价内容标准,对本单位工作进行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更好地发挥了对广大员工的激励作用。评价体系将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明确了考核标准,量化了工作指标,更加有效地激发各单位创先争优意识,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三是促进了省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评价标准的便于基层单位更好地理解领会省公司管理要求,有助于省公司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也为基层单位搭建了一个展示平台,使各基层单位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自选项目”,财务人员参与管理对标、“五小创新”以及专业竞赛的热情空前高涨,并更加注重财务工作的对外宣传,很好地提升了财务形象,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评价体系优化方向
(一)复杂指标简单化,提高评价的操作性
指标贵精不贵多,河北省电力公司将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评价指标构成,找准反映和促进财务工作的核心指标,这一化繁为简的做法也将减轻财务人员的负担,提高评价工作的操作性。
(二)指标调整动态化,提高评价的针对性
引入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评估指标的敏感性和可管理性,区分出优势、劣势、关注和潜力四类指标,大力提升优势指标,定期监控关注指标,拓展研究潜力指标,暂时忽略劣势指标,做到与时俱进,有的放矢,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强化管理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