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承诺书(精选9篇)
为构建和谐社会,防范和杜绝烟花爆竹事故,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现我以本企业名义向XX街道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不组织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有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要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制品;不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及不具备燃放资质的焰火燃放作业单位销售产品;不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
五、不在未经安全许可的仓库储存烟花爆竹,不违规超量储存、混存烟花爆竹。
六、不以各种方式、名义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七、不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企业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并且自行退出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经营户自今日起严格配合蔡庙镇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有关规定,特承诺如下:
1、本户严格遵守太和县安监局、蔡庙镇政府有关烟花爆竹经营事宜,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镇政府相关处理。
2、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件后,本户严格遵守一点一证经营,不搞店外店,不搞混合兜售,一屋多用,不另设烟花炮竹储存仓库;节日期间不私自在户外搭建临时售卖台,不私自流动销售。
3、本户在经营期间,接受蔡庙镇安监中队日常巡查,在巡查中一旦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并且隔年不得继续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4、在上级(县安监局)抽检过程,一旦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扣除所缴纳押金,并列入蔡庙镇经营许可户黑名单。
5、未尽事宜,由蔡庙镇安监中队负责解释。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推进移风易俗,共度新春佳节,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买卖、储存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时代新风,即刻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举报售卖燃放行为。
四、积极配合,从大家做起。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环境。
承诺人:
20xx年2月
本经营户自今日起严格配合蔡庙镇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有关规定,特承诺如下:
1、本户严格遵守太和县安监局、蔡庙镇政府有关烟花爆竹经营事宜,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镇政府相关处理。
2、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件后,本户严格遵守一点一证经营,不搞店外店,不搞混合兜售,一屋多用,不另设烟花炮竹储存仓库;节日期间不私自在户外搭建临时售卖台,不私自流动销售。
3、本户在经营期间,接受蔡庙镇安监中队日常巡查,在巡查中一旦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并且隔年不得继续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4、在上级(县安监局)抽检过程,一旦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扣除所缴纳押金,并列入蔡庙镇经营许可户黑名单。
5、未尽事宜,由蔡庙镇安监中队负责解释。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影响市容、易引发火灾。为深入推进我乡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让九龙山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乡村更宁静、环境更优美,我们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新余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工作意见》,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乡村秩序,争做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优良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时尚、打造新民俗,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置换烟花爆竹,以鲜花、黄丝带置换纸钱,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承诺人:
20xx年2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全县烟花爆竹临时禁售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禁售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自觉遵守规定,在年1月13日至年3月15日期间内,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烟花爆竹。
3、自觉下架零售店(点)内烟花爆竹,封存、盘点,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4、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值班值守,每日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5、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教育、劝说亲朋好友自觉遵守规定。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宣传工作。
7、若有违反禁售规定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危险性,极易发生事故。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店(柜)销售,不超量存放;不在住宅内经营,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进行销售;销售及存放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专营从合法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爆竹,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违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试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出租。
六、自觉接受安监、市监、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浙江金华“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烟花爆竹产品只储存于零售经营门市一楼内,不储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储存数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的二楼以及门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设置生活设施。
3、产品不得随意摆放在门市外,必须放在专店(专柜)内,进行专店(专柜)销售。春节期间,由两人负责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在经营门市周围不得试放烟花爆竹。
4、只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包装标准要求、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烟花爆竹。
5、认真学习应急知识,做好安全设施(灭火器、警示标志等)的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经常性地检查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保证整改到位。
6.、自觉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