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监护人责任承诺书范文(精选3篇)
我是年级学生的家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及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本人(监护人)自愿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自行加强对本人孩子的监管。本人承诺,教育和确保本人的孩子做到下列几点,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1、不玩火,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独自野外用火;到公共场所要辨别安全标识,熟知消防通道;了解居家用电常识,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不追逐车辆;过交叉路口,要左右兼顾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车上下学,教育孩子时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2、不乘坐报废车、超载车辆、“摩的”和“三无”车辆,不骑车上路,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上、下车不拥挤。用车接送自己子女时不搭载别家的孩子上下学。
3、不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水域边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更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4、不结交不良团伙,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及手机、mp3等贵重物品进入校园。
5、了解阴、雨、雾、台风等天气预报,做到早预防、早防范、早排除。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携带大额零花钱,不吃零食,不购买小摊小贩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
7、熟知父母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居家或外出不与陌生人交流,不将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外出活动前要告知家长。
8、严格要求子女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上学放学,不早到,及时接送,避免上学太早引发意外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放学后要直接回家,不在校外逗留、玩耍,以免家长和学校老师担心。
9、遵守学校请假制度,有事或生病不能到校的,要书面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身体有特殊体质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班主任。
本承诺书由学校保存,如违反以上承诺,出现安全事故我愿承担一切责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学校:
年月日
远觉镇人民政府: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于此领取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金500元。
同时郑重承诺:
1、保证药费补助金用于精神病防治药物购置并及时向被监护人提供医护人员要求提供的精神病防治药物;
2、按照医护人员要求,督促被监护人按时服药,按时体检、复查;
3、被监护人精神病发作时,帮助及时送至医疗机构治疗;
4、关心、照顾被监护人工作与生活,不歧视,不虐待。
5、自觉履行监护责任,接受村委会、社区委和左邻右舍监督。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和管理,尽量减少和避免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监护责任告知如下,并与(病人姓名)的监护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6、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1、监护人应当监督、看管、护理被监护人在患病期间的生活和行为,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和保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2、监护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看管,防止其肇事惹祸,并随时向当地居委会或上级部门报告病人的情况。
3、对病情较重或危及社会安全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将病人送医院监护治疗或采取有效措施严加看管。
4、对出现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该病人进行强行治疗。
5、监护人未履行好监护职责或估计致使被监护人危害社会安全的,将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护人,一份交镇综治办。
水口镇人民政府(签章)监护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