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自20xx年3月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专项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镇扫黑除恶自查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二是利用镇村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三是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全镇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26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7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开展全覆盖走访排查
为确保此次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x镇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入户宣传、询问和调查。对他们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镇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没有定期收取各村摸底排查表。
四、组织建设
按照州、县关于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工作要求,结合x镇实际,彻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我镇制定了《20xx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将涉恶线索收集纳入乡村党建月会,定期对村级班子队伍进行分析研判。
五、依法治镇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通过“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专项审核情况
在本次专项审核工作中,市局抽调下属3个单位人员,从20xx年4月开始,对市局机关、稽查支队、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计量所、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5个单位同时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于20xx年4月15日,全面完成我局所属行政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我局专项审核工作采取初审复审一前一后拉开一段时间的方式,为初审过程进行材料补充提供一个时间差,减少材料补充后还需复核的时间消耗,提高专项审核的工作效率。要求初审人员,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记录不一致、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审核完成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将专项审核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进行入档,并同时将干部档案从16K版本转换为新A4版,按新的档案收集要求进行整理。材料整理入档后,打印新的档案目录并进行装订。
此次专项审核,应审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共50册,已审查50册。其中,已审核科级干部档案30册(其中事业单位4册),一般科员17册,机关工勤人员3册。本次档案专项审核,档案真实性存疑0人,档案存在涂改调查核实的2人,补充档案材料9人档案材料32份。发现15个“二龄二历”等问题,上党组会研究认定;另有9个出生月份、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等记录前后不一致,但相差不大的问题,结合组织掌握情况和转正定级、工资等相关政策综合研判予以认定。其中,对2人出生时间进行重新认定,因体制调整对29名重新任免的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
二、主要做法
我局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的精神,我局积极落实各项通知要求,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3月,我局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长任副组长,下属各单位领导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并印发《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从各单位抽调3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部组成专项审核小组,采取集中培训和小组培训的方式,重点组织学习政策理论、审核标准、方法步骤等专项审核内容,提高审档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彩色打印机、专用电脑等相关设备,为专项审核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突出重点,认真审核。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重点对“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查。认真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干部档案缺少材料(存在问题)情况登记表》。突出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调查核定工作,对发现的最早档案材料涂改、出生时间不一致、学历存疑等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入档,要求报送材料做到真实、有效。同时强化保密教育,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对审核工作情况和内容、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泄露。
(三)统筹推进,提高效率。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根据我局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推进市局本机关和直属4个单位(1个行政、3个事业)的专项审核工作,实行初审全面铺开、复审先机关后事业统筹开展。在开展专项审核工作的同时,注重日常工作中形成档案材料的规范管理。结合年度考核、职务变动、岗位变动、学历变更、奖励表彰工作,加强对档案材料的严格把关,提高干部职工个人对档案材料的重视,推进档案材料的进一步规范。结合科级干部重新任免工作,在完成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彩打《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求必须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后,才履行后期手续。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本次专业审核工作任务的50人的签字确认。此外,已完成事业单位11位同志的干部档案复审工作。
(四)认真对待,从严把握。一是认真研究问题。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照处理办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从严认定信息。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认定意见。根据认定结果,规范填写,形成了每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对存在涂改问题和日期差距一年以上的情况,形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由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进行签字确认,放入干部档案。对于干部信息认定有变动的,耐心向他们讲清政策规定、利害关系和纪律要求,努力消除误解、打消顾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让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继续严格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本次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严把档案管理关键环节,对新增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拟存档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确保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干部档案查(借)阅、转递等过程的细节管理,为档案管理做好详细记录资料。
(二)加强档案信息的利用。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新进任用干部的档案,均进行严格审核。任前审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
二是做好相关信息的利用。在此次专项审核中,审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每名干部的基本信息予以审核确认,规范填写了《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继续认真开展下一阶段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审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工作任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实时更新人员数据信息,根据市组统一要求进行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化信息数据,及时为组织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